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序
姚秦沙门释僧叡撰 《中论》有五百偈,龙树菩萨之所造也。以中为名者,照其实也;以论为称者,尽其言也。实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释不尽,故假论以明之。其实既宣,其言既明,于菩萨之行、道场之照,朗然悬解矣!夫滞惑生于倒见,三界以之而沦溺;偏悟起于厌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觉在乎旷照,小智缠乎隘心!照之不旷,则不足以夷有无一道俗;知之不尽,则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际。道俗之不夷,二际之不泯,菩萨之忧也。是以龙树大士,析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变;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宾丧咨询于朝彻。荡荡焉!真可谓理夷路于冲阶,敝玄门于宇内;扇慧风于陈枚,流甘露于枯悴者矣!夫百梁之构兴,则鄙茅茨之仄陋;睹斯论之宏旷,则知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区之赤县,忽得移灵鹫以作镇;险陂之边情,乃蒙流光之余惠。而今后,谈道之贤始可与论实矣! 中论卷第一
破因缘品第一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问曰:何故造此论?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以此二偈赞佛已,则已略说第一义。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自生者,万物无有从自体生,必待众因缘。复次,若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一谓生,二谓生者。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共生则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万物者,是则为常。是事不然,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无因故。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诸法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性无故,他性亦无。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于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应从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义。无因则有大过,有因尚可破,何况无因!于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增上缘,一切法。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若谓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若谓有缘,是缘为有果、为无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诸缘无决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时不名为缘;但眼见从缘生果,故名之为缘。缘成由于果,以果后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为缘?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见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缘。若瓶未生时,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是故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况非缘?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若缘能生果,应有三种:若有、若无、若有无。如先偈中说:缘中若先有果,不应言生,以先有故。若先无果,不应言生,以先无故,亦应与非缘同故。有无亦不生者,有无名为半有半无,二俱有过;又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缘?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诸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现在心数法灭,与未来作次第缘;未来法未生,与谁作次第缘?若未来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缘?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若不住,何能为次第缘?若有住,则非有为法。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常有灭相故。若灭已,则不能与作次第缘。若言灭法犹有则是常,若常则无罪福等。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灭时半灭半未灭,更无第三法名为灭时。又佛说:“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无一念时住。”云何言现在法有欲灭、未欲灭?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未欲灭,则破自法汝阿毗昙说:“有灭法,有不灭法;有欲灭法,有不欲灭法。欲灭法者,现在法将欲灭;未欲灭者,除现在将欲灭法,余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是名不欲灭法。”是故无次第缘。 如诸佛所说, 真实微妙法, 佛说大乘诸法,若有色无色、有形无形、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于法性,一切皆空无相无缘,譬如众流入海同为一味,实法可信;随宜所说,不可为实。是故无缘缘。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经说十二因缘,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则不然。何以故?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自无定性故无有有相,有相无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无增上缘,佛随凡夫分别有无故说。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略者,于和合因缘中无果;广者,于一一缘中亦无果。若略广因缘中无果,云何言果从因缘出? 若谓缘无果, 而从缘中出, 若因缘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从非缘出?如泥中无瓶,何故不从乳中出? 若果从缘生, 是缘无自性; 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若无自性则无法,无法何能生?是故果不从缘生。 破去来品第二 问曰:世间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随有作业处,是中应有去。眼见去时中有作业,已去中作业已灭,未去中未有作业,是故当知去时有去。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去时有去,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时不可得。若离去法有去时者,应去时中有去,如器中有果。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若谓已去、未去中无去,去时实有去者,是人则有咎。若离去法有去时,则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说去时有去,是则为二;而实不尔,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若谓去时有去,是则有过,所谓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时,二者、去时中有去。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则不然,是故去时亦无去。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离于去者,则去法不可得,今云何于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无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则有二种:若去者,若不去者。离是二,无第三。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离去者定有去法,则去者能用去法,而实不尔。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则有二过,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后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时中,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则有咎,离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说去者用去法,是为先有去者,后有去法,是事不尔。