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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课


三、断不许[1]破实有之诤:

问曰:设许在解脱分位连解脱者的我都没有,那么所言胜义者,于涅槃时,一切诸行亦复不起故,说究竟永尽者名曰涅槃,那么深心欣求如斯妙智胜义究竟何为?是故欲求正愿者,即如颂曰: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The conventional is preferable But the ultimate never is. Ordinary people have some [belief in this] But none in the ultimate.

【词汇释难】

世间:即指世间的名言谛,又作“世俗谛”、“覆真谛”。二谛之一。佛家四派[2]对此有不同的说法:

一、有部师说:事物一经破灭或一经正常智慧分析,排除,便觉其不复存在者为世俗谛,如粗分二取。

二、经部师说:仅由臆测假设便觉其存在者为世俗谛。如诸法共相。

三、唯识师说:观察名言的内心所能察觉者为世俗谛,如遍计所执和依他起。

四、中观师说:直觉现量之内心与外境分别为二时所察觉的外境为世俗谛,如现分缘起法。

胜义:即出世间的胜义谛,又作“真谛”、“第一义谛”。

佛家四派对此有不同的说法:

一、有部师说:事物虽已破灭,或虽经分析仍不排除觉其存在者为真谛,如无方分极微及无时分刹那二者。

二、经部师说:不待名言臆测假设,其本质即已存在且能堪受正理观察者为真谛,如诸法自相——无分刹那心识。

三、唯识师说:观察实质的智慧所能察觉者为真谛,如圆成实。

四、中观师说:直接现量在内心与外境合二为一(无二取分别)的情况下所觉察者为真谛。如空性。

《父子相会经》云:

世间知者此二谛,汝未闻他自证悟,

此乃胜义世俗谛,永时无有第三谛。

所谓世俗谛即是一般凡夫的心境,而胜义谛是圣者根本智慧之行境,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里则如是定义: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

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释文】所言“正愿”者,并不是说因忧虑将患眼疾,以剜[3]眼除病来解除危机,而仅仅只须消除眼疾便可,同样的道理,厌离生死众苦也仅仅只须消除苦痛即可,而并非除却[4]一切。若谓一切皆无,是则于一切时处拨无忻乐[5]故,是法于我,应成毕竟无所饶益。故说颂曰:“宁在世间求”因为于此世间,汝尚有诸如:眼等(内)法,芽实等(外)法,依缘假立的瓶子、氆氇[6]、麻衣[7]、舍宅、林木、军队、园苑、骑乘、船舫[8]等少法可得认许者。以及诸如:外道人辈不正(思惟)增益所得者(神我、自性等),与诸法实有自性等少法可得不认许者。

或复尚未感受果报的善不善等过去所造诸业行[9],以及未来若能招致爱果,现在正在造作的是诸(善法)业行等,是诸一切于汝世间(名言谛)中尚有可得。余残一切法皆成非有故。宁乐如是非一切都无世间,不须如是都无胜义。因为毕竟都无我可得故。

圣天论师所撰造之《菩萨瑜伽行四百论·明修破常等持品》第九品释终。

【释义】涅槃解脱果唯有假名而无实质,这并非说世人不要追求解脱果位。涅槃解脱果,是观待沉溺于轮回迷乱痛苦中的众生安立的名言,其本体唯是远离迷乱实执之境,是大无为的胜义境界,非言语分别心所能测度,如《入菩萨行》中所言:“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求涅槃解脱,是世俗名言中针对有痴心的有情而许,因他们有痛苦执著,故解脱安乐也相应存在。在胜义中,无法求得任何可缘执的涅槃解脱果位,因胜义实相中,不存在任何轮回涅槃等戏论分别法。

龙树菩萨于《中论·观涅槃品》说过:

无得亦无至,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是说名涅槃。

    复次,又于《中论·观涅槃品》中说:

诸法不可得,灭一切戏论,

无人亦无处,佛亦无所说。

寂灭一切戏论缘执的解脱境中,实无任何可希求之法,自心尚有希惧分别的有情,若要有所缘执希求,只有在世俗名言中才有可求之安乐果法等。

俄巴活佛云:于世俗名言中,涅槃解脱是容易理解的法,而于胜义中,涅槃是凡夫无法了悟之境。

本师释迦佛于金刚座证悟后曾说过:

