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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课


三(遮破之果)分二:一、宣说证悟空性而解脱;二、认清证悟空性之有境心后破其成实。

一、宣说证悟空性而解脱: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于乐和合爱,缘无相则灭,
于苦远离贪,由此观不生。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如是无性故,舍弃值乐爱,
及离痛苦爱,见此而解脱[1]

如上所述,受连同对境体性都不成立的缘故,通过修习它的意义而舍弃值遇快乐的爱著与想离开痛苦的爱著,断除了爱著就不会再积有漏业,也就可以从轮回中解脱出来,这也是通过现量见到远离一切戏论边甚深缘起之义并经久修行串习,断除二障而解脱的。这是总的教诫想要从三界轮回中解脱的诸位。

《入行论·智慧品》云:

为度愚苦众,菩萨离贪惧,

悲智住轮回,此即悟空果。

空性能对治,烦恼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中论·观我法品》云: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大智度论》云:

[【经】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菩萨摩诃萨戏论?”

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观色,若常若无常,是为戏论,观受、想、行、识,若常若无常,是为戏论;观色若苦若乐,受、想、行、识若苦若乐,是为戏论;观色若我若非我,受、想、行、识若我若非我;色若寂灭若不寂灭,受、想、行、识若寂灭若不寂灭,是为戏论;苦圣谛应见,集圣谛应断,灭圣谛应证,道圣谛应修,是为戏论;应修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是为戏论;应修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是为戏论;应修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作解脱门,是为戏论;应修八背舍、九次第定,是为戏论;‘我当过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辟支佛道’,是为戏论;‘我当具足菩萨十地’,是为戏论;‘我当入菩萨位’,是为戏论;‘我当净佛国土’,是为戏论;‘我当成就众生’,是为戏论;‘我当生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是为戏论;‘我当得一切种智’,是为戏论;‘我当断一切烦恼习’,是为戏论。须菩提,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色若常若无常不可戏论故,不应戏论,受、想、行、识若常若无常不可戏论故,不应戏论,乃至一切种智不可戏论故,不应戏论。何以故?性不戏论性,无性不戏论无性,离性、无性,更无法可得,所谓戏论者、戏论法、戏论处。以是故,须菩提,色无戏论,受、想、行、识乃至一切种智无戏论。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应行无戏论般若波罗蜜!”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色不可戏论,乃至一切种智不可戏论?”

佛告须菩提:“色性无,乃至一切种智性无。须菩提,若法性无,即是无戏论。以是故,色不可戏论,乃至一切种智不可戏论。须菩提,若菩萨摩诃萨能如是行无戏论般若波罗蜜,是时得入菩萨位。”

【论】释曰:复问:世尊,何等是菩萨戏论相?佛答:色等若常、若无常,是菩萨戏论。何以故?若常则不生不灭,无罪福好丑。无常亦不然。何以故?因常说无常,常既不可得,何况无常?复次,若无常定是色等实相,亦不应有业因缘果报。何以故?色等诸法念念灭失故。若业因缘果报灭,则不名无常相。如是等种种因缘故,无常非是色等实相,如先破无常中说。乃至作是念:“我当断一切烦恼习”,是为戏论。色等诸法不可戏论,而凡夫人戏论诸法,菩萨于不可戏论,随法不戏论。何以故?自性不能戏论自性。所以者何?性从因缘生故,但有假名,云何能戏论?若性不能戏论,何况无性?离性、无性,更无第三法可戏论。所谓戏论者、戏论法、戏论处,是法皆不可得。须菩提,色等法是不可戏论相,如是菩萨应行无戏论般若波罗蜜。复次,佛自说不可戏论因缘:色等法无性,若法无性,即是不可戏论。若菩萨能行是不可戏论般若,便得入菩萨位。]

有些人说:所谓“一无所见”即见真如,难道不只是假立的吗?       

为什么呢?说“见到真如”,这只不过是为了让别人理解的词句,而并非承认以所见能见的方式真实成立。

如果对方又问:倘若无有所见能见,那么由何者见什么呢?

