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八品 观作作者品 青目释

第三十一课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1]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2]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3]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4]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5]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6]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7],无有决定,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8]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9]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1]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有无互相违,一法处无二。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实不实,亦不作二业;

有无互相违,一处即无二。

[2]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有者不作无,无者不作有。

此由著有过,彼过如先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作者作用,所作实非实;

著即生过失,此因如先说。

[3]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作者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不作三种业,是过先已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所作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作者及作业,此因如先说。

[4]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作业实不实,亦实亦不实;

非俱作者作,过亦如先说。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诸所作,非实非不实;

应知业亦然,此因如先说。

[5] 一、把这三种作者、三种作业,分别配合来说,可以成为九句:

1.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2.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3.亦决定亦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不作不决定业,不作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列表如下:

                                ┌────决定业

  A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B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决定业

  C亦决定亦不决定作者,不作────┼──不决定业

                                └────亦决定亦不决定业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作作者品》云:

决定有作者,不作不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决定无作者,不作决定业,

及定不定业,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业,

不作不定业,知过如先说。

[6] 堕:拼音duò,〈动〉掉下来,坠落:堕落。堕地。堕马。堕胎。堕甑不顾(喻对已经过去的事,不作无益的惋惜)。

[7] 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般若经》所立之三种假。假施设。又作三摄提、三波罗摄提。即:

 一、法假:法,指色心等法,其法自性本来虚假不实,故称法假。诸法乃因缘所生而无实性,是为自性假。

 二、受假:总法含受别法而成一体,如含受四大而成草木,揽五蕴而成众生,即揽别为总,故称受假。

 三、名假:名即一切诸法之名,由法依想而假施设者,故称名假。依观入破遣之次第,于三假中先破名假,次破受假,后破法假,证入诸法之实相,即为真空。

[8]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缘作者有业,缘业有作者;

由此业义成,不见异因故。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因作者有业,因业有作者。

世俗遣异性,我见成就相。

[9] 一、《般若灯论释·观作者业品》云:

如业作者离,应知取亦尔。

及余一切法,亦应如是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作者作业品》云:

作者作业等,此义如是故,

余法自及他,相因义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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