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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课


三、宣说离边为佛陀之不共特法:

《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僧佉鞞世师,尼揵说人阴,
约世汝问彼,若说过有无。
是不可言法,以过有无故,
汝应知甚深,佛正教甘露。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于称人与蕴,世间数论派
鸱枭裸体派,问说离有无。
是故诸佛说,无死甘露教,
甚深离有无,当知乃特法。

其实,除了中观宗以外其他宗派并不具有这一不共特法,有些内道与多数外道声称补特伽罗实体存在、蕴成实存在。而没有证悟甚深离戏法义的世间外道、随学声称所知二十五谛的淡黄仙人的数论派;认定大自在化身为鸱枭的弟众承许的鸱枭派、吠陀派与胜论派说一切所知归纳在六句义中;裸体派承许所取能取空性之识恒常、实有。倘若以上所有宗派中存在万法自性超离有、远离自性不成立之无实、离戏缘起之义的说法,那么就要追根问底,结果他们丝毫也说不出符合实际的观点。心里始终持着一个“有”,词句上表面似乎说是超离有无,以及紧持“无”而声称现似存在,都通通属在这类观点中。

下面我们就对颂文中所提到的几个宗派的观点稍作分析。

数论派:由淡黄仙人所开创。由于将这位淡黄仙人当作本师,以他所造的论典作为正量,因而共称为淡黄派或数论派。他们承许说所知万法可以归属在二十五谛 当中。

所谓的所知二十五谛:神我,自性;大,慢,声、触、色、香、味五唯;空、风、火、水、地五大,口、手、足、大便道、小便道五作根,耳、皮、眼、鼻、舌五知根与通二性之意根总为二十五谛所知法。

神我:数论派计我,是能受者受苦乐等,是常法,非变异之作者,无喜忧暗之功德,遍一切故更无作用。

    彼论云:

根本自性非变异,大等七性亦变异,

余十六法唯变异,神我非性非变异。

自性:异名主物,由能生果故名自性,于何时生?谓见神我起欲时生。若时自性了知神我欲受用声、触、色、香、味五唯(或有时称说五境),即与神我相合。次由自性出生声等。

    生起次第谓自性生大,大生慢,慢生十一根与五唯共十六法。十六法中声、触、色、香、味五唯复生空、风、火、水、地五大。

言自性非变异者,谓但生果,非如大,慢,声、触、色、香、味五唯亦通变异。大等七法既是能生亦是变异。以大等七法,望自果则是自性,望根本自性则是变异。五知根等十六法唯是变异。神我即非能生亦非变异。耳、皮、眼、鼻、舌五知根由意加持,摄取声、触、色、香、味五境,觉便贪著。神我思惟觉所著义,即由彼欲受用诸境也。若时神我于境少欲,观察诸境过患,远离诸欲,修习静虑。依止静虑得天眼通。次以天眼双察自性。由是观察,自性含羞如他人妇,即便脱离神我。

     一切变异亦皆逆转入自性中隐灭不现。尔时神我独存名曰解脱。由彼神我常时独立故名为常。

    何等是作者?何等非作者?

曰:其中喜忧暗为三德。忧以动转为性;暗以重覆为性;喜以轻明为性。苦乐痴三即此三之异名。三德平等时名冥性[1]。此时三德为主极寂静故。三德未变时名有自性。从自性生大,大为觉之异名。此能双现外境与内我之影像,从大生慢,慢有三种,曰变异慢,喜慢,暗慢。从变异慢生声、触、色、香、味五唯。从五唯生空、风、火、水、地五大。从喜慢生十一根,曰五作根,渭口、手、足、大便道、小便道;曰五知根,谓耳、皮、眼、鼻、舌。曰通二性之意根。暗慢能发动余二慢。其中大、慢、五唯等七法,双通自性与变异。十一根及五大,唯是变异。根本自性唯是自性。(自性即因,变异即果。)

总结二十五谛所知法:神我+自性+(大+慢+五唯)+(十一根+五大)。

鸱鸮派:食米斋仙人通过艰难苦行而修大自在天,结果看见一只猫头鹰飞落在修行所依的石质男生殖器的上面。仙人认定这就是自在天,于是向它请教“实质存在与否?功德存与否?业存与否?总体存与否?别体存与否?会合存与否?”六个问题,在每提出一个问题时,那只猫头鹰就点一下头,到最后就腾空飞走了。仙人因此认为万法只有这六种句义。

    这一派的教徒将自在天看作是本尊,认为那位自在天具足有清净、应供、常有、唯一、一切的作者这五种特点,是一切众生之因。居于他化自在天界中。如果首先初步了解六句义再进一步修行则获得解脱,解脱时的那个神我远离了有无等一切边。他们依靠《寂静续》等论典而承许神我是常有的无情法。

