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二十六品 观十二因缘品

第一百一十四课


  

< 观十二因缘品 1> 第二十六品


[1]一、清辨,《般若灯论释》作 <观世谛缘起品>。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作 <观梦幻品>。

三、月称,《明句论》作〈观十二有支品〉。

四、关于十二因缘生法,龙树菩萨于《大智度论·释初品中菩萨功德》时注释说:

[【经】“巧说因缘法。”

【论】“十二因缘生法,种种法门能巧说烦恼、业、事,次第展转相续生,是名十二因缘。是中无明、爱、取三事,名烦恼;行、有二事,名业;余七分1,名体事。是十二因缘,初二2过去世摄,后二3未来世摄,中八4现前世摄。是略说三事:烦恼,业,苦;是三事展转更互为因缘:是烦恼业因缘5,业苦因缘6,苦苦因缘7,苦烦恼因缘8,烦恼业因缘9,业苦因缘10,苦苦因缘11,是名展转更互为因缘。过去世一切烦恼,是名无明。从无明生业,能作世界果,故名为行。从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犊子识母,自相识故,名为识。是识共生无色四阴,及是所住色,是名名色。是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情、尘、识合,是名为触。从触生受。受中心著,是名渴爱。渴爱因缘求,是名取。从取后世因业,是名有。从有还受后世五众,是名生。从生五众熟坏,是名老死。老死生忧、悲、哭、泣,种种愁恼,众苦和合集。若一心观诸法实相清净,则无明尽,无明尽故行尽,乃至众苦和合集皆尽。是十二因缘相,如是能方便不著邪见,为人演说,是名为巧。

复次,是十二因缘观中,断法爱,心不著,知实相,是名为巧。如说般若波罗蜜不可尽品中,佛告须菩提:“痴如虚空不可尽,行如虚空不可尽,乃至众苦和合集如虚空不可尽。菩萨当作是知!作是知者,为舍痴际,应无所入。”作是观十二因缘起者,则为坐道场,得萨婆若。”]

注释:

1.余七分: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

2.初二:无明、行。

3.后二:生、老死。

4.中八: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

5.烦恼业因缘:如“无明”(过去世的烦恼),是“行”(过去世的业)之因缘。

6.业苦因缘:如“行”(过去世的业因),是“识”(现在世苦)的因缘。

7.苦苦因缘:如“识”(现在世的苦)是“名色”(现在世苦)的因缘,乃至“触”是“受”的因缘亦复如是。

8.苦烦恼因缘:如“受”(现在世的苦)是“爱”(现在世的烦恼)之因缘。

9.烦恼业因缘:如“取”(现在世的惑)是“有”(现在世的业)之因缘。

10.业苦因缘:如“有”(现在世的业因),是“生”(未来世苦)的因缘。

11.苦苦因缘:如“生”(未来世的苦)是“老死”(未来世苦)的因缘。

五、净意菩萨造论后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翻译的《十二因缘论》云:

[归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缘论, 为义显现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烦恼初八九, 业二及以十,

余七说为苦, 三摄十二法,

从三故生二, 从二故生七,

从七复生三, 是故如轮转。

一切世间法, 唯因果无人,

但从诸空法, 唯生于空法。

诵灯印镜响, 日珠种子水,

诸阴转不转,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随所闻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于如来法,谓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义中心怀疑惑,为得知故,问言尊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如是等诸事, 今为知请问,

愿为我解释, 除断我疑网。

师见弟子意, 于法生渴仰,

恭敬请示故, 即答言汝听!

十二胜上分,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为十二,

以彼不异分, 故名为胜分。

 如车舆分故, 说胜分应知。”

言牟尼者,名为寂灭,亦名无分别,亦名为定,亦名无言说。彼牟尼所演、宣畅辩说,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时性相所生,但唯因缘所生成故。彼十二分,于烦恼、业及以苦处,三法迭互共作因缘,如拒瓶案。如是三处所摄应知。

问曰:何者为烦恼、何者为业、何者为苦,而得有此诸因缘法胜分摄成?

