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六品 观缚解品

第五十二课


问曰:经说有涅槃灭一切苦,是灭应诸行灭?若众生灭?

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诸行若灭[1]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2]

    汝说若诸行灭、若众生灭,是事先已答。诸行无有性,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是故诸行不灭,众生亦不灭。[3]

问曰:若尔者,则无缚无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4]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是事不然。诸行念念生灭故,不应有缚解。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缚解?[5]

复次,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6]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若众生先有五阴,则不应缚。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无身亦不应缚。何以故?若无身则无五阴,无五阴则空,云何可缚?如是第三更无所缚。[7]


[1] 灭:这里说灭,是灭而不起的永灭、寂灭,不是念念生灭的灭。

[2] 一、《般若灯论释·观缚解品》云:

诸行涅槃者,是事终不然;

众生涅槃者,是事亦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缚解品》云:

彼诸行无灭,此云何可有?

众生亦无灭,复云何可有?

[3] 《中论释·明句论·观缚解品》云:

[问曰:生死往来是有,因为有其翻对(寂灭)故。此中无所有者,则不应有翻对。譬如石女儿的冤家。若有生死轮回的翻对——寂灭者,应成有(所对)生死轮回。以是故言亦应有生死往来。

答曰:若有生死的翻对——寂灭,是则应成有(所对)生死。是事则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若计少有寂灭者,为常相的诸行寂灭?为无常相的诸行寂灭?此中于常住不变者,寂灭当有何用?无常无自体者,寂灭亦应有何用?如是一切俱同于前说。所言:“是事终不然”者,谓凡一切行相终不可义。

若计众生寂灭者,此亦如前,若常相若无常相,俱不称理。若人计执不可说言若常若无常者,若事如是者,以其不可言说故,岂非如于生死位,于涅槃位亦许有众生?

复次,所言“不可言说”者,仅用于有众生的诸行者是事可然。然于寂灭位,因无诸行可得故,是中何得言有不可说言的众生耶?

复次,纵使不可说众生若一若异者,问此众生于涅槃位为有、为无耶?若言是有者,于涅槃位亦有众生故,是即堕于常有。若言是无者,众生即成是无常。是则类如不可说若一若异相的众生,亦非不可说若常若无常相。若许于涅槃位亦不可说言若有若无众生。若尔者,今应征问:此时是众生为可知?为不可知?若是可知者。如于生死位,于涅槃时亦为可知故,是众生,应非是无身。若谓不可知者,即为不了知的自性故,譬如空华无所有故,何得言有此不可说相?如是亦应无涅槃,涅槃无故,亦应无生死往来。

是故世尊于《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天帝品》中说:

“时,诸天子问善现言:‘岂诸如来、应、正等觉所证无上正等菩提亦皆如幻?’

善现答言:‘如是,如是,乃至涅槃亦复如幻。’

时,诸天子问善现言:‘岂可涅槃亦复如幻?’

善现答言:‘设更有法胜涅槃者亦复如幻,何况涅槃!何以故?诸天子!幻与有情及一切法乃至涅槃无二无别,皆不可得、不可说故。’”

《月灯三昧经》云:

第一义谛犹如梦,观知涅槃亦复然,

智者若了意如是,是则已说胜意戒。

复次,

灭谛不实犹如梦,涅槃之体如梦性,

 菩萨知言如是者,是名具足于口戒。]

[4] 一、《般若灯论释·观缚解品》云:

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前说,不缚亦不解。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缚解品》云:

诸行生灭法,无缚亦无解;

缚解若有作,即缚解不生。

[5]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缚解品》云:

[问曰:汝虽遮破生死、涅槃二事,然有缚解,法若无自性则应无缚解。缚解有故,法应有自性。

答曰:若有缚解二事,应成有诸法自性。是事则不然。为显此义,故次颂曰: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此中被贪等结使所缚而不得自在者,称名为缚。若为结使所缚故方立异生不出三有。于念念生灭的诸行中,立有贪等结使所缚者则不然。以其生即随灭不得自体故。贪等结使灭相的解脱亦无是处。诸行无常无所有故。“如先说”者,义谓如前所说理。谓如前说诸行不缚、不解。众生亦尔,不缚、亦不解。如是亦应无缚、无解。]

二、《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梦行品》云:

[菩萨摩诃萨行六波罗蜜时,当作是念:“虽生死道长、众生性多,尔时应如是正忆念:‘生死边如虚空,众生性边亦如虚空,是中实无生死往来,亦无解脱者。’]

 三、宋·楚圆,《汾阳无德禅师语录》卷2云:

[僧问石头:“如何是解脱?”

师云:“谁缚汝?”

云:“无人缚。”

师云:“无人缚汝,即是解脱,何用更求解脱?”]

[6] 一、《般若灯论释·观缚解品》云:

若为诸取缚,缚者无解脱。

无取故无缚,何位人可缚?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缚解品》云:

若因取名缚,有取即不缚;

无取亦不缚,何分位可缚?

[7] 《中论释·明句论·观缚解品》云:

[问曰:虽然诸行及与众生无缚。然有贪等缚身。若有缚,亦应有所缚。

答曰:若有一法可缚,亦可名缚身。然今无缚。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所言“身”者,即名有身。且说有身者则不缚。若法有身则名已缚,缚已更缚何为?若法无身,离身者,亦不应缚。离于束缚似同如来。无身离缚者有缚,理相违故,是事亦不然。若法如是推究若有身若离身,俱无有缚者,何处当有缚?义谓离此更无有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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