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品 观燃可燃品

第三十六课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1]生,人功亦空[2]

答曰:

然不待可然,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然者, 人功则应空。[3]

    然、可然若异,则不待可然有然。若不待可然,则无相因[4]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复次,若然异可然,则应常然。若常然者,应离可然别见有然,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然时, 名为可然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然可然?[5]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然者,是事不尔。若离然别有可然者,云何言然时名可然?[6]

复次,

若异则不至[7],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8]

若然异可然,则然不应至可然。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然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然?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然可然。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问曰:

然与可然异, 而能至可然,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9]

    然与可然异,而能至可然。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答曰:

若谓然可然, 二俱相离者,

如是然则能, 至于彼可然。[10]

若离然有可然,若离可然有然,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然至可然,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然无可然,离可然无然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然不至可然。


[1] 因缘:燃火之因:义谓可燃的薪体,燃火之缘为助燃的人功。

[2] 空:谓空无所用义也。

[3] 一、《般若灯论释》无对应偈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薪火品》云:

火若常然者,然火功相违,

此如先所说,离薪别有火。

[4] 相因:拼音xiāng yīn,相关;相互依托。

[5] 一、《般若灯论释·观薪火品》云:

若火正燃时,汝谓为薪者,

彼时唯有火,谁是可燃薪?

 二、《大乘中观释论》无对应偈颂。

[6] 《中观四百论大疏·破边执品》云:

[又譬如离风等诸大种实则非有色、香等大种所造法。如是若离于彼此诸大种等亦应自无,故说无自性可成。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煖即是火性,非煖如何烧?

故薪体为无,离此火非有。

论曰:此中火大即是能烧者,其余(地、水、风)三大为所烧。是故所谓由(地、水、风)三大所成的薪体,唯由火大焚烧而非余者。也唯有薪体被(火)焚焦而非余法。此中若谓:煖热的薪体被火焚烧,然此煖热者即是(能烧的)火性,而非(所烧的)薪体。非煖(性的地、水、风)亦不可燃烧,是故非煖热者亦非(所烧的)薪体。若事如是都无所烧的薪体,焉能立此(地、水、风)三大所成者为(所烧的)薪体耶?若离于火性是则应无别为实体的所烧——薪体。既无薪体,无因之火亦应非有。故复颂曰:“离此火非有”也 。]

[7] 至:拼音zhì,〈动〉本义:到来,到达。

1.至,到也。——《字林》2.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说文》

[8] 一、《般若灯论释·观薪火品》云:

若异则不到。不到故不烧,

不烧故不灭,不灭住自相。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薪火品》云:

异火即不到,不到即不烧。

不烧即不灭。不灭即常住。

[9] 一、《般若灯论释·观薪火品》云:

然异于可燃,此二能相至,

如女至丈夫,如丈夫至女。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薪火品》云:

若异薪有火,即薪能到火,

如此人至彼,彼人至此人。

[10] 一、《般若灯论释·观薪火品》云:

若然异可然,此二相到者。

火薪既有异,则不互相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薪火品》云:

若异薪有火,欲令薪到火,

彼二互相离,薪火何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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