如果说圣者的入定证悟空性的智慧在名言中也消失,去除无明的明觉也不复存在,则纯属颠倒邪说,如同顺世派所许一样成了诽谤,这就如同承认冰融化后消失就连水也不存在一样。

另外,见胜义谛的心也并非成为胜义谛,而二取显现已全然隐没,仅仅是将在实相胜义谛无有二取显现中入定的心——各别自证智慧在名言中称为见无生真如义而已。

有些人这样承认:凡夫修胜义谛是依靠二取分别心,因而是“总相”。

将所谓的总相作为对境而护持,这种修行在修行高低、显现、定解方面有真假的差别。圣者入定无为法自然智慧本身与对境胜义谛成为一味一体后,不离开虚空般的境界也安立为现量见到的名言,因为并不是像睡眠与昏迷那样。也就是说,法性不存在前后刹那的顺序,因而与之无二的智慧也无有次第,息灭一切戏论。于此只是说无有二取显现,而真正不存在一切二取相只有在佛地,因为在佛地已灭尽了二取的习气。

《大智度论》云:

[须菩提问:佛世尊三种断,是有为、是无为?佛答:皆是无为。

复问:世尊,无为法中可得差别不?佛答:是法无相无量,云何可得差别?

复问:世尊,若无差别,云何说是断中有余,是断中无余?须菩提,是习不名真烦恼,有人虽断一切烦恼,身、口中亦有烦恼相出,凡夫见闻是相已,则起不清净心。譬如蜜婆私吒阿罗汉,五百世在猕猴中,今虽得阿罗汉,独腾跳树木,愚人见之即生轻慢,是比丘似如猕猴;是阿罗汉无烦恼心,而犹有本习。又如毕陵伽婆蹉阿罗汉,五百世生婆罗门中,习轻懱心故,虽得阿罗汉,犹语恒水神言:“小婢!止流!”恒神瞋恚,诣佛陈诉,佛教忏悔,犹称小婢!如是等身、口业烦恼习气,二乘不尽,佛无如是事。如一婆罗门恶口,一时以五百事骂佛,佛无愠色[2];婆罗门心乃欢喜,即复一时以五百善事赞叹于佛,佛亦无喜色。当知佛烦恼习气尽故,好恶无异。又复佛初得道,实功德中出好名声充满十方,唯佛自知;而孙陀梨梵志女,杀身谤佛,恶名流布。佛于此二事,心无有异,亦不忧喜。又入婆罗门聚落中,空钵而出;天人种种供养。又复三月食马麦;释提桓因恭敬,以天食供养。阿罗婆伽林中,棘刺寒风,佛在中宿;又于欢喜园中,在天白宝石上,柔软滑泽,又敷天卧具。于此好、恶事中,心无忧喜。又提婆达多瞋心以石锤佛,罗睺罗敬心合手礼佛。于此二人,其心平等,如爱两眼。如是等种种干乱,无有异想;譬如真金,烧磨锻炼,其色不变。佛经此众事,心无增减,是故可知诸佛爱恚等诸烦恼习气都尽。]

宋凉州沙门释宝云所翻译的《佛本行经》云:

天上食甘露,食随兰马麦;不甘著天味,不患厌马麦。

调达怒放石,罗云立其前;俱以慈眼视,见毒栴檀等。

外学所诽谤,天人所称叹;于二意不动,犹口吹须弥。

名闻三千世,佛是普世师;好首所虚谤,心等无喜戚。

愚利衰毁誉,若称讥苦乐;八法不能染,犹如水莲花。

天上人间乐,视皆为不实;观世如愚戏,有形皆空无。

三恶趣众生,开其难开门;空三恶趣狱,导天人无为。

二、认清证悟空性之有境心后破其成实:

《宝行王正论·正教王品》云:
若依世言说,心为能见者,
不然离所见,能见不成故。
《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云:
若谓谁见心,名言中说心,
无心所无心,实无不许俱

    假设对方说:如果心心所、所领受能领受一切都无有体性,那么由谁来见心呢?因为,如果心也是所知,则必然可见。

驳:说体性不存在并不是破名言,因此在名言中足可以说“我的心这样这样,他的心如此如此”。因为这并不是真相,心也是观待而安立的缘起。心所不存在心不会生起,无有心也不会生起心所,可见实际并不存在体性成立的情况。也并不是由心本身见到心本身的真相,因为自己不会对自己起作用的缘故。再者也不承认两个心同时一起产生。

《入行论·智慧品》云:

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如果对方说,这样看来,以所谓的名言来见心心所合情合理。

“实无不许俱”假设前面产生的“快乐的心”是常有,那么后来出现时也将见到,如果没有常有的心,又见什么呢?由于一起产生的事物会立即坏灭的缘故,所缘与能缘不存在。也有解释说:由于无有本体的缘故,不承认不相观待而俱生的情况。


[1] 全知索达吉堪布《教王宝鬘论·国王行为品》中此颂的原译云:

现无体性故,舍弃值乐爱,

及离痛苦爱,见此而解脱。

[2] 愠色:拼音yùn sè,怨怒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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