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何故三时中无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若人未发则无去时,亦无已去。若有发当在二处,去时、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时未有发故,未去中何有发?发无故无去,无去故无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时?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若有住、有住者,应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离此二,应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与去相违名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灭故有住,无去则无住。离去者、不去者,更无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汝谓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当有住?去住相违故。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若谓去者住,是人应在去时、已去、未去中住。三处皆无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则不然。如破去、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从谷子相续至芽茎叶等。止者,谷子灭故芽茎叶灭。相续故名行,断故名止。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无明灭故诸行等灭是名止。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则不然,异亦不然。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如是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则错乱破于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为法,去者名为人;人常,法无常。若一者,则二俱应常、二俱应无常,一中有如是等过。若异者则相违,未有去法应有去者,未有去者应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灭应一法在,异中有如是等过。 去、去者是二, 若一、异法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异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说无第三法成,若谓有成,应说因缘无去、无去者。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亦无去时、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则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异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决定者,名实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动,三名未去、已去、去时。 破六情品第三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是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破五阴品第四 问曰:经说有五阴,是事云何?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缕,除缕则无布,除布则无缕。布如色,缕如因。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如离缕有布,布则无因;无因而有法,世间所无有。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无果因。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二处有色因则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为色因;若先因中无色,亦不名为色因。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何况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分别名凡夫,以无明爱染贪著色,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说因中有果无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不应分别。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细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异;如布似缕则不名布,缕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缕不成绢,粗缕无出细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四阴及一切法,亦应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论者,欲赞美空义故,而说偈: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若人论议时,各有所执,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则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实无常则无业报,眼耳等诸法念念灭,亦无有分别,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 破六种品第五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则有六种。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虚空则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虚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则无灭,尔时无虚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若于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论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是无为相。虚空若无相,则无虚空。若谓先无相后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则无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壷,是名牛相;若离是相则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 相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有相。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耳见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破染染者品第六 问曰:经说贪欲、瞋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瞋则有瞋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 中论卷第二
