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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课


二(破常我是发动身体的因)分二:一、正破;二、示常我有违害。

一、正破:

问曰:设许我体自体性不成,那么身体的舒展、卷曲等诸动作的施动者究竟为谁耶?无驱动者的辇舆[1]则不会自动行使,是故毋庸置疑,即如天授为辇舆的驱动者那样,势必要认许有某种能驱动身体的因——内作者人我。此亦不然,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Intangible things do not Produce so-called motility. Thus the life force is not Agent of the body’s movements.

【词汇释难】

触对:触是接触,对是对碍、质碍,触对就是能接触,有质碍的意思。

命者:胜论师说命是身、我、意三者的和合。

【释文】辇舆是根本无法被任何无触对的法所驱动,定需有触对的法方能驱使故。尔等[2]所计执的我体亦无触对,如所执时无形碍故,既不能触对他法,也不能被别法所触对。若事如是者,如何能以动摇身体为因,来比量推知由此无诸触对的命者[3]发生驱动——即牵动力令使身体动摇作业呢?

复次,由于斯我体无方分故,是则为无触对物。若法无方分,实则离合,若离相合,则无驱动。是故不得以有(身体的)作业来比知其命者——我体的存在。

问难:如其所说,心识亦不宜作为发动身体作业的动因故,尔等岂非亦堕同等之负处?尔等此前于《中观四百论·明菩萨行品》中亦曾说偈曰:

除心则行等,不见有福等,

是故诸业中,唯意为主要。

因堕同等之负处故。如上所作的此诸驳斥,是则不应道理。

答曰:吾我者(此指月称菩萨)未曾许言心识为无触对物。如是因为言许由根、境、识彼此相触后所生的诸心所法故。心识者绝对有其形碍故,堪为动摇身体作业的因。尔等未曾如是言许我体有触对故,是则不可与我宗言同。

复次,因我认许心识是万法产生的能生因,由彼驱动所起的风界[4]则有触对。受彼风界(即业风)的动摇而感得彼彼身相故,谓言(心识)为触动者,其理应然。

即说偈曰:

因愿起业风,令使诸有情,

无间感生死,宛若[5]行者灯。

    设许也以此相来思测我体者,当于尔时,应许是我为刹那性。因为常住者无诸变易故,谓有如说诸差别相者,则是处不然。是故唯有心识方可称名为是我体故,谓我体常住者,其理不然。

【释义】以身体有作业活动,而许有发动者——常我存在,也是不合理的观点。首先,从对方所举的比喻观察,人与车都是有质碍的色法,二者可以通过接触发生能动关系,但是,如果某种法无有变碍的质体[6],则无法与他法发生接触,如同虚空一样,即不可能令他法动摇,而胜论外道所谓的常我虽然是一种色法,但不能与外界发生触对关系,常我与身体现象跟人拉车不一样,故比喻无法成立;然后从意义上看,对方所许的常我既无触对,那么身体的作业活动,也就不可能是常我的发动,否则,也应承认虚空能发动他法的运动,故意义也不成立。

俄巴活佛释云:若我是常法,常法则无有任何动摇触对,不可能对他法发生动摇作用,不能作为发动身体作业的因;而且常我与身体,不能与人和车相提并论,因为人和车都是无常法,以此二者之间发生作用变动是可以的,但身体与常我之间,身体是无常法,我是常有法,以常有法发动无常法使之动摇,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以此,即可彻底勘破胜论派许常我存在的谬论[7]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我品》云:

[复次,云何此我能造诸业?若谓与身合故能造,由此内我有勤勇德,因此德故与身和合起诸作业。此德作业虽待依身而属于我,如以金石投于树枝,重德相应故有摇动。是德作用虽待树枝,而属金石。此亦不然,有触对物可有如是动摇作用。汝我不尔,云何身合能造诸业?所以者何?颂曰: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论曰:一切能起动摇作业,决定不离有触对物。我[8]无触对,虽与身合,云何能作摇动[9]业因?如所执时无有触对,虽与身合不能作业。心及心法唯能生风,风与身合方能造业,故所立因无不定过。此说近因,非展转故。又,可合者必有方分,两物相触无间名合。所执我等既无方分,云何与身合故造业?不可假说我有方分,即[10]有实起作业功能。勿以假名说水为火,即有实火焚烧作用。由能说人假说诸法,非能说人有差别故,令所说法其性转变。法性决定,前已具论。于本颂中无触对者,显无方[11]分。无动摇者,显无合义。又,自有动,方能动他。如金石等要自有动,方能为因令树枝动。我既无动,无形碍故,何能为因令所依动,如金石等不动转位,无触对者显无形碍,无形碍故自无有动,无动摇者显非动因。如是所执无动神我,尚无能动一毫之力,况能造业得名作者?既不造业即无有果,若不受果何名受者?]


[1] 辇舆:拼音niǎn yú,是用人拉车的意思。

[2] 尔等:拼音ěr děng,尔等,古代用语,直译过来就是“你们这些”,“你们”之意。语气较为强烈。

[3] 命者:即我的异名。《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学观品》云:

 [舍利子!如我但有名,谓之为我,实不可得;如是有情、命者、生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见者亦但有名,谓为有情乃至见者,以不可得空故,但随世俗假立客名,诸法亦尔不应执著。是故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有我乃至见者,亦不见有一切法性。]

[4] 风界:拼音fēng  jiè,四界之一。又称风大。界,含有性、能持、差别等义。风能持自性及所造色而不改,故称风界。其以动转为性,以令物增长为业,是为造作一切物质之四元素之一。

[5] 宛若:拼音wǎnruò,仿佛;好像的意思。

[6] 质体:拼音zhì tǐ,体质;形体。

[7] 谬论:拼音miù lùn,指荒唐、错误的言论。如:说“读书无用”纯粹是谬论。语出《汉书·刑法志》:“夫以孝文之仁, 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於末流者乎?”

[8] 物我【大】,我物【宋】【元】【明】【宫】

[9] 摇动【大】,动摇【宋】【元】【明】【宫】

[10] 即【大】,既【宋】【元】【明】【宫】

[11] 方【大】,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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