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课 四、略示名言中舍离常断之理: 若事如是者,何处当澍[1]常、断(二边见的)金刚霹雳[2]来击毁诸行世出世间的因果法理时,诸有智者当用缘起明咒远摈[3]二边。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词汇释难】 颂前释中所谓的“缘起明咒”者,今当略说: 梵文: 梵音: Om ye dharma hetu prabhawa hetun teshan tathagato hyavadat teshan tsayo nirodha evam vade mahashramanah soha 藏文: ཆོས་རྣམས་ཐམས་ཅད་རྒྱུ་ལས་བྱུང་། ། དེ་རྒྱུ་དེ་བཞིན་གཤེགས་པས་གསུངས། ། རྒྱུ་ལ་འགོག་པ་གང་ཡིན་པ། ། དགེ་སྦྱོང་ཆེན་པོས་འདི་སྐད་གསུངས། ། 《大智度论·释初品中舍利弗因缘》云: 诸法因缘生,是法说因缘, 是法因缘尽,大师如是言。 断:即断灭义。 常:即自性常住不变义。 《中论·观有无品》云: [问曰:何故因有生常见?因无生断见? 答曰: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若法性定有,则是有相非无相,终不应无;若无则非有,即为无法,先已说过故,如是则堕常见。 若法先有,败坏而无者,是名断灭。何以故?有不应无故,汝谓有无各有定相故。若有断常见者,则无罪福等破世间事,是故应舍。] 【释文】以(果)法即是续生者,如彼苗芽等诸果法是。由于从种子等因法中能续生芽实等诸果法故,是因法种子则不成断灭。若时不起芽实等诸相续,便如遭火所烧的败种一般灭尽无遗者,是则即成谓是断灭见。然今见有芽实等果(无间)续生故,谓言种因成断灭者则是处不然。偈文中所说的第二个“法”字即指能生因法,欲言由是(因)法续生果法之义也。 复次,若时苗芽的果法生成后,其种子的自性仍存不灭者,是则由见种子常住不易故,即成是常见。 是事则不然,因见种因还灭故。若时种因仍存不还灭者,是因法中理应复生芽实等余法,是事亦不然。故次颂曰:“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以法自性叵成故,分别种子与苗芽若一若异二俱不可。以是因缘,法无自性,其理分明。 圣天论师所撰造之《菩萨瑜伽行四百论·明修破我(等持)品》第十品释终。 【释义】世间一切法皆从其特定因缘生起,以此缘起性,诸法的本体非为断灭。断边的法,任何因缘也不可能使之生起,只会如同虚空一般万古死寂,永无动摇,而诸法可依因缘生起,依此明显证明了诸法本体非断灭性。然后,诸法的变灭也是依循因缘而行,若灭失因缘具足,该法即销迹无余,以此依缘灭失性,可证明诸法本体非常性,因常有自性之法,不观待任何他法,恒时无有变动灭坏。《中论》云:“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诸法若不空,有成实体性或说有自性,即意味着彼等不依它缘,常恒自在成立,也不会为任何因缘所变动,以此即非因缘所能使之生灭,而堕落在恒时有的常边或恒时无有的断边。正是因诸法皆依因缘生灭,所以彼等本体能远离断常二边的过失。于内道中,了知诸法因缘生的道理,如同金刚雷电,能摧毁外道的一切常断边见。 宗喀巴大师云: 了知以现除有边,以空遣除无有边, 缘起性空显现理,不为边执见所夺。 如是了知缘起性空正理者,定能远离边执,直趋无生之境。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我品》云: [复次,为显诸法虽无有我,而非断常二过所及。故于品后复说颂曰: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论曰:诸法展转从无始来,依同类因生等流果,起后后果续前前因,于中无间所以不断。若前因灭、后果不生,于中有间可名为断。由对治生前因力灭后果不续,所以非常。若法凝然不舍前相,其体无变可名为常。又,前因灭所以非常,后果续生所以非断。又,因生故所以非常,能生果故所以非断。又,念念别所以非常,相似相续所以非断。又,法非有所以非常,亦复非无所以非断。有即为常,无便断故。如是佛子远离二边,悟入缘生处中[4]妙理,正观一切非有非无。法尚性空,我岂为有?萨迦耶见[5]及以随眠[6]并此所生,于斯永灭。复观诸行平等性空,彼此俱亡自他想灭,遍于一切所化有情,起无缘慈澍[7]妙法雨,穷未来际极太[8]虚空,利乐有情胜用无尽。此勇猛者空观所持,众苦炽然皆不能触,见大生死如空宅中,妄想所牵众多忧苦,譬如猛火腾焰震烈,焚烧无量无智有情,悲愿缠心无所怯惮[9],投身没命而拔济[10]之。此大慧者观空无倒,我想既除,离我所执二爱尽[11]故,不复乐观贪等烦恼所依止事,为饶益他常处生死,于中不染即大涅槃。虽处尘劳[12]无边苦海,恒受胜乐过二涅槃[13]。] 修习生死无常苦,以及不净等法理, 永断无边由宗派,遍计俱生我执见。 二、标称品名: 《菩萨瑜伽行四百论广释·破我品》第十品释终。 [1] 澍:拼音shù,〈动〉 降[雨] [rain]。 [2] 霹雳:拼音pīlì,又急又响的雷,是云与地面之间发生的强烈雷电现象。 [3] 摈:拼音bìn,〈动〉排除,抛弃:摈弃。摈除。摈黜(罢黜并放逐)。摈诸门外。 [4] 处中:拼音chǔ zhōng,执持中正之道。 [5] 萨迦耶见:又曰萨迦耶达利瑟致。译曰有身见。五见中之身见也。执著五蕴假和合之体,思为有真实之我,起我我所之见也。 [6] 随眠:为烦恼之异名。烦恼随逐我人,令入昏昧沉重之状态;其活动状态微细难知,与对境及相应之心、心所相互影响而增强(随增),以其束缚(随缚)我人,故称为随眠。 [10] 拔济:拼音bá jì,意思为济度。 [11] 离我所执二爱尽:离遍计、俱生二我所执爱尽。 [12] 尘劳:拼音chén láo,释义是佛教徒谓世俗事务的烦恼。 [13] 虽处尘劳无边苦海,恒受胜乐过二涅槃:声闻众所谓的有无余二涅槃。 月称菩萨于《入中论·菩提心极喜地品》中云: 且如佛子闻求施,思惟彼声所生乐, 圣者入灭无彼乐,何况菩萨施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