破三相品第七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如灯入于闇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灯体自无闇,明所及处亦无闇,明闇相违故。破闇故名照,无闇则无照,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闇?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灯不能及闇,如人得贼乃名为破,若谓灯虽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灯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若灯有力,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处闇,俱不及故。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若灯与闇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闇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闇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然、可然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然无故然亦无,然无故可然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不应生。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应更住。不住法亦不住,无住相故。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住时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若法灭相欲灭,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不得言乳灭。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不可断。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生。是生无生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不他相灭。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如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观破作作者品第八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业;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大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业先无决定无因人起业中;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破本住品第九问曰:有人言,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名为眼耳等根。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思忆念等心心数法,名为苦乐等法。有论师言:“先未有眼等法,应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长。若无本住,身及眼等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长?”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说?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内法以苦乐等根得知。如经中说:“可坏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识是识相。”汝说离眼耳、苦乐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说有是法?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乐等法,亦应离本住而有。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法者,眼耳、苦乐等;人者,是本住。汝谓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离眼耳等法何有人?离人何有眼耳等法?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若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实无有本住。因眼缘色生眼识,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说:一切眼耳等根,实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各自能分别。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耳等诸根无思惟,不应有知;而实知尘,当知离眼耳等诸根,更有能知尘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若见者即是闻者,见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若见者时亦应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故,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应俱用。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耳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破然可然品第十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然、可然。然是受者,可然是受,所谓五阴。 若然是可然, 作、作者则一; 然是火,可然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然、可然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然、可然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然与可然异,应离可然,然别有然,分别是可然、是然,处处离可然应有然,而实不尔,是故异而不可得。 如是常应然, 不因可然生, 若然、可然异,则然不待可然而常然。若常然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然;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然。 然不待可然, 则不从缘生; 然、可然若异,则不待可然有然。若不待可然,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若汝谓然时, 名为可然者,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然者,是事不尔。若离然别有可然者,云何言然时名可然?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若然异可然,则然不应至可然。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然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然?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然、可然。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然与可然异, 而能至可然, 然与可然异,而能至可然。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若谓然、可然, 二俱相离者, 若离然有可然,若离可然有然,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然至可然,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然无可然,离可然无然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然不至可然。 若因可然然, 因然有可然, 若因可然而然成,亦应因然,可然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然,则因可然而然成;若先定有然,则因然,可然成。今若因可然而然成者,则先有可然而后有然,不应待然而有可然。何以故?可然在先,然在后故。若然不然可然,是则可然不成。又可然不在余处,离于然故若可然不成,然亦不成。若先然后有可然,然亦有如是过。是故然、可然,二俱不成。 若因可然然, 则然成复成, 若欲因可然而成然,则然成已复成。何以故?然自住于然中。若然不自住其体,从可然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然从可然成,今则然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然无然过。何以故?可然离然自住其体故,是故然、可然相因待,无有是事。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本因二事。如因可然而成然,还因于然而成可然,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然、可然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然无然, 不因亦无然; 今因待可然,然不成;不因待可然,然亦不成。可然亦如是,因然、不因然,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 然不余处来, 然处亦无然; 然不于余方来入可然中,可然中亦无然,㭊薪求然不可得故。可然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然中,然中亦无可然。如然已不然、未然不然、然时不然,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然即非然, 离可然无然, 可然中无然,可然不然。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然无然,有常然等过故。然无有可然,然中无可然,可然中无然,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 以然、可然法, 说受、受者法, 如可然非然,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破本际品第十一 问曰:无本际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于三种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实说。