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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课


三、其合理性: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重恶极害心,必于彼行悲,
彼即是悲器,正行人悲境。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于造重罪者,尤当更悲悯,
彼等自受损,大士悲悯处。

对于杀父亲、杀母亲等杀害殊胜对境造下滔天罪业好似凶神恶煞般的众生,尤其更应当悲悯,因为造堕入无间地狱的有情已彻底失毁了善趣与解脱之因,他们是诸位佛子菩萨大士们于心不忍的真正悲悯对境。

《大乘经庄严论·修行品》云:

恒罪无自在,具慧不执过,

不欲倒行者,于彼反增悲[1]

对此,圣天论师的论典中也有说明。《中观四百颂·明菩萨行品》云:

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

如是诸菩萨,特意悯恶者。

《大庄严论经》云:

[复次,若得四不坏净[2],宁舍身命终不毁害前物,是故应勤修四不坏净。

我昔曾闻,有一罪人应就刑法,时旃陀罗[3]次当刑人。彼旃陀罗是学优婆塞得见谛道,不肯杀人,典[4]刑戮者极生瞋忿,而语之言:“汝今欲违王宪法耶?”优婆塞语典刑戮者言:“汝甚无智,王今何必苦我杀人?虽复色身属王作旃陀罗,圣种中生名曰法身,不属于王,非所制也。”

即说偈言:

“释迦牟尼尊,具一切种智,

因时能教化,灭除一切过。

阎罗王之法,果时始教化,

  临苦为说苦,易坏亦可违。”

时典刑戮者,以此人违犯王禁,即将诣王,言:“此旃陀罗不用王教。”王语之言:“汝何故不用王教?”白言:“大王!今应生信发欢喜心。”

而说偈言:

“除我三毒垢,获得寂灭因,

无上之大悲,十力世尊所,

受持于禁戒,乃至蚊蚁子,

  犹不起害心,何况于人耶?”

时王语言:“汝若不杀,自命不全。”此优婆塞见谛气势[5],便于王所抗对不难,而作是言:“此身随王,王于我身极得自在。如我意者,虽帝释教我犹不随。”王闻此语极大瞋忿,敕令使杀。彼旃陀罗父兄弟七人尽不肯杀,王遂杀之有二人在,至第六者敕使杀之亦不肯杀,王又杀之,至第七者又不肯杀,王复杀之。老母启王:“第七小者为我宽放。”王言:“今此人者是汝何物?”老母答言:“皆是我儿。”王复问言:“前六者非汝子耶?”答言:“亦是。”王言:“汝何以独为第七子耶?”尔时老母,即说偈言:

“大王应当知,六子皆见谛,

悉是佛真子,决定不作恶,

是故我不畏。今此第七子,

犹是凡夫人,脱为身命逼,

造作诸恶业。是故我今者,

求王请其命,人王得自在,

唯愿活此子。临终时恐怖,

或能造诸恶,凡夫临死时,

但睹其现身,不见于后事,

  能观后世报,非凡夫境界。”

尔时大王而作是言:“我于外道未闻是语,今说因果了如明灯。”旃陀罗口作如是说,王生决定意,名为贤圣村,非是旃陀罗,虽名旃陀罗,实修苦行者,自命尚不惜,况应诸亲属,护戒剧[6]护财,不顾身命及以眷属唯持禁戒。即说偈言:

“世人观种族,不观内禁戒,

护戒为种族,设不护戒者,

种族当灭坏。我是旃陀罗,

彼是净戒者,彼生旃陀罗,

作业实清净,我虽生王种,

实是旃陀罗。我无悲愍心,

  极恶杀贤人,我实旃陀罗。”

尔时大王将诸眷属,诣于塜间供养其尸,王复说偈言:

“此覆善功德,如灰而覆火,

口虽不自说,作业已显现。

帝释常供养,如是坚行者,

  不惜己身命,而护于戒行。”

尔时彼王将诸群臣、数千亿婆罗门等,步诣塜间而作是言:“如是大士虽名旃陀罗,实是大仙人。”积聚死尸为其堕泪,王复说偈言:

“勇健持戒者,以刀分解身,

尸骸委在地,血泥以涂身,

以持禁戒故,今日舍此身。

坚心不犯恶,守戒而至死,

  得佛法味者,智者皆应尔。”

王复说偈言:

“愚痴之所盲,贪欲之垢污,

着我所诸根,掉动而不定。

不计于恶业,但取现在乐,

结使垢涂污,智者常观察。

身财危脆想,亦如河岸树,

  终不造恶业,智水洗心垢。”

