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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课 <观染染者品[1]>第六 问曰:经说贪欲、瞋恚、愚痴,是世间根本[2]。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瞋则有瞋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3]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4]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 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5]火。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6]。”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 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7]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8]。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 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9] 染法、染者,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10]。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11]异。 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12]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 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 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合者,虽远亦应合。 [1]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作〈观染染者品〉。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作〈观染法染者品〉。 [2] 《杂阿含经》(346经)云: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三法,世间所不爱、不念、不可意。何等为三?谓老、病、死。世间若无此三法不可爱、不可念、不可意者,如来、应、等正觉不出于世间,世间亦不知有如来、应、等正觉知见,说正法、律。以世间有老、病、死三法不可爱、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世间知有如来、应、等正觉所知、所见,说正法、律。 以三法不断故,不堪能离老、病、死,何等为三?谓贪、恚、痴。] [3] 一、《般若灯论释·观染染者品》云: 若先有染者,离染染者成。 因染得染者,染者染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染法染者品》云: 若先有染者,后有其染法, 云何离染法,而有染者生? [4] 一、《般若灯论释·观染染者品》云: 染者先有故,何处复起染?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同过。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染法染者品》云: 有染者复染,云何当可得?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复然。 [5] 薪:拼音xīn,柴火:薪尽火传(chuán)(柴火烧完,又引燃了后一根柴,火永远不灭。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技艺代代相传)。 [6]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即由此理,可说颂曰: 若离于染者,先自有染法, 因是染欲法,应生于染者。 若无有染法,云何有染者? [7] 一、《般若灯论释·观染染者品》云: 染及染者二,同时起不然, 如是染染者,则不相观故。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染法染者品》云: 如是若同生,亦复非道理, 染法染者二,此当云何用? [8] 《释量论·成量品》云: 乃暂时性故,证实苦具因, 无因不待他,故成恒有无。 [9] 一、《般若灯论释·观染染者品》云: 染及染者一,一则无同时。 染及染者异,同时亦叵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染染者品》云: 彼染法染者,非一性有合。 异性若有合,云何当可得? [10]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二十云: [复次,若自性于自性为能作因,便违世间诸现见事。谓指端不自触,眼不自见,刀不自割,诸有力人不能自负如是一切。] [11] 犹:拼音yóu,〈副〉 还;仍然。余寒犹厉。——明·袁宏道《满井游记》 [12] 一、《般若灯论释·观染染者品》云: 若别同时者,离伴亦应同。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染法染者品》云: 若一性可合,离伴亦应合。 异性若有合,离伴亦应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