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 第二十一品 观成坏品

第八十四课


二、破自他等生: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不从自生,不从他生,也不从自他共生,怎么会有生呢?

成、坏在法上建立,破了法也就破了成坏,这里以破四边的方式破“法”。破四边生是《中论》重要的推理方式,《入中论》第六品也主要破四边生。

“法不从自生”,任何法都不从自生,如果自生就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亦不从他生”,任何法都不从他生,如果他生则有嘎夏巴[1]可以产生檀香[2]、黑暗能产生光明等过失;“不从自他生”,任何法也不从自他共生,如果是共生,那就有自生他生的全部过失。颂词虽没有直接讲无因生,但无因生也不成立。如果是无因生则有因缘具足时也不能生、因缘不具足时也能生的过失。总之四边生不成立,四边生不成立自然不会有实有的生,没有生则法不成立。

现在人很想了解万法的真相,科学家们日日夜夜在苦思冥想,但也没有找到真理。外道也在寻求真理,虽然他们宣说了各种各样的道理,但对于真理也没有触及。内道的有部、经部、唯识虽然承认因果、缘起,却仍有自性的承许,所以不可能得出究竟空性的结论。

只有中观宗才抉择出了一切万法的真相——缘起空性。前文所云“诸说中第一”就是指缘起空性是一切学说中的第一。谁能了达缘起空性,就真正了达了实相,如果不了达缘起空性,就不可能准确圆满地了达实相。

二(以太过而破)分三:一、宣说太过;二、破离过之答复;三、摄义。

一、宣说太过: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若常若无常。

如果承认实有之法就会堕于断、常二边,为什么呢?因为所承许的法要么是常有要么是无常。

任何法的本体都是离一切戏论的,根本不存在形成、坏灭,如果认为一个法真实存在就堕入常、断二边。“所受法”就是对方所承认的自性实有的法,如果有这么一种法,其存在而不失就成了常有,从而堕入常边;以前存在而现在不存在就成了无常,从而堕入断边。比如种子转变为苗芽,如果种子不舍弃种子的本体则成了常有,堕入常边;舍弃了原来的本体则成了无常,堕入断边。

本论第十五品亦云: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宗喀巴大师说:如果所承认的是如幻如梦、无自性的法,那就不可能有常断两边的过失。而对方并不是这样承认,所以会堕入常、断。世间人对事物的研究不出两边,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再没有其他的方式,这样不可能探求到远离常、断的万法实相。

二(破离过之答复)分二:一、对方观点;二、破彼之观点。

一、对方观点: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所有承认诸法自性存在的人绝不会堕于断、常二边,因为因果生灭、相续不绝的缘故,故不堕断边也不堕常边。

虽然颂词没有“有谓”等明显的词句,但印藏[3]诸大论师都认为这一颂是对方的观点。

对方认为:虽然我们承认一切万法自性存在,但这样承认不会堕入断边和常边。如果因灭尽以后再也不生果,可以说“先有而今无”,则有堕入断边的过失;如果因不灭,比如有了苗芽后种子没有任何变化,则有堕入常边的过失。但是“因果相续故”。因为有了因果相续,因灭尽以后有果产生,所以不堕入断边;果有了以后因已灭尽,所以不堕入常边。

《青目释》引用佛经介绍了对方的观点:

“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4]

意思是说,虽然佛经里说五蕴的本体是刹那生灭的行苦[5]体性,却没有断灭的过失;虽然经里也说罪福业果百千万劫不失坏,但也不会有常的过失。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因果恒常生灭相续的缘故,使得诸法往来不绝。有生灭的缘故,不堕常边;有相续的缘故,不堕断边。

从青目论师所引的教证来看,对方不是外道,应该是内道的有实宗。

二(破彼之观点)分二:一、承许相续不能出常断二边;二、宣说相续无有自性。

一(承许相续不能出常断二边)分二:一、承许相续无实体堕入断边;二、承许相续有实体堕入常断二边。

一、承许相续无实体堕入断边: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如果说因果生灭的相续连续不断,那么因灭了不再生起的缘故,因就成了断灭。

“相续而不断”一句,藏文的译本是“相续而轮回”。尤其是《显句论》的释文,“三有轮回”写得很清楚[6]

中观宗破曰:相续的本体是实有还是不实有?如果不实有,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实在的相续,只不过因果本身生灭连续不断而已。那么:“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因灭了以后不会重新产生,这样因就成了断灭。比如前一刹那的种子已经灭尽,后一刹那时它的本体不会复生。因此,承许无实体的相续便堕入断边。

二、承许相续有实体堕入常断二边: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涅槃灭相续, 则堕于断灭。

如果诸法住于自性[7]中,则不应该有从有实到无实的转变;并且实有的相续在入涅槃时被灭尽,如是则堕入断灭。

如果相续实有就会堕入常、断二边。

为什么会堕入常边呢?因为相续存在自性。为什么会堕入断边呢?如果相续真的住于自性之中,则不应该从有实法变成无实法,否则就堕入断边。比如瓶子的本体如果真实存在,就不应该从有变成无,如果它最初有最终坏灭了,这便堕入断边。再比如种子的相续如果存在,就不应该有从有到无的改变,如果有改变则堕入断边。并且,如果承许五蕴相续真实存在,那么最后获得无余涅槃从而灭尽相续时就堕入断边。

如果对方反问:你们中观宗首先说这些法存在,以理抉择后又说它们不存在,这不也堕入常断了吗?

中观宗回答:我们最初并没有承认任何法存在,自宗认为一切法是因缘而生,毫无本体,故没有这些过失。如颂云:“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意思是说,从因缘而生的法,它和因不是一体,所以不会堕入常边;它和因也不是他体,所以也不会堕入断边。所以,自宗不会堕入常、断二边。

对方又反问道:既然我宗的相续不成立,那汝宗为什么把因果安立在相续上?

中观宗回答:我们的相续是未经观察的名言中假立的相续,和你们自性实有的相续不同。你们这种实有的相续有无数过失,无法安立。而我们将如幻如梦的因果安立在虚假的同类相续上,这样的相续既没有常的过失,也没有断的过失,所以是合理的。


[1] 嘎夏巴:可能是想说“甄叔迦”。大唐西域记云:印度多有甄叔迦树,其花赤色,形如人手。一说云:亦名阿叔迦(Aśoka),亦名无忧树,其花亦赤色,此说正也。”

[2] 檀香:檀香木一般可以分为红白两种分类。红檀香:又称将香。味涩,性凉。治热入血分、恶血瘀阻、气血两燔等症。外涂消肢节肿胀。

白檀香:檀香科药用木本植物。味涩为辛,性凉,功能主治久年肺疾热损,外涂消肌肤热毒。

[3] 印藏:圣地印度及雪域西藏。

[4] 《中论青目释·观成坏品》云:

[问曰: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而不堕断常。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

[5] 行苦:遍行苦。有漏舍受及所以生起之境。粗重随行,故名行苦;遍及三苦,为其余二苦根本,故名遍行苦。

[6] 《中论释·明句论·观成坏品》云:[答曰: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若谓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者,岂非灭更无生故,因即为是断灭耶?因时与果作因而灭者,因时有灭,更不复生故,即成是断见。

问曰:汝何不成有过咎?

答曰:若许有所受法方成有此过,我等则不许有所受法,故无此过。一切诸法俱无有生故。如偈中说: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是偈中我等即用此理开显诸法无自性。否则,若法有自性,岂得种芽不成为异相?是故此过于我无妨害。如是已说若有所受法,因亦应成无生故,即堕于断见。]

[7] 《中论·观有无品》云: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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