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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二(别破他生)分二:一、破论中所说之他生;二、破世人共称之他生。 一(破论中所说之他生)分二:一、宣说他宗;二、破彼观点。 一、宣说他宗: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此四缘产生了诸法,除此四缘之外再无第五缘。 这里的他宗主要指内道有实宗——有部[1]、经部[2],他们认为:他生存在,因为一切万法都是依靠他体的因缘聚合而生之故;如果没有他生,那怎么解释一切万法的产生呢?比如青稞[3]的果实就是依靠与果实为他体的缘而生的。 宣讲这一颂的时候,论师们一般都会解释六因[4]四缘[5]。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 能作因:即对某法的产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法,比如瓶、柱等法对苗芽的产生未作障碍,它们就是苗芽的能作因。 俱有因:即同时产生的法互为因果、相互起帮助的作用,比如组成色法的八微尘彼此依存、相互起作用,它们互为俱有因。 同类因:前面的法产生后面同类的法,前面的法即为后面法的同类因,比如瓶子,它的前刹那产生后刹那,前刹那就是同类因。 相应因:心王和心所在所缘境等五个方面相同[6],并互相起作用,故称为相应因,比如心王和受心所,它们同时生起,二者是相应因。 遍行因:属同类因的分支,亦即三界中欲界的烦恼心,如前刹那的嗔心产生后刹那的嗔心,前刹那的嗔心为遍行因。 异熟因:前世造业后世感果,前世的业为异熟因,比如以前世的善业感得后世的人天果,前世的善业即是异熟因。 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次第缘)、增上缘。 因缘:即除能作因外的其余五因,比如产生苗芽的种子即为因缘。 等无间缘:即次第缘,真实无间趣入无余涅槃的前一刹那心与心所不产生后一刹那心与心所,故非等无间缘,此外的一切心与心所都是等无间缘,它是同类因的一种支分。 所缘缘:(缘缘)即六识所缘的境,比如看色法的时候色法作为所缘的对境,所以叫所缘缘。 增上缘:即能作因。 以上根据《俱舍论》介绍了六因四缘。 从因缘生法的角度而言,四缘已经包括了一切能生的因。外道中有一因论者,他们认为存在一个创造万法的因,比如遍入天、大自在天等天尊,或者常有自在的神我、微尘、时间等等。然而这些纯属臆造,无法成立。因为在名言中除了四缘之外,再不会有第五缘存在。 按《俱舍论》的观点,因和缘是相互含摄的关系,因缘相当于五种因,另外三个缘都包括在能作因当中。在分开讲的时候,对果的本体起作用的是因,对果的差别法起作用的是缘;在结合起来讲的时候,只要是对果起作用的法,既可以叫因也可以叫缘,所以破缘也就是破因。 我们刚学完《俱舍论》,对于这部论典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有所体会。没有通达《俱舍论》,不管学中观还是因明都比较困难。从考试的情况来看,有的道友学得很好,有的道友可能没认真学,有的道友甚至连书都没有看,更有甚者传承是否圆满也不好说。学《三戒论》时也有这种情况。以前的考试,无论是讲、辩、著哪一种,有些道友从来没有消息。如果还这样,接下来的中观[7]、因明[8]、现观[9],会全部在你的视线中一一消失,那就非常可惜!所以大家不能这样学习五部大论。 二(破彼观点)分四:一、破因果他生;二、破缘能立法相;三、以观有无而破;四、破四缘各自法相。 一(破因果他生)分二:一、破依他缘生;二、破依他作生。 一、破依他缘生: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诸法的自性不在缘中,没有自性的缘故,他性也没有。 有实宗认为:果法依他缘而生,所以是他生。 破曰:如果缘和果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样,缘有缘的自性,果有果的自性,二者是他体,那么也可以成立他生;但他体并不成立,又怎么会有他生呢? 我们知道,一切果法,眼识也好苗芽也好,它的自性不可能在缘当中:每一个缘中没有果法的自性,四缘等诸缘的和合中也没有果法的自性,就如各自分开的每个人都没有眼睛,他们聚合到一起也没有眼睛一样。 如果说果法在缘中存在,那应该可以现见。比如苗芽,如果它在种子、水、土、阳光等缘上存在,那我们应该能见到,但不论对哪个缘观察都见不到有果。再说,即使在种子等缘上真的有芽,生也没有必要,否则就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因此,缘中没有果的自性。 缘中既然无有果的自性,也就不可能有他性,因为自他是互相观待的。