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 第二十一品 观成坏品

第八十二课


三、摄义: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成和坏共存时没有成,分离时也没有成。既然这两种方式下都没有成,怎么才能有成呢?

这里从无成的角度进行总结。“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首先成和坏共同存在的情况下无成。成坏相违之故无法共存,既然成坏无法共存,又怎么会有共坏之成呢?其次,成和坏分离的情况下也没有成,前面也说过“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所以也没有离坏之成。

“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成要么在成坏共存的情况下存在,要么在离开坏的情况下单独存在,既然这两种情况下都无成,那么成就不可能成立了。[1]

同理,坏也不存在。

另外,在《显句论》及宗喀巴大师的注疏中都对有些小乘宗所许的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成作了破斥:你们所谓的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形成到底以什么方式安立?既然它不可言说、不可思议,那它的本体怎样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本来不存在,却要判断他的相貌、颜色、形状一样没有任何实义。[2]

总的来讲,在分别念中的确有形成和坏灭,比如一根柱子,我们认为它首先有一个形成的过程,最终有一个坏灭的过程,但这只是分别念的假立而已。但真正以理观察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有成坏,就是在名言中也根本没有真实的形成和坏灭。

在闻思中观的过程中,大家都应当仔细观察善加辨别[3],还应一起讨论。在佛法上的研讨并不像世人在琐事上的争执,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喜欢闻思的人认为这些讨论不重要,但大家到这里来不就是要探寻佛法所蕴含的珍宝吗?而研讨就是挖掘出这些佛法珍宝的好途径。现在大家能有闻思、讨论的机会很难得,希望大家好好研讨。

但我希望讨论的时候千万不要造口业,这方面一定要注意!讨论的时候也不要动不动就不高兴,要有一些忍耐心。天天在大经堂参加辩论的喇嘛忍耐心都很强。尤其是以前参加过格鲁派辩论场的喇嘛,一两年下来脾气都特别好,对他说些什么根本就没有反应。去年我们佛学院来了一个喇嘛,佛学院十几个小堪布跟他辩论,不管说什么他总是笑嘻嘻的。当然我们自己也要注意,不要说得太过火。法王如意宝说过以前他在石渠一个寺院看辩论,感觉这些僧人的辩论精神非常可嘉,但不小心也很容易造口业。所以,大家在探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可能是业力现前,有些道友不爱闻思,想找一个部门发心借此避开辅导课。这些人以前害怕发心,现在又要去发心,但一年当中发心能不能圆满也很难说。所以我希望你们一定要稳重。不要说几个阿僧祇劫,也不说几十年,只是在三百六十天中看能不能安安心心地闻思。可能现在大家还感觉不到闻思的重要,相信以后会有所体会。希望大家珍惜眼下闻思空性的机会,因为这是彻底铲除自相续中的烦恼、业障的根本因,意义相当大。如果不重视闻思,只想找一个胖胖的大活佛灌个顶,修行能不能真正上去也很难说。

二、观察是否灭尽而破: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无坏。

灭尽的法无有成,未灭尽的法也无有成;灭尽的法无有坏,未灭尽的法也无有坏。

从尽不尽两方面观察都无有成。灭尽的法已经灭尽,所以不可能有形成。比如人已经死亡,灯已经熄灭,柱子已经毁灭,这些灭尽的法有没有形成呢?不可能有。因为灭尽和形成的法相完全相违,灭不可能成,成也不可能灭。不灭尽的法也没有形成。比如柱子的本体完好无损,此时在它上面能不能再形成呢?不可能,已经具足就没有必要再形成。

下面再观察坏。首先,已经灭尽的法没有坏。已灭尽的法再没有什么可毁坏的了。比如,人已经死了,就不可能再有毁坏。其次,不灭尽的法上也没有坏。未灭尽的法本体具足,所以不可能坏。《显句论》中说:不灭尽与坏灭的法相完全不同,一个是指法的本体实有存在,一个则是指毫无本体,两者法相不同的缘故,不灭尽的法上不可能有坏。[4]

有人认为:某法首先不尽,后来灭尽,这里应该有坏。但这种观点也不合理,不尽其实就是存在,存在的法怎么会有坏呢?

有些人认为外在的因缘让事物坏灭,比如铁锤是瓶子坏灭的因,风是灯熄灭的因……但实际上,任何一个法都不必等待外在的坏因,它恒时被无常的自身摧坏,这就是名言中的实相,即“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人们之所以认为以“坏因”才产生了坏,原因就是认识不到细无常而把事物的相续执为常有。其实事物时刻都在坏灭,人们却把刹那刹那的前后相续执为常有[5]。这个道理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有详细的分析。[6]

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

若当离于法, 则无有成坏;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7]

离开了法就没有成坏,离开了成坏也没有法。

有人认为:因为法存在,所以依靠法的成坏也存在。他们把成坏作为能依,法作为所依,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能依、所依的关系,既然所依存在,所以能依(成、坏)也存在。比如,因为柱子存在,所以它的成和坏也肯定存在;再比如,因为佛学院存在,所以佛学院的建立以及坏灭都应该存在。

