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二十五品 观涅槃品

第一百零七课


所名涅槃者,

无得亦无至,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槃。[1]

无得[2],于行于果无所得。无至者,无处可至。不断者,五阴先来毕竟空故,得道入无余涅槃时亦无所断。不常者,若有法可得分别者,则名为常;涅槃寂灭无法可分别故,不名为常。生灭亦尔。如是相者名为涅槃[3]

复次,经说涅槃非有、非无、非有无、非非有非非无,一切法不受,内寂灭名涅槃。何以故?

涅槃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终无有有法, 离于老死相。[4]

眼见一切万物皆生灭故,是老死相。涅槃若是有[5],则应有老死相。但是事不然,是故涅槃不名有。又不见离生灭老死别有法而名涅槃。若涅槃是有,即应有生灭老死相;以离老死相故,名为涅槃。[6]


[1]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观涅槃品》云:

无退亦无得,非断亦非常,

不生亦不灭,说此为涅槃。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无退亦无得,不断亦不常,

不灭亦不生,此说为涅槃。

 三、《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无失亦无得,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槃。

[2] 姚秦·鸠摩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

[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3]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问曰:设若性空论者不许断诸烦恼,尽灭五蕴,名为涅槃相者,其相究竟云何?

答曰:

无失亦无得, 不断亦不常,

不生亦不灭, 是说名涅槃。

无失者,如贪等无处可失。无得者,如沙门果实无所得。不断者,如蕴等亦无所断。不常者,谓法不空即为常,无有是事故名不常。自性不灭不生,离一切戏论,如是相者名为涅槃。是中有何烦恼可断而至涅槃?有何烦恼可得分别?有何蕴尽灭而分别亦有是蕴可得耶?若时尚有此诸分别现起,则无涅槃可得,因是涅槃从尽灭一切诸戏论分别中逮得故。

问曰:虽于涅槃界中无诸烦恼,亦无五蕴。然涅槃前位有惑有蕴,是故断惑灭蕴即灭于戏论,是说名涅槃。

答曰:是执应舍。何以故?以法于涅槃前位,先本有自性者,则不可使其变作无法。是故欲求涅槃者当断是执。

如后偈中说:

“涅槃之实际, 即为世间际,

    如是二际者, 无毫厘差别。”

世尊亦云:

涅槃界中法非有, 此中所无更不有,

若人分别于有无, 如是行者苦不灭。

所言“涅槃”者,谓无余涅槃界中,所言“法”者,谓惑、业、苦,或谓五蕴,毕竟永离一切相无所有故,谓言:“涅槃界中法非有”耳。是事为一切诸论议师所共许。如舍灯明,于冥暗中执绳为蛇,若法于此涅槃界中所无者,更不应谓有。惑、业、苦等诸相法于生死位亦非真有。如于昏暗不明时绳中亦无蛇自体,却如有蛇亦可妄执明、暗相故。

问曰:若尔者,云何往来生死?

答曰:如眩翳人所见毛发、蜂蝇等性,为我、我所昧见倒执的恶魔所执的婴愚异生等亦见实无自体的是诸万法为真。故复颂曰:

“若人分别于有无, 如是行者苦不灭。”

此中分别于“有”者,谓数论宗、鸺鹠子派,食米斋仙人派、淡黄派直至说一切有部等人;而分别于“无”者,谓诸断灭论者,此外尚有,说无去、来诸行,无无表色、无不相应行法,所余为实有论者。还有说遍计无性,依他起、圆成实有性的唯识宗。如是说有、无者,其苦义——谓生死则不得灭尽。

如云:

譬如狐疑想, 便中疑心毒,

毒实未入内, 然今已闷绝;

如是诸异生, 谓有我我所,

以不正我执, 常受生死苦。

以是故知,涅槃界中无所断,亦无所灭。尽灭一切诸戏论分别,是说名涅槃。

如《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无尚非涅槃, 何况当是有?

 有无执净尽, 佛说名涅槃。]

二、《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涅槃尚非无, 岂是有实法?

尽实无实执, 当知真涅槃。

[4]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观涅槃品》云:

涅槃有自体,即堕老死相。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若涅槃有体,即堕老死相,

涅槃非老死,而无老死法。

[5] 一、世亲造,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分别根品》云:

[自性实有离言,唯诸圣者各别内证,但可方便总相说言:是善、是常,别有实物,名为择灭,亦名离系。]

二、《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31云:

[评曰:应作是说,随有漏法有尔所体,择灭亦尔。随所系事体有尔所,离系亦有尔所体故。]

[6]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若人不知涅槃为尽灭一切诸分别妄执,却执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相为涅槃者,当说颂曰:

涅槃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终无有有法, 离于老死相。

此中执涅槃为有法者说:“此谓涅槃名尽灭惑、业、苦的相续往来,如止水流的堤堰,是有法的体性。以其不见无法能作如是成果。”岂非说言尽灭与爱一时俱起的爱染,谓止贪离染名涅槃耶?仅此灭相则不堪是有法。如颂曰:

“犹如灯火灭, 其心即解脱,”

说灯火灭相为有法者则不然。

对曰:不应会意爱尽为渴爱灭尽。若不尔者,当如何解义?应知若有涅槃法谓止爱者名爱尽。灯火但名譬喻。此中应知若有涅槃事,其心方得解脱。如是即得涅槃是有法。论主言:

“涅槃不名有。”

何以故?颂曰:

“有则老死相。”

有法则无误皆有老死相故。是故不名涅槃是有法。义谓如心等,有老死相故。为遮不误老死相的有法(名涅槃)。故次颂曰:

“终无有有法,离于老死相。”

若离老死相则不名是有法。离于老死譬若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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