比如石女的儿子不存在,那观待石女儿——“自”而安立的人——“他”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自哪里有他?果的自性不存在,缘的他性也无法建立,没有他性就不会有他生。真正的他性应该是同时的。就像慈氏与近藏二人,他们的相续在同一时间存在,这才叫他体[10]。但缘和果不能同时存在,缘存在的时候果还没有产生,果存在的时候缘已经消失,它们就像柱子和石女的儿子一样不成立他体,因此他生无法成立。 《入中论》云: “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 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11] 意思是说,既然芽种不会同时存在,则无法成立二者是他体;不是他体,所谓的他生——芽从种生就不能成立。所以,有智者应当舍弃他生宗。 [1] 有部:又作“分别说一切有部”。梵音译作毗婆沙。信奉《大毗婆沙论》的古印度佛教系名。承认无为和有为三世的四宗派之一,即过去、现在和未来三时诸法,其体皆有,名为实有。 [2] 经部:信从契经,固执承认内心外境二者皆是实有的古印度小乘教一派系名。 [3] 青稞:拼音qīng kē,大麦的一种,粒大皮薄。主要产在西藏、青海等地,是当地的主要粮食,可做糌粑,又可酿酒。 [4] 六因:即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 一、能作因:六因之一。对于自果生起不作障碍,与以助力的事物,即果以外的一切事物。 二、俱有因:六因之一。同时俱有,集合一体,彼此依附并存的事物,如短待长而后成立,缺一则不生,互为助益者。 三、同类因:又作“同分因”。六因之一。能生同类自果之因,如由麦生麦,由善法生起善法。 四、相应因:六因之一。彼此对应成为助益之心、心所法。相互伴随同时生起者。 五、遍行因:六因之一。普遍流行于三界,是一切生起能障碍解脱诸烦恼法之随眠。 六、异熟因:六因之一。能使自果异类而熟,如恶业及有漏善所摄诸法。 [5] 四缘:一、因缘,二、次第缘(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 一、因缘:四缘之一。能作因以外之五因,是因,亦是缘,故名因缘。 二、次第缘(等无间缘):四缘之一。相应心心所法,次第无间,前一甫灭,后一即生,故称前者为无间缘。 三、所缘缘:四缘之一。能使心识生成境相,谓缘声,色等外境而后生起心识,各所缘缘。 四、增上缘:四缘之一。对生果能增强势力,如眼等五根对于生起自果眼等五根识能增加效力,名增上缘。 [6] 五个方面相同:即心及心所所依平等、所缘平等、行相平等、时平等、事平等。 [7] 中观:又作“中道”。如世间说离开侧边,即是中央,故离开有无等极端即是中道。持此见解,即为中观。 [8] 因明:消除客观存在上的错觉,详细抉择所量外境、能量内心及心境认识法的学科。 [9] 现观:又译无间等,佛教术语,字面意为直接清楚的理解,是一种直接性的智慧直觉,当下了解事物的真相。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三十四云: [问:岂世俗智亦名现观? 答:明了观察是现观义。世俗智中,有能明了观察法者亦名现观,非唯无漏得现观名。故《城喻经》作如是说:“我未证得三菩提时,如实现观生缘老死。”非未证得三菩提时,已有观缘起。真实无漏智可名现观。由此故知有世俗智亦名现观。] [10] 《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云: 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 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 [11] 月称菩萨于《入中论自疏·菩提心现前地品》中说: [如现有弥勒与邬波笈多,互相观待乃见为异。然种子与芽非同时可见,种子未变坏定无芽故,与种同时既无有芽,故种上无离芽之他性,若无他性,则说芽从他生决定非理,故当弃舍他生之宗也。 《中论》云: “如诸法自性,不在诸缘中,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 此言诸缘,谓若因,若缘,若因缘和合,若不和合,具自性未坏,必无果性,尚未生故。若无果性,则诸缘中定无他性,由有此法表有彼法,是第七啭声。若许缘是所依,果性于缘中如枣在盘,然此非有。若彼中无此,则此不从彼生,如沙中无油。 《中论》云: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彼所依义,阿遮利耶此颂已善辨讫,故不再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