答曰:于此十二胜上分中,初为无明、第八为爱、第九为取,此三胜分是烦恼所摄;第二为行、第十为有,此二胜分是业所摄;余七胜分是苦所摄。此是烦恼、业、苦等三,摄十二分应知。言余七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生、老死。恩爱别离、怨憎合会、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诸分,于向所说,烦恼、业、苦以为根本。应知摄十二分唯有三事,更无余法。一切经中但有此分,更无有余。

问曰:已知此等诸胜分义,为我解释烦恼、业、苦在于何处?复云何成一切诸事?

答曰:从三生二,三是烦恼,二是业,谓从烦恼而生于业。从二生七,七者是苦,谓从于业而生于苦。从七生三者,谓从于苦而生烦恼。此说烦恼、业、苦三种迭互相生,是故生有轮转不定。所言有者,所谓欲、色、无色界等,彼中不住,喻如轮转。以彼有故,一切世间凡夫众生,次第上下,犹如轮转,有中不定。以不定故,说有三处。

问曰:彼造一切身自在众生,何者是彼?作事云何?

答曰:偈言:

“一切世间法, 唯因果无人,

   除假说故有, 此是正思量。”

彼非说性,是故见作众生不成。

问曰:若如是者,云何得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

答曰:乃至无有一毫等法从现在世间而取未来世间。

是故偈言:

“但从诸空法, 唯生于空法。”

此明自我、我所空,谓烦恼、业处此五法行,性离、无我。应如是取。

问曰:若性无我法中而行性无我者,今说何为证?

答曰:偈言:

“诵灯印镜响, 日珠种子水。”

如是等诸喻,为证可取。信无自体,性假名故。有言:现在世、未来世者,如师所诵,实不从师转至弟子。虽不从师转至弟子,岂可不成授弟子义?可言弟子无因而得,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不至未来世间,防常患故。非未来身从余处来,遮护妄计无因患故。如师诵为因,令弟子得,彼不可说以为即是亦不可说为一向异。如是临命终时,心识为因,是故得生后身心识。而彼心识,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亦不离彼、亦不即彼。如是从灯生灯、从印生印、从镜生像、从声有响,从日从珠出生于火、从子生芽、如安石榴菴罗果等口生涎水。如是等法,不名即彼、不名异彼。如是一切诸因缘法转不转事,诸有智者善思量应知。是中阴者,所谓说色、受、想、行、识。彼托生者,此诸阴灭,因彼灭阴后相似生,然实无有一毫等法从此至彼。此是世间渐次之义。以是义故,一切世间无常、不净、苦、无我等。以能观察如是事故,于诸法中不生疑惑,不疑惑故则不生染,不生染故则不生著,不生著故则不虚渴,不虚渴故则不造业,以无业故则不取事,不取事故不造有为行,无有为行故则不复生,以不生故无有一切身心等苦。如是不造五种因故,则于彼处无七种果,以无果故名为解脱。如是作故,则是释成不生不灭、不常不断、有边无边如是等句,于中有偈:

不见无缘生, 决定是正义,

于诸最妙事, 是故不成断。

于中无所减, 亦复无所增,

 应见如谛实, 随状及如彼。]

六、龙猛菩萨所作《因缘心论颂》云

差别十二支, 能仁说缘生,

于烦恼业苦, 三中俱摄尽。

初八九烦恼, 二及十是业,

余七皆是苦, 十二唯三摄。

从三生于二, 从二生于七,

七复生于三, 此有轮数转。

诸趣唯因果, 此中无众生,

唯从于空法, 还生于空法。

诵灯镜及印, 火精种梅声,

诸蕴相续结, 不移智应察。

于甚微细事, 若有见断者,

彼不善因缘, 未见缘生义。

此中无可见, 亦无少安立,

于真以观真, 见真而解脱。

七、三世因缘两重因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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