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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课


五、从常生无常相违:

以此理故,亦应不然。故复颂曰: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How can that which is produced By a permanent thing be impermanent? Never are the two, cause and effect, Seen to have incongruent characteristics.

【词汇释难】

常性:即不从因缘生起,无有迁流变异者,如无为的虚空。

无常:坏灭之法,自身刹那迁流,变异于住。

相:颂文中的“相”是指性相。那么究竟什么是性相呢?

性相:实有三法全具备者,为诸法性相。如能托屋梁是柱之性相。性相的实有三法:一者、是性相,二者、是自己事相实有,三者、但作自己名相,不作他法性相。

【释文】“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者,就世间名言中盛传谓言:“唯依无常体性的种子而生起于无常体性的苗芽之果。而不曾闻说某种常性(的因法)生起于少许无常体性(的果法)。”其(因法)时体是恒常性,然彼所生的果法却又是无常性,云何方能自圆其说而成立此义呢?若尔不然,故世常言:“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所谓能生因法为常住性,而所生果则是无常性,如是(能生因与所生果)性相不相称[1]者,在此世间即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之事故,其(常住不变的)时体者则不具备能生的因相。

设复征问:“难道不是有见从牛毛与羊绒[2]中生起吉祥草,从兽角中生长芦草,从卑湿淤泥中生长出莲华[3]等(现象)吗?”

答曰:此亦仅仅许言谓是无常诸法,通过自身迁转变异,随性转趣后方成为因故,其性相实无不同。此中因果二者皆不容常住,为无常性故。毋庸置疑在一切时处,也并非皆能以这种形式生果。因为果法也是由种种业力所造就故。比如,当月精珠与日精珠,发生与前位截然不同的殊妙变化时,也可以发生如前所述的神奇转变故,便能从月精珠中引出清流而从日精珠中引生火焰,然而这也并没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以如是理遮遣时论宗者已讫[4]

【释义】再观察外道所说能生因与所生果的各自性质,其立论之荒谬可笑就会更明显。外道所许的能生因——时,为常恒实有法,而所生苗芽卷舒现象是变异不断的无常法,如是常恒的因,为什么会生出性相迥然不同的无常果呢?这无疑是极不合理的立论。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龙生龙,凤生凤[5]”等,因与果之间必定会存在同类相续,这是世人共许也可现见的一种规律,任何一对因与果之间也必然会如此。两个法性相完全不同,不属于同类相续,此二法如果许为因果关系,这在世间从来就未曾有过,谁人也未曾见过。比如说,无情法生出有情,麦种生出稻芽等等,这类事情是不可能出生的;同样,外道所言的从常有时间生出卷舒生灭的无常万法现象,诚然也是不合乎因果规律的谬计。此处的未曾见,是没有见到按对方所许应该可以现见的法,是因明中所共许的正量[6],故依之完全可以成立外道所计的从常生无常是邪计。

以另一种方法观察,若时间常有不变,那么人们相续中的安乐等是长期产生还是次第偶尔产生呢?若是次第产生,那么从时间产生的安乐果是无常,其能生时间也应是无常,因为能生和所生是相依而成立的,一者不存,另者也不成立;若回答是长期产生,那么世间众生应恒时感受安乐,没有痛苦之时,可是现实之中并非如此。由此即可清楚了知时间等诸法,皆非常有之性。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有诸外道建立常因,时无改变能生于果。此亦应以用[7]相违因为喻遮遣[8],又说颂曰: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

论曰:诸行生起必似自因,故不可言生异类果,岂不现见从月爱珠引出清流?因果异类,我亦不说从因生果,所有体相一切皆同。但言因果相生义中不相离相决定相似,以于世间曾未见有如是因果不同相故。世间共见粗无常果,无不从彼无常因生,类知[9]细果是无常故。犹如粗果因定无常,是故色等因果性法与无常相定不相离,为决此义。复作是言:一切细果所因[10]色等定是无常,果无常故,譬如粗果所因色等。]


[1] 不相称:拼音bù xiāng chèn,指不合适;不相当。

[2] 羊绒:拼音yáng róng,(Cashmere)是生长在山羊外表皮层,掩在山羊粗毛根部的一层薄薄的细绒,日照时间减少(秋分)时长出,抵御风寒,日照时间增加(春分)后脱落,根据光照时间的长短,自然适应气候,属于稀有的特种动物纤维。

[3] 从卑湿淤泥中生长出莲华:《维摩诘所说大乘经·佛道品》云:“譬如高原陆地,不生净妙馨香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如是见无为法入正位者,终不复能生于佛法;烦恼泥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又如植种于空,终不得生;粪壤之地,乃能滋茂。”

[4] 以如是理遮遣时论宗者已讫:这以上破除了时间是实有、常性的。

 问曰:那么什么是时间正确的含义呢?

 答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答这个问题。

 一、时间是不相应行法,也就是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的一种现象。

 二、时间也可以理解为相续,即是一系列变异的刹那法的相续。

 三、时间也是一种假立法。

 弥勒菩萨在《辨中边论颂·辩真实品》中说:“因果已未用,是世义应知。”

“世”就是时间的意思。偈颂是说,如果一个法的果已经消失,那就叫过去;因已经消失而果尚未消失,那就叫现在;因与果都还没生起来,那就叫未来。可见时间是对无常变异的因果法的一种名言假立,可以小到刹那,也可以大到三大阿僧祇劫等。

 总之,时间不可能是常性,也根本不是万法的能生因。

[5] 龙生龙,凤生凤:“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谚语。比喻什么样的父母生出什么样的儿子。也比喻什么样的师父,教出什么样的弟子。

[6] 此处的辩论方法在因明中被称为是“可现不可得因”。

 问曰:什么叫可现不可得因呢?

 答曰:可现不可得因。不可得真因之一。能于所诤事物中证成所碍事物决定是无者。如云:“夜间大海,无烟,以无火故。”以不可得原由之能破因,破除有果之所破法。与“可现不可得因”相对立者即名“不现不可得因”。

 问曰:什么又是不现不可得因呢?

 答曰:不现不可得因。真不可得因之一。所破依处可现为有,而无可以作为破之属性,或于所诤事中虽不能证成所破属性之定无,而于破除其定有而三性具备者。如云:“在正前方,不能见鬼者不当立宗说是有鬼,以依正量不得确定鬼物之真实定见故。”

[7] 用【大】,果【宫】

[8] 遮遣:拼音zhē qiǎn,法被遮止遣去,不使存立也。如心外之法,遮遣为空。

[9] 知类:拼音zhī lèi,谓懂得事物间类比的关系,依类推理。不可谓知类。

[10] 因:拼音yīn,〈动〉依靠;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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