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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课


二、破自相快乐之本体: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识受想及行,一一体不成,
不合乘缘生,非有故无合。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识受想及行,一切皆如是,
自体不成故,胜义中非有[1]

    如果对方说:由于受与识、想、行一起产生,因此自性存在。

驳:即便如此也无有自性,识、受、想、行一切都是方方面面聚合的,自性不成立,各自分开也是同样,因为在胜义中本性不成立这一点已经抉择完毕。具有乐受在真实义中都不存在实有的本体。

《入行论·智慧品》云:

根境若间隔,彼二怎会遇?无隔皆成一,谁复遇于谁?

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不入则无合,无合则不遇。

无分而能遇,云何此有理?若见请示我,无分相遇尘。

意识无色身,遇境不应理。聚亦无实故,如前应观察[2]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所见或所触,性皆如梦幻。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不能自领纳,亦非他能受。

毕竟无受者,故受非真有,谁言此幻受,能害无我聚?

《无尽慧经》云:“受谓耽著……直至受谓分别之间。”

我们要清楚,受仅仅是分别而无有自性的体相,犹如虚空。

《大智度论》云:

[【经】佛言:“如是,如是。诸天子,恼坏相是色相,佛得是无相。觉者受相,取者想相,起作者行相,了别者识相,佛得是无相。能舍者檀波罗蜜相,无热恼者尸罗波罗蜜相,不变异者羼提波罗蜜相,不可伏者毗梨耶波罗蜜相,摄心者禅波罗蜜相,舍离者般若波罗蜜相,佛得是无相。心无所娆恼者是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相,佛得是无相。出世间者三十七品相,佛得是无相。苦者无作脱门相,离者空脱门相,寂灭者无相脱门相,佛得是无相。胜者十力相,不恐怖者无所畏相,遍知者是无碍智相,余人无得者十八不共法相,佛得是无相。愍念众生者大慈大悲相,实者无谬错相,无所取者常舍相,现了知者一切种智相,佛得是无相。如是,诸天子,佛得一切诸法无相,以是因缘故,佛名无碍智。”

【论】释曰:须菩提闻已,更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空无根本,如梦、如幻等,众生在何处住而菩萨拔出?须菩提意谓:如人没深泥而得拔出。佛答:众生但住名相虚诳忆想分别中。佛意:一切法中无决定实者,但凡夫虚诳故著。如人闇中见似人物,谓是实人而生畏怖。又如恶狗临井,自吠其影,水中无狗,但有其相而生恶心,投井而死。众生亦如是,四大和合故名为身,因缘生识和合故动作言语;凡夫人于中起人相,生爱、生恚,起罪业,堕三恶道。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怜愍众生,种种因缘教化,令知空法而拔出之,作是言:是法皆毕竟空无所有,众生颠倒虚妄故,见似如有,如化、如幻、如乾闼婆城,无有实事,但诳惑人眼。复次,一切法但从名字和合,更有余名,如头、足、腹、脊和合故,假名为身。如发、眼、耳、鼻、口、皮、骨和合故,假名为头。诸毛和合故,名为发;分分和合故,假名为毛;诸微尘和合故,名为毛分;亦和合诸分故,名微尘。

问曰:微尘第一微细故,不得作分,无分[3]故无和合,此则定法;是故不得言“一切空,无有定法”!

答曰:若微尘是色,则应有分。何以故?一切色皆在虚空中,皆有十方。若微尘是色,则有十分;若有十分,云何是极微?若如汝说微尘无分者,则非色。何以故?出色相故。又复色名五情可得,若微尘非五情所得者,云何得知是色?是故微尘但有虚名,眼见粗色,尚可破令空,何况不可见、不可触!

问曰:微尘细故,五情所不能得,圣人得天眼则见。

答曰:天眼见虽细,是色相故,应当有分;若无分则非色,非色则天眼不见。以是故,天眼亦虚诳妄见;是故圣人以慧眼观世间,则得道。微尘,如先说,但有名无实。微尘无故,一切法名字和合故,更有假名,无有实定,而众生妄生贪著;贪欲、瞋恚因缘故,起恶业,无量阿僧祇劫,在三恶道受苦。若诸法实定,尚不应作贪欲、瞋恚罪因缘,何况虚诳无实?若能舍虚诳名相,不著空法者,则受涅槃常乐。]

二、破痛苦自相自性成立: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如分别喜乐,缘苦对治成,
如此所计苦,因乐坏故成。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犹于苦伪造,真乐起我慢,
如是于乐毁,痛苦亦起慢。

    如果有人认为:快乐虽然不成立,但痛苦自性成立吧。

正如对遇到贪爱的对境自相快乐本体有依据已予以否定了一样,能令生起想离开爱著的对境——自相痛苦实际上也是义理的所破,因而是在胜义中予以遮破,犹如痛苦伪造,使得苦受稍有减退的时候,就会生起有真正自相安乐的我慢或执著相而迷醉。同样,当快乐被击得粉碎,无有丝毫明显的快乐时,就会生起身处在自相或者自性成立的痛苦中的我慢及想要离开的爱著。可是所谓的有实法的本体却丝毫也不存在。苦乐也是相互观待的法,并且因也不固定,比如,依靠同一个太阳也会生起热乎与遣除严寒的温暖的两种快乐,虽然当听到某一个声音而感到恐惧、痛苦,当习惯以后也会产生欢喜。

《入行论·静虑品》云:

闻名昔丧胆,因久习近故,

失彼竟寡欢,知难应莫退。

因此,认为成办快乐与断除痛苦只是迷乱,因为轮回有情的苦乐感受是无恒常、无自性的缘故,甚至在名言中也没有定准,而是交替出现,如同被藤皮所捆缚的人在太阳下晒和被雨淋的感受一样。

再说,一者感受痛苦而对另一者来说却现为快乐,如果这些各自的本体成立,那么就不该变成这种情况。

如云:

蛇为孔雀快乐生,习毒毒成营养素,

骆驼口中之荆棘,成为尤其欢喜因。

《修心利刃轮》云:

如孔雀游乌毒林,虽有药圃[4]善严饰,

孔雀群会不喜彼,依乌毒精自生存。

勇士入于轮回林,安乐福苑虽严饰,

诸位勇士不贪执,苦林菩萨自生存。

欣受快乐之懦夫,是以怯懦感痛苦,

欣受痛苦彼菩萨,是以勇力恒安乐。

今贪欲如乌毒林,勇如孔雀能调解,

懦如乌鸦命葬送,自私焉能调此毒?

其余烦恼此类推,如鸦者丧解脱命,

故如孔雀诸菩萨,于如毒林众烦恼,

转醍醐入轮回林,欣受摧毁此毒物。

《摄正法经》云:

如是菩提果,寂净光明性,

通达此受者,正念如是住。

意思是说,受与受者是缘起空性。


[1] 全知索达吉堪布《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中此颂的原译云:

识受想及行,一切皆如是,

各体无境故,胜义中境无。

[2]《入行论·智慧品》云: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指亦指节聚,指节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3]〔无分〕-【宋】【元】【明】【宫】。

[4] 圃:拼音pǔ,释义:种植菜蔬、花草、瓜果的园子:圃田。菜圃。花圃。苗圃。药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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