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课


第十五品

《中观四百颂·破有为相品》

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分二:一、正释品文;二、标称品名。

一(正释品文)分二:一、广立缘起自性无生如幻之理;二、结破实有自性。

一(广立缘起自性无生如幻之理)分三:一、别破生有自性;二、总破生住灭三相有自性;三、破正生时有生自性。

一(别破生有自性)分二:一、广释;二、摄义。

一(广释)分五:一、观察有生无生而破;二、观察初中后三而破;三、三、观察自他俱三门[1]而破;四、观察顿[2][3]而破;五、观察三时而破。

一(观察有生无生而破)分四:一、破有无生因;二、成立破有无生因的理趣;三、观察生时而破;四、观察自体他体而破。

一、破有生无生因:

问曰:有为诸法应有自性,因为有生等诸有为相故。驴角等无实法则无有为相,然今诸有为法却有生等诸能相。是故亦应谓有(所相)诸有为法。

答曰:若时真有有为相者,是则亦应谓有(所相)诸有为法体,然无有为相可得。所以者何?若此生相能生于有为。今当征问:是生能生于本无自体或复本有自体的有为法体耶?二俱不然。故次颂曰:

『351』

最后无而生,既无何能生?
有则本来生,故有岂能生?
How can the non-existent be produced, If what does not exist at the last is produced? How can that which exists be produced, If what exists from the outset is produced?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若本无而生,先无何不起?

本有而生者,后有复应生。

【释文】此中果先无论者作如是言:种子分位因无苗芽果体可得故,应从因缘聚合时种子的最后刹那中发生芽苗。是故彼宗立量曰:“最后无而生”。无所有者,应无生相。否则驴角等法亦应谓有生相。故次颂曰:“既无何能生?”也。所言“既无”者,即指无果之因义。所言:“何能”者,即指无有是处。其义是说:既然无果(可生)故,无果之因实则不应谓有生相。若时因为畏惧堕此(无果生因之)负处故,便转计成果先有论者,谓有果之因方能生果。若尔者,即说颂曰:“有则本来生,故有岂能生?”若时计执于生位前,即种子位时已有生成的苗芽者,是则不应谓有生相,以有(果体)故。若时已有自体者,尚需更生者,即堕(生而复生)生生无穷之负处。此中更生者应有胜力用可得,是事则不然,故知有则无须(更)生[4]

【释义】以生等能相的存在,推证有为法是实有,这种推理不能成立。有为法若实有生等能相,那么它是以何种方式生起,具体说在因生果的过程中,因中有果还是无果呢?若许果法由因生起,因位中本来无有果法存在,而是在因法变灭最后一刹那现前果,就像稻种生芽一般,种子灭坏的刹那即有芽破壳而出,这种承认不合理。果于因中本来无有,既然本来无有,它又如何生起呢?就像虚空中本来无有鲜花,兔子本来无有角,石女本来无有儿子,不管如何也无法使彼等无有的事物生起,所以许果——有为法成实,那么因缘不可能有生起彼等的能力。

如果说因中有果,也不可能成立有生,以果法本已具足,早已生起,怎么还会有生的需要呢?若许因中虽然有果,尚需生起,应成已生的法还需再生,如是有无穷、无意义等多种过失。在中观自宗看来,一切有为法唯是梦幻般的缘起法,其生住灭皆非有自性,故而都可以藉因缘显现,若有少分自性,一切生灭现象即不可能存在。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有为相品》云:

[复次,已别分别根境无我[5],今当总辨[6]有为相空。谓色心等诸有为法,具生、住、灭三有为相,生为首故,先当破生。生相既亡,住、灭随遣。有说果体本无而生。为破彼言,故说颂曰:

若本无而生,先无何不起?

本有而生者,后有复应生。

“若本无而生,先无何不起?”

    论曰:种等诸因至变坏位,能引芽等诸果令生。若诸因中本无诸果,何故芽等此位方生?后位如先果应不起,先位如后果亦应生。又从此因应生彼果,或应此果从彼因生。若此彼因无彼此果而不生者,彼此因力应亦不生,同本无故。若尔一切因果皆无,便违自宗所说因果。有说果体本有而生。为破彼言,复说颂曰:

“本有而生者,后有复应生。”

论曰:若诸因中本有诸果,何故芽等后不更生?后位如今,果应更起;今位如后,果不应生。又果本来因中有体,何故此位乃说为生?若言今时方得显者,显不离体应本非无,今位如先亦应不显;先同此位显应非无,显本非无今复显者,后应更显,是则无穷。本有与生义相乖反[7],言果本有,生必不成;既无有生,果义便失;果义既失,便无有因,则违自宗有因果义。]


[1] 门:拼音mén,〈名〉途径,诀窍:门径。门道儿。

[2] 顿:拼音dùn,即顿时。是指立刻、一下子。

[3] 次:拼音cì,即次第。指依次,按照顺序或以一定顺序,一个接一个地。

[4]《中论·观因缘品》云: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5] 根境无我:即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及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俱无自性的意思。

[6] 辨【大】,辩【宋】【元】【明】【宫】

[7] 乖反:拼音guāi fǎn,相反;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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