尔时大王近旃陀罗身,敬尚法故绕尸三匝,长跪合掌,而说偈言:

“南无归命法,善能观察者,

舍于短促命,而不舍于法。

假设入火林,见谛毁禁戒,

终无有是处,此即是明证。

此人持佛语,终无有二志,

卧于泥血中,以护佛戒故。

此尸以火焚,即变为灰土,

  持戒善法名,同于世界尽。”

以何因缘而说此事?欲示证道无有变异。佛说见谛终无毁破,四大可破,四不坏净终不可坏。]

三(如何对待囚犯)分二:一、赦免;二、关在狱中令其安乐。

一、赦免: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贫人若被驻,五日须放散,
余人亦如理,随一莫拘留。
若于一人所,起长系驻心,
随人生不护,因此恶恒流。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一日或五日,释放诸轻犯,
余众亦如应,非皆不释放。
汝无释放心,彼生非律仪,
由此恶戒中,不断积罪业。

不要遗忘每一天或者每隔五日进行观察,将关在狱中被铁镣等束缚、情节轻微的囚犯释放,其余重犯也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不要有一律不放一直关押的想法。如此大有必要。如果国王你没有释放任何囚犯的心,则由此而产生违背律仪的恶戒。乃至恶戒存在期间,就不可能守斋戒。而且由此恶戒导致,即便在没有直接杀生等时间里,也会连续不断积累恶趣之因的罪业。

颂文当中提及到的“非律仪”是指不善无表业。当相续中有了有生之年当屠夫等的恶愿时,便生起了这种无表业。

二、关在狱中令其安乐: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乃至彼未散,虽系亦安乐,
庄饰浣饮食,药扇等相应。
王欲他成器,依悲立善教,
善恶人皆同,不由嗔及欲。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何时囚未放,尔时理发师,
沐浴及饮食,医药令安乐。
如于不肖子,指望成大器,
怜爱行惩罚,非嗔非为财。

    所有囚犯乃至没有释放期间,理发师、沐浴水、饮食与治病的药物等要样样俱全,以令他们安乐。

如果有人心想:不是为了让他们产生痛苦才关押的吗?如果为了让他们安乐,为什么要关押呢?

这是一种方便,例如,对于那些行非理事的不肖之子,父母亲指望他们成大器而采取惩罚等措施。同样,大王你也应当在悲心的驱使下为了令那些罪犯改邪归正,而以关押、谩骂等手段予以制裁,而不是以嗔心引发也不是为了谋求财产才惩治的,如果是这样便铸成重罪,心怀好意去对待则无有罪业而成善法。

《中观四百颂广释》中曰:

[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囚犯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犯人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菩萨行持各种各样的度化方便令其改邪归正,步入正轨,使其洗心革面而重启人生。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四、将顽固不化者驱逐出境: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熟思实知已,人增起反逆,
不杀不逼彼,愿王摈他土。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极嗔行杀人,观察详知已,
不杀不损害,而当摈出境。

对他众嗔恨残忍到极点、谋杀国王或者他众的有些人,先前关在狱中被释放后观察他是否仍旧屡教不改而造杀生等恶业,经过一番详细审视后已经明确了知,如果不再作恶,则顺其自然。倘若依然如故作恶多端,那么既不杀之,也不进行其他损害,而是从自境内驱逐出境,这是上策,因为务必要保护生命。

经中说:

如慈母于独爱子,恒常观察保其命,

如是善逝于化众,恒作观察护其命。

又云:

苦乐与我同等故,损恼众生何随我?


[1]   唐译为:

众生不自在,常作诸恶业,

忍彼增悲故,无恼亦无违。

[2] 四不坏净:《杂阿含经》云:[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毗舍离国猕猴池侧重阁讲堂。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圣弟子成就四不坏净者,不于人中贫活而活,不寒乞,自然富足。何等为四?谓于佛不坏净成就,法、僧、圣戒不坏净成就。是故,比丘,当如是学:‘我当成就于佛不坏净,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3] 旃陀罗:又译为旃荼罗,印度族群之一,在古印度教种姓制度中,被认为是最低种姓,被认为是不可接触的贱民。主要工作是处理人类及动物尸体,担任刽子手或屠夫。

[4] 典:拼音diǎn,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

[5] 气势:qì shì,指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力量、威势。

[6] 剧:拼音jù,厉害,猛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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