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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课 复次, 我法有与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1] 我无有因缘若有若无而可成;今无我,诸烦恼云何以有无而可成?何以故?[2]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烦恼名为能恼他,恼他者应是众生,是众生于一切处推求不可得。若谓离众生但有烦恼,是烦恼则无所属[5]。 若谓虽无我而烦恼属心,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如身见[6]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7] 如身见五阴中五种求不可得;诸烦恼亦于垢心中五种求不可得;又垢心于烦恼中五种求亦不可得。[8] [1]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我若有若无,是二皆不成, 因我有烦恼,我无彼不起。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汝意若离我,谓有诸烦恼, 从因缘有者,此烦恼悉遮。 三、本偈颂文根据藏文版《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的文献可译作如下: 我有性无性,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2]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复次,颂曰: 我有性无性,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我云何终究不可得成有无者,前已广说。若当无有我者,何得言有其依——烦恼的有无相耶?若使无我者,其依诸法烦恼的有无相亦应不可得成。] [3] 属:拼音shǔ,〈动〉归属;隶属。 [4] 《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谁有彼烦恼?有义则不成; 若离众生者,烦恼则无属。 [5]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若作是念言:此谓从是烦恼当生何法? 答曰: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此谓是诸烦恼等如壁上画,或如果熟,其生相因待于所依。谁有此诸烦恼,是诸烦恼非是无所依处。若观其所依,为我?为心?谁有此诸烦恼的所依(我)前已破迄故不成。若离于所依,谁当有烦恼?以无所依故,是烦恼则为无所属。如论偈曰: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此中无人认同先即已有烦恼的所依,谓可立为烦恼的所依——人我终究不可得。无因缘故,如空中的天果树。] 天果树:又作“芒果树”、“无垢果树”。梵音译作庵摩罗树,庵摩罗果,形似木瓜,颜色始终相似,故生熟难知。 二、《增壹阿含经·四谛品》云: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此四果。云何为四?或有果生而似熟,或有果熟而似生,或有果熟而似熟,或有果生而似生。是谓,比丘,世间有此四果。世间有此四人,亦复如是。云何为四?或有人熟而像生,或有人生而像熟,或有人生而像生,或有人熟而似熟。 彼何等人生而像熟?或有人往来行步不行卒暴,眼目视瞻恒随法教,著衣持钵亦复随法行步,视地不左右顾望;然复犯戒,不随正行,实非沙门而似沙门,不行梵行而自言行梵行,尽坏败正法,根败之种,是谓此人生而像熟。 彼人云何熟而像生?或有比丘性行似疏,视瞻不端,亦不随法行,喜左右顾视;然复精进多闻,修行善法,恒持戒律,不失威仪,见少非法,便怀恐惧,是谓此人熟而像生。 彼云何人生而像生?或有比丘不持禁戒,不知行步礼节,亦复不知出入行来,亦复不知著衣持钵,诸根错乱,心著色、声、香、味、细滑之法,彼犯禁戒,不行正法,不是沙门而似沙门,不行梵行而似梵行,根败之人,不可修饰,是谓此人生而像生。 彼云何有人熟而似熟?或有比丘持戒禁限,出入行步不失时节,看视不失威仪;然极精进,修行善法,威仪礼节皆悉成就,见小非法,便怀恐怖,况复大者!是谓此人熟而似熟。 是谓,比丘,世间有此四果之人,当学熟果之人。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三、《龙树菩萨劝诫王颂》云: 自有生如熟, 亦有熟如生, 亦有熟如熟, 或复生如生, 庵没罗果中, 有如是差别, 人亦同彼四, 难识王应知。 [6] 身见:拼音shēn jiàn,是梵语“萨伽耶见”的汉译,执著身体为实有的邪见。 [7]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身起烦恼见,缘于我我所, 烦恼与染心,五求不可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有身见烦恼,染者亦不有, 五种求悉无,诸蕴亦不有。 [8]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有人言:依于垢心则能起烦恼,是心则与烦恼一时俱起。是事亦不然。故次颂曰: 如身见五种, 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 五求亦不得。 所言“如身见”者,谓色等相的蕴聚。见自身者名身见。谓有我执及我所执。若以此推求: 非阴不离阴, 此彼不相在; 如来不有阴, 何处有如来? 如身见,五阴中五种求不可得;诸烦恼亦于垢心中,五种求不可得。能恼乱故名诸烦恼,可恼乱故名垢心(染者),此中谓垢心(染者)即烦恼,是事则不然。否则然、可然亦应一。(染者)垢心异、烦恼亦异,是事亦不然。异法无因待故,诸烦恼应成不从其因——(染者)垢心生。若即若离相无故,能依、所依(此彼相在)、具有三皆不成故,烦恼中无(染者)垢心,(染者)垢心中无烦恼,(染者)垢心无有烦恼。如是诸烦恼于(染者)垢心中,五种推求不可得。如诸烦恼于(染者)垢心中,求不可得。又(染者)垢心于烦恼中,五种求亦不可得。此谓诸烦恼即非是垢心,否则作、作者即一;诸烦恼异,垢心亦异者则不然。应有不相因待过故;(染者)垢心中无烦恼;烦恼中亦无(染者)垢心;诸烦恼不有(染者)垢心。如身见,五阴中五种求不可得,(染者)垢心于烦恼中,五种求亦不可得。以是因缘故,诸烦恼于(染者)垢心亦不成有相待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