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因生有老死。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汝今何故贪著,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说生死无本际。 破苦品第十二有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不成。 破行品第十三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所谓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是诸行中为何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是故无性。如婴儿定住自性者,终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性。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云何可得异性?名决定有,不可变异,如真金不可变,又如暗性不变为明,明性不变为暗。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若法有异者,则应有异相,为即是法异?为异法异?是二不然。若是法异,则老应作老,而老实不作老。若异法异者,老与壮异,壮应作老,而壮实不作老。二俱有过。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若是法即异者,乳应即是酪,更不须因缘,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异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异。若谓异法为异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异,异法亦不异,是故不应偏有所执。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应有空法,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无相待故何有空法?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爱等诸烦恼故说空。若人于空复生见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若从水生,为用何灭?如空是水,能灭诸烦恼火。有人罪重,贪著心深,智慧钝故,于空生见,或谓有空,或谓无空,因有无还起烦恼。若以空化此人者,则言我久知是空。若离是空则无涅槃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门得解脱者,但有言说。” 中论卷第三
破合品第十四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者余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瞋、可瞋、瞋者余烦恼等。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故无合。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异相。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异有异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余异。如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 观有无品第十五(有十一偈) 问曰: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诸法性众缘作故,亦因待成故无自性。若尔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从众缘生相待故亦无,无故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汝说离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离自性、他性则无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则成,如瓶体是自性,衣物是他性。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应受无亦无。何以故?有法坏败故名无,是无因有坏而有。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若人深著诸法,必求有见,若破自性则见他性,若破他性则见有,若破有则见无,若破无则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灭诸见安隐故,更不生四种戏论,是人则见佛法真实义,是故说上偈。 佛能灭有无, 如化迦旃延, 删陀迦旃延经中,佛为说正见义离有离无。若诸法中少决定有者,佛不应破有无。若破有则人谓为无,佛通达诸法相故,说二俱无,是故汝应舍有无见。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终不应变异。何以故?若定在自性,不应有异相,如上真金喻。今现见诸法有异相故,当知无有定相。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变异?若无性则无自体,云何可变异?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 若法定有有相,则终无无相,是即为常。何以故?如说三世者,未来中有法相,是法来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为常。又说因中先有果,是亦为常。若说定有无,是无必先有今无,是则为断灭,断灭名无相续。因由是二见,即远离佛法。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若法性定有,则是有相非无相,终不应无;若无则非有,即为无法,先已说过故,如是则堕常见。 观缚解品第十六(十偈) 问曰:生死非都无根本,于中应有众生往来、若诸行往来,汝以何因缘故,说众生及诸行尽空,无有往来?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诸行往来六道生死中者,为常相往来?为无常相往来?二俱不然。若常相往来者,则无生死相续,以决定故,自性住故。若以无常往来者,亦无往来生死相续,以不决定故,无自性故。若众生往来者,亦有如是过。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生死阴界入即是一义。若众生于此阴界入中往来者,是众生于然可然品中、五种品中五种求不可得,谁于阴界入中而有往来者?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众生往来,为有身往来?为无身往来?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来,从一身至一身,如是则往来者无身。又若先已有身,不应复从身至身。若先无身则无有,若无有,云何有生死往来?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汝说若诸行灭、若众生灭,是事先已答。诸行无有性,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是故诸行不灭,众生亦不灭。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是事不然。诸行念念生灭故,不应有缚解。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缚解?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若众生先有五阴,则不应缚。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无身亦不应缚。何以故?若无身则无五阴,无五阴则空,云何可缚?如是第三更无所缚。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若谓可缚先有缚,则应缚可缚,而实离可缚先无缚,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或言:“众生是可缚,五阴是缚。”或言:“五阴中诸烦恼是缚,余五阴是可缚。”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离五阴先有众生者,则应以五阴缚众生,而实离五阴无别众生。若离五阴别有烦恼者,则应以烦恼缚五阴,而实离五阴无别烦恼。复次,如去来品中说: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时不去。如是未缚不缚,缚已不缚,缚时不缚。 缚者无有解, 无缚亦无解, 缚者无有解。何以故?已缚故。无缚亦无解。何以故?无缚故。若谓缚时有解,则缚解一时,是事不然,又缚解相违故。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槃; 若人作是念:“我离受得涅槃。”是人即为受所缚。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槃, 诸法实相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如经说:“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诸法实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无记中但是无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断灭。