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课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1]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2]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3]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4]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5]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6]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7],无有决定,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8]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9]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1]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有无互相违,一法处无二。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实不实,亦不作二业; 有无互相违,一处即无二。 [2]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有者不作无,无者不作有。 此由著有过,彼过如先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作者作用,所作实非实; 著即生过失,此因如先说。 [3]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作者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不作三种业,是过先已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所作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作者及作业,此因如先说。 [4]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作业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非俱作者作,过亦如先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诸所作,非实非不实; 应知业亦然,此因如先说。 [5] 一、把这三种作者、三种作业,分别配合来说,可以成为九句: 1.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2.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3.亦决定亦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列表如下: ┌────决定业 A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B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C亦决定亦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作作者品》云: 决定有作者,不作不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决定无作者,不作决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业, 不作不定业,知过如先说。 [6] 堕:拼音duò,〈动〉掉下来,坠落:堕落。堕地。堕马。堕胎。堕甑不顾(喻对已经过去的事,不作无益的惋惜)。 [7] 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般若经》所立之三种假。假施设。又作三摄提、三波罗摄提。即: 一、法假:法,指色心等法,其法自性本来虚假不实,故称法假。诸法乃因缘所生而无实性,是为自性假。 二、受假:总法含受别法而成一体,如含受四大而成草木,揽五蕴而成众生,即揽别为总,故称受假。 三、名假:名即一切诸法之名,由法依想而假施设者,故称名假。依观入破遣之次第,于三假中先破名假,次破受假,后破法假,证入诸法之实相,即为真空。 [8]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缘作者有业,缘业有作者; 由此业义成,不见异因故。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因作者有业,因业有作者。 世俗遣异性,我见成就相。 [9]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如业作者离,应知取亦尔。 及余一切法,亦应如是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作业等,此义如是故, 余法自及他,相因义应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