对此进行观察,“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离开了法,就没有成、坏。法是成、坏的所依,有法就可以有成、坏,但法的本体是不成立的,这一点前文已作了详尽的观察。既然没有法,又怎么会有法的成、坏呢?所依不存在,能依也不可能存在。相反,“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离开了成、坏,也不可能有法。成、坏是法的成、坏,有成、坏则可以有法,但成、坏根本不存在,所以法也不可能成立。此外,按照月称论师和宗喀巴大师的注疏,这一颂除了从能依所依的方面来破,还可以从法相、事相的方面来破[8]。按小乘论师的观点,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成、坏”就是生、灭,“法”就是有为法)。如果有为法存在,就可以有生灭的法相,就如瓶子存在,则可以有“小口鼓腹”的法相一样。但有为法的本体并不存在,所以生灭的法相也不可能成立[9]。反过来,如果生灭的法相存在,就可以成立有为法的本体,但生灭的法相不存在,有为法也就不会存在,就如“小口鼓腹”的法相不存在,瓶子就不可能存在一样。


[1] 《中论青目释·观成坏品》云:

[复次,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若成坏共亦无成,离亦无成。若共成则二法相违,云何一时?若离则无因,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若有应说。]

[2] 《中论释·明句论·观成坏品》云:

[问曰:生死虽不成有若一若异相,但成坏是有,以是所诠故,如识。

答曰:因是所诠故即成有成坏者,是则应许有石女儿。是所诠故。

复次,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离共与相离,不得更有能成成坏之余宗。若谓可立是不可言说者。所言不可言说者,其义云何?若谓是共合者则不然。一一不成者则无合义故。若谓不可说义即是无定性可取者是,若尔者,由是无定性可取故,如石女儿的青、红、赤、白等,应成无成、坏。若使无成、坏,亦应无时为成、坏因。]

[3] 辨别:拼音biàn bié,是指对不同的事物在认识上加以区别。

[4] 《中论释·明句论·观成坏品》云:

[问曰:此中若计有成坏者,为于尽法中有成坏?为于不尽法中有成坏?二俱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不坏。

此谓若法灭尽,因有其对故则应无有成。由于无实事相故,不尽者亦应无成。譬如驴角。如是尽者则无有坏,灭尽者则是无法,此谓无所依故坏则是处不然。如是不尽者亦应无坏相。若法不尽者则不符合有事的法相。毕竟所无者何得言有其坏?若法尽、若法不尽,是中都无有成、坏。成、坏相无故,成坏则不然。]

[5] 《中观四百论·明破常执方便品》云:

任谁所谓活, 唯心剎那顷,

众生不了彼, 故自知极少。

[6]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边执品》云:

[复次,外道余乘,弊魔恶友邪论恶见扰坏其心,于其世间虚伪诸法,种种思搆妄执为真,于相续假谓是真常,积集假中执为实有。为显此义,复说颂曰:

于相续假法, 恶见谓真常;

积集假法中, 邪执言实有。

论曰:有为诸行前灭后生,无始时来展转相续,生灭变异微细难知,因果连绵其状如一。愚夫恶见谓是真常,邪执纠纷递相诽斥。色等诸法恃托因缘,虚假集成都无实体,微细积聚密合难分,众分和同冥然似一。愚夫僻执言有实体,各据一途互兴诤论。又,于相续积集假中,不达诸门分位假有,横计种种义类不同,执一法中有多实性。如是所迷自性差别,皆由恶见邪执而生,缘此轮回诸趣诸有,备受众苦未有出期。是故应除恶见邪执,信解诸法因缘集成是假非真无颠倒理。]

[7] 一、《中论青目释·观成坏品》云:

[问曰:且置成坏,但令有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离成坏无法者,若法无成无坏,是法应或无、或常,而世间无有常法。汝说离成坏有法,是事不然。]

 二、《中观四百论·破常品》云:

无有时方物, 有性非缘生;

故无时方物, 有性而常住。

[8] 《中论释·明句论·观成坏品》云:

[问曰:诸法的成、坏是有。有成坏的所依有法故。此中成、坏依附于有法,有法有故其依——成、坏亦应谓有。

答曰:有法若有,其依——成、坏二事亦应谓有。若使无有法,如论偈曰: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又云何无有法?如论偈曰: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成、坏即是有法相。二事已破。若时已破而无成、坏者,谁有不符于有法的法相耶?若无有法,成、坏亦无。

有人言:成坏是有,因有有法故。此中所无者则无有法相,譬如龟毛。成、坏二事亦名有法相。故知有成、坏。

答曰:若使随有一法于第一义谛中有成、坏者,即名是有法。是事则不然。故次颂曰: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谓凡是有法皆以成、坏故有,若无成、坏则有因不成。如论偈曰: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谓无所依、依则不成义。此即是将前半偈换作后半偈来解说故耳。]

[9] 《中论青目释·观三相品》云:[复次,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

问曰:若是生、住、灭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如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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