是故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 观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问曰:若诸法尽毕竟空无生无灭,是名诸法实相者,云何入?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有人说神,应有二种:若五阴即是神,若离五阴有神。 观时品第十九(六偈) 问曰:应有时以因待故成:因有过去时,则有未来、现在时;因现在时,有过去、未来时;因未来时,有过去、现在时。上中下、一异等法,亦相因待故有。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何以故?随所因处有法成,是处应有是法。如因灯有明成,随有灯处应有明;如是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若过去时中,有未来、现在时者,则三时尽名过去时。何以故?未来、现在时,在过去时中故。若一切时尽过去者,则无未来、现在时,尽过去故。若无未来、现在时,亦应无过去时。何以故?过去时因未来、现在时故,名过去时。如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如是亦应因未来、现在时成过去时,今无未来、现在时故,过去时亦应无。是故先说,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若谓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若未来、现在时,不在过去时中者,云何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三时各异相,不应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别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过去时,则未来、现在时不成;不因现在时,则过去、未来时不成;不因未来时,则过去、现在时不成。汝先说过去时中,虽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是事不然。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不因过去时,则不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不因过去时,有现在时者,于何处有现在时?未来亦如是,于何处有未来时?是故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现在时。如是相待有故,实无有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以如是义故,当知余未来、现在亦应无,及上中下、一异等诸法亦皆无。如因上有中下,离上则无中下;若离上有中下,则不应相因待。因一故有异,因异故有一;若一实有,不应因异而有;若异实有,不应因一而有。如是等诸法,亦应如是破。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住不应可得,时住亦无。若时不可得,云何说时相?若无时相则无时。因物生故则名时,若离物则无时。上来种种因缘破诸物无故何有时? 观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问曰:众因缘和合现有果生,当知是果从众缘和合有。 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 若谓众因缘和合有果生者,是果则和合中已有,而从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体,则不应从和合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若从众缘和合则果生者,是和合中无果,而从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无自性,是物终不生。 若众缘和合, 是中有果者, 若从众缘和合中有果者,若色应可眼见,若非色应可意知,而实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若众缘和合中无果者,则众因缘即同非因缘。如乳是酪因缘,若乳中无酪,水中亦无酪,若乳中无酪则与水同,不应言但从乳出。是故众缘和合中无果者,是事不然。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若因与果作因已而灭者,是因则有二体:一谓与因,二谓灭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体故。是故因与果作因已而灭,是事不然。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若是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者,则因灭已而果生,是果则无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现见一切果,无有无因者。是故汝说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若众缘合时有果生者,则生者、可生即一时俱,但是事不尔。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时生。是故汝说众缘合时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若先有果生, 而后众缘合, 若众缘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是果离因缘故,则名无因果。是故汝说众缘未合时先有果生者,是事则不然。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因有二种: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灭变为果,果是前生因应还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应更生。若谓是因即变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为变,若变不名即是。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若因灭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灭而与果合,何能更生果?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是因若不见果,尚不应生果,何况见?若因自不见果,则不应生果。何以故?若不见果,果则不随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见果,不应复生,果已有故。 若言过去因, 而于过去果, 过去果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未来果不与未来、现在、过去因合,现在果不与现在、未来、过去因合。如是三种果,终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则无果,若无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谓因果和合时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则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复生?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无果者,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应复生。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果若不空,不应生,不应灭。何以故?果若因中先决定有,更不须复生,生无故无灭。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灭。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是众缘和合法,不能生自体,自体无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从缘合生,亦不从不合生。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问曰:一切世间事现是坏败相,是故有坏。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若有成、若无成俱无坏,若有坏、若无坏俱无成。何以故?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若离成,坏不可得。何以故?若离成有坏,则不因成有坏,坏则无因。又无成法而可坏,成名众缘合,坏名众缘散,若离成有坏者,无成谁当坏?如无瓶不得言瓶坏,是故离成无坏。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若成坏共亦无成,离亦无成。若共成则二法相违,云何一时?若离则无因,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若有应说。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诸法日夜中念念常灭尽过去,如水流不住,是则名尽,是事不可取、不可说。如野马无决定不可得,如是灭尽无决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别说有成?是故言尽亦不成。