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二十五品 观涅槃品

第一百零九课


问曰:若涅槃非有、非无者,何等是涅槃?

答曰: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槃。[1]

不如实知颠倒故,因五受阴往来生死;如实知颠倒故,则不复受因五受阴往来生死,无性五阴不复相续故,说名涅槃。[2]

复次,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无。[3]

有名三有,非有名三有断灭。佛说断此二事[4]故,当知涅槃非有亦非无。[5]

问曰:若有若无非涅槃者,今有无共合,是涅槃耶?

答曰: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6]

若谓有、无合为涅槃者,即有无二事合为解脱。是事不然。何以故?有、无二事相违,云何一处有?[7]

复次,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受, 是二从受生。[8]

若有无合为涅槃者,经不应说涅槃名无受。何以故?有无二事从受生,相因而有,是故有无二事,不得合为涅槃。[9]


[1]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观涅槃品》云:

涅槃非无体,而不藉因者,

若无因无缘,是名为涅槃。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有体有生死,即有往来相;

因彼无取故,即说为涅槃。

 三、《中论密钥·观涅槃品》云:

来去轮回法,乃假立缘起;

非假立缘起,是名为涅槃。

[2]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问曰:若涅槃非有非无者,何等是涅槃?

答曰:此谓诸佛世尊曰:

受诸因缘故, 轮转生死中;

不受诸因缘, 是名为涅槃。

“轮转生死中”者,谓往来生死中。谓生死一一相续不绝义。往来生死法,亦名有时从因缘和合中立有,譬如长、短。有时即作因缘生法,譬如灯火焰。此中不论是因缘所立,或依缘生法。于中毕竟不依生死相续,非因缘所作,不受诸缘者,是名为涅槃。“不受”者,亦不能计执为若有、若无相。以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复有别释:若如诸行往来者所宗。依因待缘者名生死,不因不受名涅槃。若如众生往来者所宗。谓不可说若常若无常相的众生无往来。因此蕴有彼蕴者即名受诸因缘。由因所作,或受诸因缘者(是名为生死);今则非因缘所作,不受诸因缘者,即名是涅槃。不可立若诸行若众生不受诸因缘相为若有、若无。以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3]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观涅槃品》云:

大师所说者,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非无亦非有。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佛大师所说,断有及非有,

胜义无无体,此即成涅槃。

[4] 佛说断此二事:

如《杂阿含经·二六二经》所云:

[时,阐陀作是念:“我今欢喜得胜妙心,得踊悦心,我今堪能受胜妙法。”

尔时,阿难语阐陀言:“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如来所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5]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复次,颂曰:

如佛经中说, 断有断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无。

此谓经说:“诸比丘!若人求从三有生死中出者即名是大无明。”佛说生有、死有二事俱名所断,却未说涅槃是所断。若尔者,说涅槃为何事?谓涅槃非所断。以是故知,若涅槃是有性,或无性,是涅槃必成是所断。然今涅槃实非所断故。应知涅槃非有亦非无。]

[6]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观涅槃品》云:

若汝说涅槃,是体是非体,

涅槃是体故,解脱者不然。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若有无二法,共成涅槃者,

彼有无二法,解脱性不成。

[7]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若人义谓是中无惑、无苦故,涅槃可谓是无法的自性。又因其体是有法性故,可谓有、无二事共合是涅槃。(有、无)二事共合为涅槃者,是亦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有无即解脱, 是事则不然。

若谓于有、无二事共合为涅槃者,有法、无法即成是解脱。是故若法得有诸行的自体或离于诸行的自体即成是解脱法。谓诸行名解脱者则不然。是故所言不顺正理。]

[8] 一、安慧,《大乘中观释论·观涅槃品》云:

涅槃有无成,云何得无取?

而彼有无相,二因取故成。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因, 是二从因生。

[9] 《中论释·明句论·观涅槃品》云:

[复次,

若谓于有无, 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因, 是二从因生。

若谓于有无共合为涅槃者,是则应成依因待缘。实非不从缘生。所以者何?有无二事相因而有,因有故有无,因无故有有。有、无二事迭互相待而有,非不相待。谓有、无二事共合为涅槃故即成有斯过,是事则不然。故此不应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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