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吾得犹如甘露之妙法,

纵为谁说亦不能了知,故当无言安住于林间。[10]

    胜义涅槃是一般众生难以信受之法,以世俗名言假名安立后,众生才可相似地了知。胜义远离了一切名称戏论,世俗中尚有种种假名,如军队、花鬘、解脱等,由此等假名,凡夫修行人可以有所缘执,使自己渐渐趋入菩提道。

有关“世间少有,胜义中都无”的问题,将在下品广述,此颂只是在两品之间,作为一个连贯接引,故不作广释。在诠释此颂时,诸论师有所歧异,有以自续派之见解释,有以应成见诠释,诸人当细心观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又,胜义谛体若是有,应如瓶等,非圣智境。若真圣智缘有为境,应如余智,非真圣智。不断烦恼不证涅槃胜义谛理,非空非有、非常非[11]无常,欲于其中求少有性,定不可得。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论曰:世间有法略有三种:一、现所知法,如色、声等;二[12]、现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成立。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证知是有。如此三法是入世俗所了受境。世间复有三种无法,谓究竟无及随三有[13]前后际无。为简[14]此无故说少有,又简妄见所立诸法故言少有。如是世俗三有三无,依胜义说皆非真实,以胜义谛非有非无,分别语言皆不能及。宁在世间虚伪事内欲求有性少易可得,于胜义谛真实理中欲求有性究竟难得,以此世间少分有性于彼尚无,况[15]余有性。若尔宁乐如是少有世间,不须如是都无胜义,以于世间虽有种种灾患过失,而有少法可得受用。胜义谛中无有少法,何所受用?不尔世间胜义有苦无苦,可欣厌故,谁有智者,知水不消成重病苦更求多饮?哀哉世间愚痴颠倒,欣赞生死众苦炽然,厌毁胜义寂静安乐,如此痴言何烦听受!是故智者当勤精进观诸法空,于生死苦应除[16]邪愿,于胜义乐应修正愿。如是具足三解脱门,虽复久居生死大海,而非生死过失所染,萧[17]然解脱[18]利乐有情。由此善通契经句义,方便善巧证法空者,虽处猛焰而不焚烧,虽现死生而常解脱。]

内外一切缘生法,唯由观待假名有,

若能了知自性空,善离边执住中道。

二、标称品名:

《菩萨瑜伽行四百论广释·破常品》第九品释终。


[1] 不许:拼音bùxǔ,不允许,不让。

[2] 佛家四派:又作“四宗”,“四部宗轮”。大小乘佛教四宗派:有部、经部、唯识宗和中观宗。

[3] 剜:拼音wān,〈动〉挖削:剜肉补疮(喻只顾眼前,用有害的方法来急救)。

[4] 除却:拼音chúquè,除去;除掉。

[5] 忻乐:拼音xīn lè,快乐。

[6] 氆氇:拼音pǔlu,藏族人民手工生产的一种毛织品,可以做衣服、床毯等。

[7] 麻衣:拼音máyī,粗麻布做成的衣服。

[8] 船舫:拼音chuán fǎng,泛指船。

[9] 业行:拼音yèxíng,佛教语。指行为、言语、思想等方面的活动。

[10]《方广庄严经·大梵天王劝请品》云:

我得甘露无为法,甚深寂静离尘垢,

一切众生无能了,是故静处默然住。

[11] 非【大】,〔-〕【宋】【元】【明】【宫】

[12] 二【大】,三【明】

[13] 三有:拼音sān yǒu,谓三界之生死。一、欲有,欲界之生死;二、色有,色界之生死;三、无色有,无色界之生死。佛教认为三界之生死境界有因有果,故谓之有。

[14] 简:拼音jiǎn,〈动〉分别;辨别 [distinguish]。如:简认(辨认);简别(甄别)。

[15] 况【大】,沈【明】

[16] 除【大】,如【明】

[17] 萧【大】,肃【宋】【元】【宫】

[18] 然解脱【大】,解脱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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