成无故亦不应有坏,是故说尽亦无有坏。又念念生灭常相续不断故名不尽,如是法决定常住不断,云何可得分别说言今是成时?是故说无尽亦无成。成无故无坏,是故说不尽亦无坏。如是推求,实事不可得故,无成无坏。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离成坏无法者,若法无成无坏,是法应或无或常,而世间无有常法。汝说离成坏有法,是事不然。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诸法性空,空何有成有坏?若诸法性不空,不空则决定有,亦不应有成坏。 成坏若一者, 是事则不然; 推求成坏一则不可得。何以故?异相故,种种分别故。又成坏异亦不可得。何以故?无有别故,亦无因故。 若谓以眼见, 而有生灭者, 若谓以眼见有生灭者,云何以言说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见生灭者,则是愚痴颠倒故见。诸法性空无决定如幻如梦,但凡夫先世颠倒因缘得此眼,今世忆想分别因缘故,言眼见生灭。第一义中实无生灭,是事已于破相品中广说。 从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从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从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则无因,无因则堕断常。若已至从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为生,则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无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从法生法者,是则失因。生者无因,是故从失亦不生法。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法未生时无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则亦无他,无他故不得言从他生。又未生则无自,无自亦无他,不共亦不生。若三种不生,云何从法有法生?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受法者,分别是善是不善、常无常等,是人必堕若常见、若断见。何以故?所受法应有二种,若常、若无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堕常边,若无常即堕断边。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而不堕断常。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若汝说诸法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若灭法已灭更不复生,是则因断;若因断,云何有相续?已灭不生故。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法决定在有相中,尔时无无相;如瓶定在瓶相,尔时无失坏相,随有瓶时无失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何以故?若无瓶则无所破。以是义故灭不可得,离灭故亦无生。何以故?生灭相因待故,又有常等过故,是故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 若初有灭者, 则无有后有; 初有名今世有,后有名未来世有。若初有灭,次有后有,是即无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灭有后有。 若初有灭时, 而后有生者, 若初有灭时,后有生者,即二有一时俱:一有是灭时,一有是生时。 若言于生灭, 而谓一时者, 若生时、灭时一时无二有,而谓初有灭时后有生者,今应随在何阴中死,即于此阴生,不应余阴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故。如是死生相违法不应一时一处,是故汝先说灭时、生时一时无二有,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是事不然。 三世中求有, 相续不可得; 三有名欲有、色有、无色有。无始生死中不得实智故,常有三有相续,今于三世中谛求不可得。若三世中无有,当于何处有有相续?当知有有相续,皆从愚痴颠倒故有,实中则无。 中论卷第四
观如来品第二十二(十六偈) 问曰:一切世中尊,唯有如来正遍知,号为法王,一切智人是则应有。 非阴不离阴, 此彼不相在; 若如来实有者,为五阴是如来?为离五阴有如来?为如来中有五阴?为五阴中有如来?为如来有五阴?是事皆不然。 阴合有如来, 则无有自性; 若如来五阴和合故有,即无自性。何以故?因五阴和合有故。 法若因他生, 是即为非我; 若法因众缘生,即无有我。如因五指有拳,是拳无有自体;如是因五阴名我,是我即无自体。我有种种名,或名众生、人、天、如来等。若如来因五阴有,即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我,若无我云何说名如来?是故偈中说,法若因他生,是即为非我;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来? 若无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若无有自性,他性亦不应有,因自性故名他性,此无故彼亦无,是故自性、他性二俱无。若离自性、他性,谁为如来? 若不因五阴, 先有如来者, 若未受五阴,先有如来者,是如来今应受五阴已作如来,而实未受五阴时先无如来,今云何当受?又不受五阴者,五阴不名为受,无有无受而名为如来。又如来一异中求不可得,五阴中五种求亦不可得,若尔者,云何于五阴中说有如来?又所受五阴,不从自性有,若谓从他性有;若不从自性有,云何从他性有?何以故?以无自性故,又他性亦无。 以如是义故, 受空、受者空, 以是义思惟,受及受者皆空。若受空者,云何以空受,而说空如来? 空则不可说, 非空不可说, 诸法空则不应说,诸法不空亦不应说,诸法空不空亦不应说,非空非不空亦不应说。何以故?但破相违故,以假名说。如是正观思惟,诸法实相中,不应以诸难为难。何以故? 寂灭相中无, 常无常等四; 诸法实相,如是微妙寂灭,但因过去世,起四种邪见:世间有常,世间无常,世间常无常,世间非常非无常。寂灭中尽无。何以故?诸法实相,毕竟清净不可取,空尚不受,何况有四种见?四种见皆因受生,诸法实相无所因受;四种见皆以自见为贵,他见为贱,诸法实相无有此彼,是故说寂灭中无四种见。如因过去世有四种见,因未来世有四种见亦如是:世间有边,世间无边,世间有边无边,世间非有边非无边。 邪见深厚者, 则说无如来; 邪见有二种:一者、破世间乐,二者、破涅槃道。破世间乐者,是粗邪见,言无罪福、无福罪报,无如来等贤圣,起是邪见舍善为恶,则破世间乐。破涅槃道者,贪著于我,分别有无,起善灭恶,起善故得世间乐,分别有无故不得涅槃。是故若言无如来者,是深厚邪见,乃失世间乐,何况涅槃!若言有如来,亦是邪见。何以故?如来寂灭相,而种种分别故。是故寂灭相中,分别有如来,亦为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诸法实相性空故,不应于如来灭后思惟若有、若无、若有无。如来从本已来毕竟空,何况灭后! 如来过戏论, 而人生戏论, 戏论名忆念取相分别此彼,言佛灭不灭等。是人为戏论覆慧眼故,不能见如来法身。此如来品中,初中后思惟,如来定性不可得。是故偈说: 如来所有性, 即是世间性; 此品中思惟推求,如来性即是一切世间性。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问曰: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经说因净不净颠倒,忆想分别生贪恚痴,是故当知有贪恚痴。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若诸烦恼,因净不净颠倒,忆想分别生,即无自性,是故诸烦恼无实。 我法有以无, 是事终不成; 我无有因缘若有若无而可成,今无我诸烦恼云何以有无而可成?何以故?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烦恼名为能恼他,恼他者应是众生,是众生于一切处推求不可得。若谓离众生但有烦恼,是烦恼则无所属。若谓虽无我而烦恼属心,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如身见,五阴中五种求不可得;诸烦恼亦于垢心中,五种求不可得;又垢心于烦恼中,五种求亦不可得。 净不净颠倒, 是则无自性, 净不净颠倒者,颠倒名虚妄。若虚妄即无自性,无自性则无颠倒。若无颠倒,云何因颠倒起诸烦恼? 色声香味触, 及法为六种, 是六入,三毒根本;因此六入生净不净颠倒,因净不净颠倒生贪恚痴。 色声香味触, 及法体六种, 色、声、香、味、触、法自体,未与心和合时,空无所有,如焰、如梦、如化、如镜中像,但诳惑于心无有定相。如是六入中,何有净不净? 不因于净相, 则无有不净; 若不因于净,先无有不净,因何而说不净?是故无不净。 不因于不净, 则亦无有净; 若不因不净,先无有净,因何而说净?是故无有净。 若无有净者, 何由而有贪? 无净、不净故,则不生贪恚。 于无常著常, 是则名颠倒; 若于无常中著常,名为颠倒,诸法性空中无有常,是中何处有常颠倒?余三亦如是。 若于无常中, 著无常非倒; 若著无常,言是无常不名为颠倒者,诸法性空中无无常,无常无故,谁为非颠倒?余三亦如是。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可著名物,著者名作者,著名业,所用著法名所用事,是皆性空寂灭相,如如来品中所说,是故无有著。 若无有著法, 言邪是颠倒, 著名忆想分别此彼有无等,若无有此著者,谁为邪颠倒?谁为正不颠倒?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已颠倒者,则更不生颠倒,已颠倒故。不颠倒者亦不颠倒,无有颠倒故。颠倒时亦不颠倒,有二过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观察,谁为颠倒者? 诸颠倒不生, 云何有此义? 