(一)、九实:我、时、方、虚空、极微即是五常实;地、水、火、风为四无常实。

(二)、二十四德:一等数目、长短等计量、互遇、分离、异体、同体六种是共同总德;声是虚空的功德、所触是风的功德、色是火的功德、味是水的功德、香是地的功德,此外境五德是大种各自的别德。以声为例,声音虽然恒常存在于虚空的范围内,但由于被潮湿的风所遮蔽而未能被听到,比如,当人念诵“嗡”字时,只有体内空间的风排除后才能听到,当风再度进入空隙中以后就常常听不到了。存在于神我中的十三德:即眼识等五根识、苦乐、贪嗔、法与非法、勤作、功用力。神我的这些功德通过所缘的方式而证明神我存在。

    (三)、业:业可以是任意的有实法,包括伸出去、屈回来、抬上去、放他处、越过一处而行五种。

这些德与业的所依即是实。

(四)、总:能遍于此等名义的“总”作为相同趋入同类“别”的名词与识的根本。

(五)、别:是具有分开辨别作用的所遍;

(六)、合:作为相互关联的纽带。

 这一胜论派承许乐等是住于内在我中的无情法,而数论派则认为在外界的无情法上存在着它的自性乐等,因而他们承许乐等是外界的无情法。但实际上,他们都承认在享受快乐等之时,神我心里萌生享受的想法,也是通过与识混为一体、不加辨别的方式而享受的。也就是说, 尽管我本身无有识,然而因为我与识德攸息相 关的缘故,将我分别为识。

对于这一外道宗派所谓的无情法不能一概理解成是尘成的无情法,只要不是识,就必须理解是总遍。因而,胜论派承许的那个神我是周遍于虚空四面八方等处、本体不是识之自性的一法,诸如此类。

裸体派:离系派、梵天派、周游派等多种名称。他们将梵天当作本尊,认为我束缚、解脱之因唯一是业,当业穷尽之时即得解脱。此派论典中承许七句义涵盖万 法。七句义即是苦行、律仪、烦恼、束缚、解脱、命与非命。

    (一)苦行:一丝不挂裸体而行,不进饮食依于五火,受持畜生之禁行……

(二)律仪:为了制止漏法、不积新业而奉行十善,担心脚下踩死生灵的罪恶,于是在脚上系带叮叮当当作响的钟形铃和裂口小铃,并且不砍伐树木;身在空旷无人的山谷中如果无有他人前来送水,则终不饮用;害怕口出妄言而持默默不语的禁行……

    (三)烦恼:三毒等这些是律仪的违品。

(四)束缚:也就是由于业尚未灭尽而致使停住在轮回中的意思。

(五)解脱:业穷尽之后便得解脱,此时此刻在位居一切世界之上,成为状如倒置之伞的圆形,颜色如奶酪、白雪、草木犀花等洁白的色法。

(六)命:承许具有心者为命。他们认为其中的四大具有心与它上面唯一的身根;芭蕉树则有耳根,因为当听到轰轰的雷声时便萌生……具有不同根的树木。同样,昆虫、海螺、牡蛎等具有身根与舌根;萤火虫与蚂蚁等具有身、舌、鼻三根;蜜蜂、长喙蚊蝇等具全除眼以外的四根;人马等也具备眼根,因而五根完整无缺。

 (七)非命:无心的声、香、味、光、虚空、影、彩虹、像等。

 此外也有九句义的说法,也就是指命、漏、律仪、老、缚、业、罪、福德与解脱九种。然而,老属于损恼身体的磨难,因此包括在苦行当中;虽说有感受业、名称、种性与寿命四种,但基本上都与束缚是同一个含义;漏法与烦恼意义相同;福德与律仪也相类似;罪可以包括在漏与缚之中。可见这九种句义实际与前面的七句义是一致的。

 此派的外道徒主张万法的共同实相时间、地点、数目多种多样,而自性却是独一无二的。裸体外道辈声称能所二空的心识为恒常实有。

通过以上的观察后,设若在他们面前,试问诸有体法远离自性有和无体法亦无自性的缘起离戏论边的理,他们皆不能说。因此,欲求解脱的人们务必要认识到,远离承认有为法自相成立、无为法恒常实有等一切所缘。这就是此法甚深的原因所在。为此,诸佛亲口教诫道:“能赐予无死甘露果位究竟安乐之道超离一切有无所缘、深不可测,远离一切戏论之网。当知为不共之特法。”


[1] 《入行论·智慧品》云:

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

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

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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