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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课
复次,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著?[1] 可著名物,著者名作者,著名业,所用著法名所用事[2],是皆性空寂灭相。如<如来品>中所说[3],是故无有著。[4] 复次, 若无有著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5] 著名忆想分别此彼、有无等,若无有此著者,谁为邪颠倒?谁为正不颠倒?[6] 复次,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7]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8] 已颠倒者则更不生颠倒,已颠倒故。不颠倒者亦不颠倒,无有颠倒故。 颠倒时亦不颠倒,有二过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观察,谁为颠倒者?[9] [1]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执具起执者,及所执境界, 一切寂灭相,是故无有执。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若无常谓常,此执颠倒者, 无常若成执,空何非颠倒? [2] 一、“可著”,是所著的境界。 二、“著者”,是能著的人或能著的垢心。 三、“著”,是在起执著时的著法。 四、“所用著法”,是执著时所用的工具。 [3] 《中论·观如来品》云: 寂灭相中无, 常无常等四; 寂灭相中无, 边无边等四。 [4]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问曰:又若虽无著常的颠倒,但有其著。所言“著”者,义谓执著。谓有作用的有性法是。是法无疑必须常等业用为其能成因;也需要有若我、若心为其作者;亦须色等可著物为其境界。若成有可著物、著者、著及所用著法,一切皆已得成故,我愿已成。 答曰:汝此意愿虚妄不实。如论偈曰: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 云何而有著? 此谓如前已说无少分著者及所用著法著取常等简别相的色、声等物为其可著的境界。云何无常等相的著者,如论偈中曰: “于无常著常, 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有常, 何处有常倒? 若于无常中, 著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 何有非颠倒?” 云何无著者,如偈颂中曰: “我有性无性,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云何无可著物,亦如论偈中说: “色声香味触, 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 如乾闼婆城。 如是六种中, 何有净不净? 犹如幻化人, 亦如镜中像。 若事如是,无著者,无可著物及所用著法,无因何得言有著?是故如论偈曰: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 义谓自性无生故,是皆名寂灭相。以是因缘,故如偈中说: “云何而有著?” 复有别释:如在<观因缘品>等中已说所用作法、可作、作者、作于一切时处俱无有生故,说是皆为寂灭相。是故如论偈中曰: “云何而有著?”] [5]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执性无有故,邪正等亦无, 谁今是颠倒?谁是非颠倒?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执性无有故,何言邪与正? 计无常等法,而成于颠倒? [6]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问曰:诸颠倒是有,因有颠倒者故。此中若无颠倒者天授及其诸颠倒,而言颠倒者有颠倒则无有是处。是故应言有颠倒。 答曰:此中已说若无所用著法、著者、可作物,则应无有著。 是故颂曰: 若无有著法, 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 谁有如是事? 若无有著法,谁有言少分邪而不正著者名颠倒?与少分正而不邪著者名不颠倒耶?是故无有著。] [7]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已起者无合,未起亦无合, 离已未倒者,有合时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无未生颠倒,及已生颠倒, 亦非颠倒时,有颠倒生起。 [8]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9]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复次,若许某事为颠倒者,为计已倒、未倒、正倒者为颠倒?一切处求,终无有颠倒。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有倒不生倒, 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生。 若于颠倒时, 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 谁生于颠倒? 此中已颠倒者,则不生颠倒。所以者何?若人已颠倒,何须更生颠倒?已倒者无须更倒故。无倒者亦不生颠倒。否则离于无明痴倒眠昧,完具慧眼的佛陀亦应是颠倒者。如是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以无颠倒时可得故。离已倒、未倒,何得更有余事名为颠倒时?若谓颠倒时名半颠倒者是。若半颠倒者谓少分颠倒,少分不颠倒者。此中所言少分颠倒者,则不由颠倒时令其颠倒,已颠倒故。所言少分不颠倒者,亦不由颠倒时令其颠倒,未有颠倒故。故知于颠倒时亦无有颠倒。若时已倒、未倒、倒时俱无有颠倒,汝今除憍慢心,善自正智慧观,谁生于颠倒?如是无所依故,亦应无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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