颠倒种种因缘破故,堕在不生。彼贪著不生,谓不生是颠倒实相。是故偈说:云何名不生为颠倒?乃至无漏法尚不名为不生相,何况颠倒是不生相?颠倒无故,何有颠倒者?因颠倒有颠倒者。 若常我乐净, 而是实有者, 若常我乐净是四实有性者,是常我乐净则非颠倒。何以故?定有实事故,云何言颠倒?若谓常我乐净是四无者,无常、苦、无我、不净是四应实有不名颠倒,颠倒相违故名不颠倒,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常我乐净, 而实无有者, 若常我乐净是四实无,无故无常等四事亦不应有。何以故?无相因待故。 如是颠倒灭, 无明则亦灭, 如是者如其义,灭诸颠倒故,十二因缘根本无明亦灭;无明灭故,三种行业乃至老死等皆灭。 若烦恼性实, 而有所属者, 若诸烦恼即是颠倒,而实有性者,云何可断?谁能断其性?若谓诸烦恼皆虚妄无性而可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烦恼虚妄, 无性无属者, 若诸烦恼虚妄无性,则无所属,云何可断?谁能断无性法? 观四谛品第二十四(四十偈)问曰:破四颠倒,通达四谛,得四沙门果。 若一切皆空, 无生亦无灭, 若一切世间皆空无所有者,即应无生无灭;以无生无灭故,则无四圣谛。何以故?从集谛生苦谛,集谛是因,苦谛是果;灭苦集谛名为灭谛,能至灭谛名为道谛,道谛是因,灭谛是果;如是四谛有因有果。若无生无灭则无四谛,四谛无故,则无见苦、断集、证灭、修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无故,则无四沙门果;四沙门果无故,则无四向、四得者;若无此八贤圣,则无僧宝。又四圣谛无故,法宝亦无;若无法宝、僧宝者,云何有佛?得法名为佛,无法何有佛?汝说诸法皆空,则坏三宝。 空法坏因果, 亦坏于罪福, 若受空法者,则破罪福及罪福果报,亦破世俗法。有如是等诸过故,诸法不应空。 汝今实不能, 知空空因缘,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以何因缘说空,亦不解空义,不能如实知故,生如是疑难。 诸佛依二谛, 为众生说法, 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诸佛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 若不依俗谛, 不得第一义; 第一义皆因言说,言说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义则不可说。若不得第一义,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诸法虽无生,而有二谛。 不能正观空, 钝根则自害; 若人钝根,不善解空法,于空有失而生邪见。如为利捉毒蛇,不能善捉反为所害;又如咒术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则还自害;钝根观空法亦如是。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非钝根所解,是故不欲说。 汝谓我著空, 而为我生过; 汝谓我著空故,为我生过。我所说性空,空亦复空,无如是过。 以有空义故, 一切法得成; 以有空义故,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皆悉成就。若无空义,则皆不成就。 汝今自有过, 而以回向我; 汝于有法中有过不能自觉,而于空中见过,如人乘马而忘其所乘。何以故? 若汝见诸法, 决定有性者, 汝说诸法有定性,若尔者,则见诸法无因无缘。何以故?若法决定有性,则应不生不灭,如是法何用因缘?若诸法从因缘生则无有性,是故诸法决定有性则无因缘。若谓诸法决定住自性,是则不然。何以故? 即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诸法有定性,则无因果等诸事。如偈说: 众因缘生法, 我说即是无,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何以故?众缘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亦复空,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离有无二边故名为中道,是法无性故不得言有,亦无空故不得言无。若法有性相,则不待众缘而有;若不待众缘则无法,是故无有不空法。汝上所说空法有过者,此过今还在汝。何以故? 若一切不空, 则无有生灭;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则无有生灭;无生灭故,则无四圣谛法。何以故? 苦不从缘生, 云何当有苦? 苦不从缘生故则无苦。何以故?经说无常是苦义,若苦有定性,云何有无常?以不舍自性故。 若苦有定性, 何故从集生? 若苦有定性者,则不应更生,先已有故。若尔者,则无集谛,以坏空义故。 苦若有定性, 则不应有灭; 苦若有定性者,则不应灭。何以故?性则无灭故。 苦若有定性, 则无有修道; 法若定有,则无有修道。何以故?若法实者则是常,常则不可增益。若道可修,道则无有定性。 若无有苦谛, 及无集灭谛, 诸法若先定有性,则无苦集灭谛。今灭苦道,竟为至何灭苦处? 若苦定有性, 先来所不见, 若先凡夫时,不能见苦性,今亦不应见。何以故?不见性定故。 如见苦不然, 断集及证灭, 如苦谛性先不可见者,后亦不应见,如是亦不应有断集、证灭、修道。何以故?是集性先来不断,今亦不应断,性不可断故;灭先来不证,今亦不应证,先来不证故;道先来不修,今亦不应修,先来不修故。是故四圣谛,见、断、证、修四种行,皆不应有;四种行无故,四道果亦无。何以故? 是四道果性, 先来不可得; 诸法若有定性,四沙门果先来未得,今云何可得?若可得者,性则无定。 若无有四果, 则无得向者; 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果、向果者;无八贤圣故,则无有僧宝。而经说八贤圣,名为僧宝。 无四圣谛故, 亦无有法宝; 行四圣谛得涅槃法,若无四谛则无法宝。若无二宝,云何当有佛宝?汝以如是因缘,说诸法定性,则坏三宝。 汝说则不因, 菩提而有佛, 汝说诸法有定性者,则不应因菩提有佛,因佛有菩提,是二性常定故。 虽复勤精进, 修行菩提道, 以先无性故,如铁无金性,虽复种种锻炼,终不成金。 若诸法不空, 无作罪福者, 若诸法不空,终无有人作罪福者。何以故?罪福性先已定故,又无作、作者故。 汝于罪福中, 不生果报者, 汝于罪福因缘中,皆无果报者,则应离罪福因缘而有果报。何以故?果报不待因出故。 若谓从罪福, 而生果报者, 若离罪福无善恶果,云何言果不空?若尔离作、作者则无罪福,汝先说诸法不空,是事不然。 汝破一切法, 诸因缘空义, 汝若破众因缘法第一空义者,则破一切世俗法。何以故? 若破于空义, 即应无所作, 若破空义,则一切果皆无作无因。又不作而作,又一切作者不应有所作,又离作者应有业、有果报、有受者,但是事皆不然,是故不应破空。 若有决定性, 世间种种相, 若诸法有定性,则世间种种相,天人畜生万物,皆应不生不灭常住不坏。何以故?有实性不可变异故。而现见万物,各有变异相生灭变易,是故不应有定性。 若无有空者, 未得不应得, 若无有空法者,则世间、出世间所有功德未得者,皆不应得,亦不应有断烦恼者,亦无苦尽。何以故?以性定故。 是故经中说, 若见因缘法, 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是人即能见佛法身,增益智慧,能见四圣谛苦集灭道,见四圣谛得四果灭诸苦恼。是故不应破空义,若破空义则破因缘法,破因缘法则破三宝,若破三宝则为自破。 观涅槃品第二十五(二十四偈)问曰: 若一切法空, 无生无灭者, 若一切法空,则无生无灭;无生无灭者,何所断、何所灭名为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以诸法不空故,断诸烦恼灭五阴,名为涅槃。 若诸法不空, 则无生无灭, 若一切世间不空,则无生无灭,何所断、何所灭名为涅槃?是故有无二门,则非至涅槃。 无得亦无至, 不断亦不常, 无得者,于行于果无所得。无至者,无处可至。不断者,五阴先来毕竟空故,得道入无余涅槃时,亦无所断。不常者,若有法可得分别者,则名为常,涅槃寂灭无法可分别故,不名为常。生灭亦尔,如是相者名为涅槃。 涅槃不名有, 有则老死相; 眼见一切万物皆生灭故,是老死相。涅槃若是有,则应有老死相,但是事不然,是故涅槃不名有。又不见离生灭老死别有定法。若涅槃是有,即应有生灭老死相;以离老死相故,名为涅槃。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为; 涅槃非是有。何以故?一切万物从众缘生,皆是有为,无有一法名为无为者。虽常法假名无为,以理推之,无常法尚无有,何况常法不可得见、不可得者?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无受? 若谓涅槃是有法者,经则不应说无受是涅槃。何以故?无有法不受而有,是故涅槃非有。 有尚非涅槃, 何况于无耶? 若有非涅槃,无云何是涅槃?何以故?因有故有无,若无有,云何有无?如经说,先有今无则名无,涅槃则不尔。何以故?非有法变为无故,是故无亦不作涅槃。 若无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若谓无是涅槃,经则不应说不受名涅槃。何以故?无有不受而名无法,是故知涅槃非无。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如实知颠倒故,因五受阴往来生死。如实知颠倒故,则不复受因五受阴往来生死;无性五阴不复相续故,说名涅槃。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有名三有,非有名三有断灭。佛说断此二事故,当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若谓有无合为涅槃者,即有无二事合为解脱,是事不然。何以故?有无二事相违,云何一处有?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若有无合为涅槃者,经不应说涅槃名无受。何以故?有无二事从受生,相因而有,是故有无二事,不得合为涅槃。 有无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有无二事共合,不得名涅槃。