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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课


三、应别别依止贪嗔的对治:

问曰:如同痴结使分别可以与贪、嗔(二)结使共相并存那样,贪、嗔二结使是否也可以同时俱起耶?

答曰:

如现见痰病、胆病不俱起;
如是现见嗔,与贪不俱起。
Just as it is seen that bile Does not occur with phlegm, One sees that desire, too, Does not occur with anger.

【词汇释难】

痰病:藏医所说人体内部的一种机能,起吸收营养素、感觉饱足、结合关节等作用,感受外因即成寒病病源,相当于中医所说六气中的寒、湿二气。

胆病:又作“胆热”。人体内可以成为病原的燥火之气。

【释文】譬如,因由水气偏盛所引发的痰病,与火气偏盛所引发的胆病二者,因为互相违逆的缘故,痰病不能与胆病一起俱时发作,胆病也同样无法与痰病一起俱时发作。如喻所比,现见嗔恚不能与贪欲俱时(在同一个心相续里)现起,贪欲也是无法与嗔恚(在同一个心相续里)俱时现前的,因为摄取性(之贪)与厌恶性(之嗔)正好自相违逆的缘故。但是愚痴则可以跟这两种结使相互并存,因为它们彼此间完全可以相互兼容故,比方说风疾则完全可以与痰病与胆病二者兼容并存是同一个道理。如彼,用水瓶盛火喻。

<用水瓶盛火喻>

某甲愚夫,心作是想:“我要把水、火二者一起收入此瓶。”他便费尽心思地往水瓶中塞火。但是由于水火二者性相相违的原故,是无法并存在一起的。

即说偈曰:

如火生胆病,由水生痰病,

相违不俱起,贪嗔亦复然。

【释义】痴毒与贪或嗔烦恼能同时于相续中生起,但是贪嗔二毒不一样,它们二者不会于一相续中同时生起,对此必须明了,以便确定分别对治的方便。贪嗔二者于一相续中不同时生起的情况,以比喻而言,如同痰病与胆病的不俱起。按内道医典的观点,人类所有疾病总分风病、胆病、痰病(或涎病)三大类,胆病是由火大失调而引起的疾病,痰病是由水大失调而引起的疾病,由于二者性质相反,所以胆病、痰病不会在同一身相续中同时生起。生有胆病者,同时不会有生痰病的现象,而有痰病者,同时也不可能有胆病发作,这是现量可见的事实。同样,一补特伽罗心相续中,在现前粗大嗔恚烦恼同时,不会有贪欲的现行,现前贪欲的同时,也不会有嗔恚。因贪心所缘的是悦意可爱境,嗔心所缘的是不悦意之境,二者行相、本性都相反,所以不可能同时在一相续中生起。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他想把水和火装在一个瓶子里,然而绞尽脑汁也没有成功,实际上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水火二者性质相反,不可能相容;同样,贪心和嗔心不可能在同一补特伽罗相续俱时生起。

月称菩萨言:

如火生胆病,水大生痰病,

此二不俱起,贪嗔亦复然。

以此应明了贪嗔不俱起的行相,而选择不同的对治方便。

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观相违品》中曰:

              [是故所害与能害,犹如因果为异体,

令其所害无能力,此因即称能害者。

我们自宗声明:所害与能害二者不可能同时,而是像因果一样前后互为他体。何法作为导致所害无有力量的因,就称为能害。

诸不并存相违者,有实法涉能所害,

彼乃相续非刹那,即是所生能生故。

凡是不并存相违,既不可能是一个本体,也不可能存在另一者是无实法的情况。因此,有实法彼此之间是所害与能害,由于这二者的相续不会同时并存,所以是相续抵触,而不该是刹那相违,因为所害与能害是所生与能生的关系。]

《佛说佛医经》云: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

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1]诸热物。夏三月有[2]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𪎊、蜜、稻、黍。冬三月有风寒,阳兴[3]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

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婬泆[4];六者、瞋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1)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5]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2)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6]

(3)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4)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5)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7]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6)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8]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7)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8)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9]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10]不可念,是为入[11]不知时不如法行。

(9)可[12]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13]、狗、蚖蛇[14]、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15]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16]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17]身,剧火焚[18]万物故言灾。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

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婬;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著世间。何以故?人贪婬、人知色味,瞋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律经[19]》说:‘人贪味,味复味得[20]生不得美味。’”

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21]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22]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瞋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后生饶饮食,乏瞋恚,亦无所施,施[23]亦不得,但意恣贪婬,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24]弟分。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人法生贾[25][26],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27]不敢妄摇[28],知为增苦种罪。”]

三毒火与智慧水彼此互成不并存相违故,当以智水浇灭三毒所起火。

《杂宝藏经·佛以智水灭三火缘》云:

[有国名南方山,佛欲往彼国,于中路至一聚落宿。值彼聚落造作吉会,饮酒醉乱,不觉火起烧此聚落。诸人惊怕靡[29]知所趣,各相谓言:“我等唯依凭佛[30],可免火难。”

便白佛言:“世尊!愿见救济。”

佛言:“一切众生,皆有三火:贪欲、瞋怒、愚痴之火。我以智水,灭此三火。此言若实,此火当灭。”

作是语已,火即时灭。诸人欢喜,信重于佛,佛为说法,得须陀洹道。

诸比丘疑怪:“世尊出世,甚奇!甚特!为此村落作大利益,聚落火灭,心垢亦灭。”

佛言:“非但今日为作利益,于过去世,亦曾为彼诸人,作大利益。”

诸比丘问言:“不审世尊过去利益,其事云何?”