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是故有无非是涅槃。 有无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有无二事,不得名涅槃。何以故?有无相违,一处不可得,如明暗不俱。是故有时无无,无时无有,云何有无共合,而名为涅槃? 若非有非无, 名之为涅槃; 若涅槃非有非无者,此非有非无,因何而分别?是故非有非无是涅槃者,是事不然。 分别非有无, 如是名涅槃; 汝分别非有非无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有无成者,然后非有非无成。有相违名无,无相违名有,是有无第三句中已破。有无无故,云何有非有非无?是故涅槃,非非有非非无。 如来灭度后, 不言有与无, 若如来灭后若现在,有如来亦不受,无如来亦不受,亦有如来亦无如来亦不受,非有如来非无如来亦不受;以不受故,不应分别涅槃有无等。离如来,谁当得涅槃?何时、何处、以何法说涅槃?是故一切时、一切种,求涅槃相不可得。 涅槃与世间, 无有少分别; 五阴相续往来因缘故,说名世间。五阴性毕竟空、无受、寂灭,此义先已说。以一切法不生不灭故,世间与涅槃无有分别,涅槃与世间亦无分别。 涅槃之实际, 及与世间际, 究竟推求世间、涅槃实际无生际,以平等不可得故,无毫厘差别。 灭后有无等, 有边等、常等, 如来灭后,有如来,无如来,亦有如来亦无如来,非有如来非无如来;世间有边,世间无边,世间亦有边亦无边,世间非有边非无边;世间常,世间无常,世间亦常亦无常,世间非有常非无常。此三种十二见,如来灭后有无等四见,依涅槃起;世间有边无边等四见,依未来世起;世间常无常等四见,依过去世起。如来灭后有无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如世间前际后际、有边无边、有常无常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是故说世间、涅槃等无有异。 一切法空故, 何有边无边, 一切法、一切时、一切种,从众缘生故,毕竟空故无自性。如是法中,何者是有边?谁为有边?何者是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谁为非有边非无边?何者是常?谁为是常?何者是无常、常无常、非常非无常?谁为非常非无常?何者身即是神?何者身异于神?如是等六十二邪见,于毕竟空中皆不可得。诸有所得皆息,戏论皆灭;戏论灭故,通达诸法实相得安隐道。从因缘品来分别推求诸法,有亦无,无亦无,有无亦无,非有非无亦无,是名诸法实相,亦名如、法性、实际、涅槃。是故如来无时无处,为人说涅槃定相。是故说诸有所得皆息,戏论皆灭。 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九偈) 问曰:汝以摩诃衍说第一义道,我今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道。 众生痴所覆, 为后起三行, 凡夫为无明所盲故,以身口意业,为后身起六趣诸行;随所起行有上中下,识入六趣随行受身。以识著因缘故有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缘故有六触,六触因缘故有三受,三受因缘故生渴爱,渴爱因缘故有四取,四取取时以身口意业起罪福,令后三有相续,从有而有生,从生而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实见故,则无明灭,无明灭故诸行亦灭,以因灭故果亦灭,如是修习观十二因缘生灭智故是事灭,是事灭故乃至生老死忧悲大苦阴皆如实正灭,正灭者毕竟灭。是十二因缘生灭义,如阿毗昙修多罗中广说。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问曰:已闻大乘法破邪见,今欲闻声闻法破邪见。 我于过去世, 为有为是无, 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为有无、为非有非无,即名常等诸见依过去世。我于未来世,为作、为不作、为作不作、为非作非不作,是名边无边等诸邪见依未来世。如是等诸邪见,何因缘故名为邪见?是事今当说。 过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我于过去世有者,是事则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过故,若常则有无量过。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缘故作天,而后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世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业因缘故作旃陀罗,后作婆罗门;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罗即是婆罗门。譬如舍卫国婆罗门名提达,到王舍城亦名提达,不以至王舍城故为异。若先作天后作人,则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罗不即是婆罗门,有此等常过故。若谓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时名为浣者,刈时名为刈者,而浣者与刈者虽不异,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为天,我受人身名为人,我不异而身有异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人者,不应言天作人,今浣者于刈者,为异、为不异?若不异,浣者应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罗即是婆罗门者,我亦有常过。若异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无常,无常则无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过去世中我,与今我不异。若今我与过去世我异者,应离彼我而有今我,又过去世我亦应住彼,此身自更生。若尔者即堕断边,失诸业果报。又彼人作罪、此人受报,有如是等无量过。又是我应先无而今有,是亦有过,我则是作法,亦是无因生。是故过去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 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如是推求过去世中邪见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是诸邪见,先说因缘过故,是皆不然。 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我于未来世中,为作、为不作,如是四句,如过去世中过咎,应在此中说。 若天即是人, 则堕于常边; 若天即是人,是则为常。若天不生人中,云何名为人?常法不生故,常亦不然。 若天异于人, 是即为无常; 若天与人异,则为无常;无常则为断灭等过,如先说过。若天与人异,则无相续;若有相续,不得言异。 若半天半人, 则堕于二边, 若众生半身是天、半身是人,若尔则有常、无常,半天是常、半人是无常,但是事不然。何以故?一身有二相过故。 若常及无常, 是二俱成者, 若常、无常二俱成者,然后成非常非无常,与常无常相违故。今实常无常不成,是故非常非无常亦不成。 法若定有来, 及定有去者, 法若决定有所从来、有所从去者,生死则应无始。是法以智慧推求,不得有所从来、有所从去,是故生死无始,是事不然。 今若无有常, 云何有无常, 若尔者,以智慧推求,无法可得常者,谁当有无常?因常有无常故,若二俱无者,云何有亦有常亦无常?若无有常无常,云何有非有常非无常?因亦有常亦无常故,有非有常非无常。是故依止过去世常等四句不可得。 若世间有边, 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有边,不应有后世,而今实有后世,是故世间有边不然。若世间无边,亦不应有后世,而实有后世,是故世间无边亦不然。 五阴常相续, 犹如灯火焰, 从五阴复生五阴,是五阴次第相续,如众缘和合有灯焰,若众缘不尽灯则不灭,若尽则灭,是故不得说世间有边、无边。 若先五阴坏, 不因是五阴, 若先五阴坏,不因是五阴更生后五阴,如是则世间有边。若先五阴灭已,更不生余五阴,是名为边,边名末后身。若先五阴不坏,不因是五阴而生后五阴,世间则无边,是则为常;而实不尔,是故世间无边,是事不然。世间有二种,国土世间、众生世间,此是众生世间。 真法及说者, 听者难得故, 不得真法因缘故,生死往来无有边。或时得闻真法得道故,不得言无边。 若世半有边, 世间半无边, 若世间半有边半无边,则应是亦有边亦无边。若尔者,则一法二相,是事不然。何以故? 彼受五阴者, 云何一分破, 受五阴者,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一事不得亦常亦无常。受亦如是,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常无常二相过故。是故世间亦有边亦无边则不然。 若亦有无边, 是二得成者, 与有边相违故有无边,如长相违有短。与有无相违,则有亦有亦无;与亦有亦无相违故,则有非有非无。若亦有边亦无边定成者,应有非有边非无边。何以故?因相待故。上已破亦有边亦无边第三句,今云何当有非有边非无边?以无相待故。如是推求,依止未来世有边等四见皆不可得。 一切法空故, 世间常等见, 上以声闻法破诸见,今此大乘法中说:诸法从本以来毕竟空性,如是空性法中无人无法,不应生邪见、正见。处名土地;时名日月岁数;谁名为人,是名诸见体。若有常无常等决定见者,应当有人出生此见。破我故无人生是见,应有处所色法现见尚可破,何况时方!若有诸见者应有定实,若定则不应破;上来以种种因缘破,是故当知见无定体,云何得生?如偈说:何处于何时,谁起是诸见? 瞿昙大圣主, 怜愍说是法, 一切见者,略说则有五见,广说则六十二见,为断是诸见故说法。大圣主瞿昙,是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智慧者,是故我稽首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