佛言:“过去之世,雪山一面,有大竹林,多诸鸟兽,依彼林住。有一鹦鹉,名欢喜首。彼时林中,风吹两竹,共相揩[31]磨,其间火出,烧彼竹林,鸟兽恐怖,无归依处。尔时鹦鹉,深生悲心,怜彼鸟兽,捉[32]翅到水,以洒火上。悲心精勤故,感帝释宫,令大震动。释提桓因,以天眼观,有何因缘,我宫殿动?乃见世间,有一鹦鹉,心怀大悲,欲救济火,尽其身力,不能灭火。释提桓因,即向鹦鹉所,而语之言:‘此林广大,数千万里,汝之翅羽所取之水,不过数滴,何以能灭如此大火?’

鹦鹉答言:‘我心弘旷,精勤不懈,必当灭火;若尽此身,不能灭者,更受来身,誓必灭之。’释提桓因,感其志意,为降大雨,火即得灭。

尔时鹦鹉,今我身是也[33]。尔时林中诸鸟兽者,今大聚落人民是也。我于尔时,为灭彼火,使其得安,今亦灭火,令彼[34]得安。”

又问:“复以何缘得见谛道?”

佛言:“此诸人民,迦叶佛时,受持五戒,由是因缘,今得见谛,获须陀洹道[35]。”]


[1] 醍醐:拼音tí hú,从牛奶中精炼出来的乳酪。为油脂状的凝结物,性甘美温润,气味清凉,古以此为纯一无杂的上味。

[2] 有【大】,〔-〕【宋】【元】【明】

[3] 兴【大】,与【宋】【元】【明】

[4] 泆【大】,妷【宋】

[5] 以【大】,已【宋】【元】【明】

[6] 饭【大】,饭者【宋】【元】【明】

[7] 噫:拼音ài,〈动〉饱食或积食后,胃里的气体从嘴里出来并发出声音 [belch]。

[8] 棓:拼音bàng,古同“棒”,棒子。棍,杖。“棒”的俗字 [rod;stick]。如:棓击(用棍棒打)

[9] 魍魉:拼音wǎng liǎng,山川中的木石精灵。

[10] 妄念【大】,〔-〕【宋】【元】【明】

[11] 入【大】,入里【宋】【元】【明】

[12] 可【大】,为可【宋】【元】【明】

[13] 狾【大】,狡【宋】【元】【明】狾:拼音zhì,〈名〉狂犬。亦指狗疯狂。

[14] 蚖蛇:拼音yuán shé,土虺蛇。亦泛指毒蛇。

[15] 亦【大】,亦余【宋】【元】【明】

[16] 及【大】,乃【宋】【元】【明】

[17] 恼【大】,脑【宋】【元】【明】

[18] 焚【大】,烧【宋】【元】【明】

[19] 律经:拼音lu jing,(Vinaya-sutra)】佛教戒律书。古印度功德光造。9卷,二千七百颂。无汉译本。藏文大藏经丹珠尔中保存有胜友等译的藏文译本。梵本原文似已散失。其内容依未受戒者如何受戒,受戒后如何防止犯罪,以及如何奉行出家人的生活行持等的次序而组织。最初广说十七事中的出家事,次解释“辨阿笈摩”中所释比丘、比丘尼的别解脱戒,最后解释十七事中其余十六事,分为净治学处、依乐住缘、作事方便(即羯磨)、还净忏悔、所依卧具等五类。全书总摄有部律海心要,依出离戒广标一切应止应行的学处,是声闻乘增上戒学的总汇,一切律藏的本母。

[20] 得【大】,复【宋】【元】【明】

[21] 随【大】,堕【宋】【元】【明】

[22] 天【大】,夭【明】

[23] 施【大】,〔-〕【宋】【元】【明】

[24] 昆:拼音kūn,子孙,后嗣:昆裔(子孙后代)。后昆。

[25] 贾【大】,价【宋】【元】【明】

[26] 贾作:拼音jiǎ zuò,做买卖。

[27] 黠【大】,点【元】【明】

[28] 摇【大】,采【元】【明】

[29] 靡【大】,莫【宋】【元】【明】

[30] 佛【大】,所佛【宋】【元】【明】

[31] 揩【大】,错【宋】【元】【明】

[32] 捉【大】,投【宋】【元】【明】

[33] 也【大】*,〔-〕【宋】*【元】*【明】*

[34] 彼【大】*,使【宋】*【元】*【明】*

[35] 须陀洹道:拼音xū tuó huán dào,预流果,为沙门四果中的初果。预流果是见道位,一般来说见道分十六个刹那,前十五刹那是预流向,第十六刹那才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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