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sbsgsdyp199

第一百九十九课


二(明烦恼可断的理由)分四:一、烦恼所缘之事不定故能断;二、生烦恼的因非实有故可断;三、破许烦恼不可断的能立;四、与现见有许多未断烦恼者并不相违。

一、烦恼所缘之事不定故能断:

问曰:不仅彻见(欲境的众)过患后爱念不会久住。以此理故亦可断贪——因无可贪欲境的事物故。为如说显明无有可贪欲境的事物,故说颂曰:

有者于彼贪,有者对彼嗔,
有者于彼愚,故无可贪义。
Some are attracted to it, Some are averse to it, Some feel confused by it: Thus desire has no object.

【词汇释难】

无可贪义:在色、声、香、味、触等外境事物上,无有决定可贪的究竟实义。也就是说欲境事物的本身不存在有任何所谓的可贪性,仅仅只是痴倒迷乱的众生,用自己的非理作意,妄想分别假立为是可贪、可嗔、可痴罢了。

【释文】欲贪(完全)依赖于所贪欲境的事物,而彼所贪欲境的事物却自性不成立。比如,现见一者所贪欲境的事物,全然可能成为余人所嗔、所痴的对境罢了。若时谓言有自性可贪的欲境事物,彼事应成在一切时处,于一切众生皆为可贪的事物,然今唯独不见(欲境事物)有此固定不变的自性。就比如对一种事物,有者于彼生贪,有者对彼兴嗔,有者于彼起痴。由此可知,于对境所生的贪欲,其自性不成立故是空性。对如是勤修贪事体性本空的瑜伽士而言,欲贪并非不可斩断,而是完全可以(观修欲境事物本空来)断之。如彼,大小妇与婢使喻。

<大小妇与婢使喻>

    曾有某甲士夫娶有二妇。其中大妇生有一子,而小妇却膝下无子。每当生母大妇睹见自己的孩子时,便心生欢喜;小妇睹见这个童子时却心生苦恼;而婢使睹见这个孩子时却保持中立(既不苦又不乐)。如是则知,贪等烦恼的所缘境其自性是无法成立的。

【释义】贪爱等烦恼虽然从表面观察,是以其所依境而生起,但是所依境并非有决定能生某种烦恼的能力,故不应执贪等烦恼不能断除。观察某种烦恼所依境,比如说某人,有些人对他会生贪心,乐于与他亲近交往;而有些人对他生嗔恚,经常要与他发生冲突矛盾;还有一些人会对他生起痴心,既不贪爱也不会嗔怒,处于平等无记的状态。由此可知,所依境并无固定不变的自性,如果所依境真实存在可贪的实义,那么人人见之也应生贪,而实际上并非如是。外境本身无有任何可生贪、生嗔或生痴之处,它在各个不同有情前处于不定状态,不会决定是生某种烦恼的所依境。因而有情对它生贪嗔痴烦恼,其主因应归于自相续中的分别妄计,不应以外境无法灭尽故,而愚笨地认为贪等烦恼也无法断除。

譬如说,昔日有一士夫娶有两个妻子,一个妻子生有一女,而另一位妻子无有生育。对这个女儿,她的母亲见之即生欢喜,而无女之妻见到便生起苦恼,其家中的女仆则处于中庸,见之既无喜也无恼。同样,一切烦恼所依境也是如此,若外境有真实性,那无论是谁见之也应生同样的烦恼,然事实上,人们依同一种外境不会决定生贪,也不会决定生起嗔恚或愚痴。以此应了知,一切所依境皆无固定可生贪等烦恼之性,有情若能调伏自心,则决计可以断除烦恼。

就贪、嗔、痴三毒烦恼因缘生故,其自性不成立的这个问题,大阿阇黎龙树菩萨在《七十空性论》中曰: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

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佛经中曾广为宣说的缘故,所以贪、嗔、痴诸法应当存在。因为是由贪爱之缘、嗔恨之缘以及颠倒之缘,才产生了贪爱、嗔恨以及愚痴的缘故,所以贪、嗔、痴不可能以自性而存在。

于彼起贪欲,嗔恚或愚痴,

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

(对于同一个对境)有的人贪爱其境,有的人嗔恨其境,而有的人又对其蒙昧无知,由此可见,这一切都是由分别念而产生的。而分别念本身,又并不是真实实有的。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

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

    为什么不是真实实有的呢?因为,任何所分别之法都不可能存在。既然没有所分别,又怎么会存在能分别呢?因为所分别与能分别都是从缘而生的缘故,所以其自性都为空性。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

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

如果能证达真如法性,则不会再有从四颠倒而产生的无明;如果没有无明,则不会产生诸行……依此类推,其余识等有支也就同样不可能存在了。]

至于我们平时所见到的对境事物,究竟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呢,或者是由众生各自的业力所迷乱幻现的呢?通过以下的观察就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曰:

一水于各众生前,显现不同物质时,

有谓共见乃为水,见彼有境均正量。

若水少许有自性,则无正量与非量。

倘若各自有情前,现境悉皆不相同,

则如见柱瓶眼识,共同所见不容有。

有谓共见为湿性,共同所见仅湿性,

不灭真实而存在,现多不同所见境,

一者现见另未见,水脓等基为何者?

此外空无边处众,如何会见湿性境?

湿性若与水一体,则脓等物不能现,

除水等外不同体,任何湿性不可得。

各自不同所见前,共同所见不能有,

共同所见之事物,不可能现不同故。

观待安立所见外,若许堪为观察基,

则须成立为实相,如何观察不应理。

    众生所分别的可爱、可恨等烦恼都是因为颠倒妄念使然故耳,说可爱者也仅仅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实际上在欲境的自本体上是无法成立有所谓的可爱性的,否则这个对境就应该是人见人爱,但这种确定谓是可爱的欲境者是根本无法成立的。为说明此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就有一句大家耳濡目染的成语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相传早至春秋时期,越国都城外住着一位樵夫[1],名字叫秦仁。一天,秦仁在路上遇到了三位慌张逃路的女子,原来西施救下越国,惹得越王夫人嫉妒,派人追杀,西施等三人听到风声赶忙逃跑,正好碰上砍柴归来的秦仁。

秦仁不仅搭救了三位姑娘,更猜出了美人西施在三人之中。姑娘们好奇,缠着秦仁指认谁才是西施,秦仁也凭借自己的智慧顺利认了出来,此事传成一段佳话,变成了“秦仁眼里出西施”,随着时间推移,又被渐渐传成了“情人眼里出西施”。

后来清代诗人黄增将其写入《集杭州俗语诗》中曰:

色不迷人人自迷,情人眼里出西施。

有缘千里来相会,三笑徒然当一痴。

成了一句名副其实的“鄙语”,也就是民间大白话。

“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上一句“色不迷人人自迷”,意思是说,不是对方女子本来就美丽,而是因为爱慕之情,才觉得对方女子无处不美。也就是说纯粹是一种自我陶醉的主观感受。其实相对于“情人眼里出西施”来说,这句诗才是重点。

至于“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下一句,“有缘千里来相会”也是经典名句,形容两个有缘分的人,不管相隔多远,都会相遇的。最早出自宋·无名氏《张协状元》第14出:“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诗的最后两句“有缘千里来相会,三笑徒然当一痴”,即如果彼此有缘分的话,那么相隔千里也能在某一时间相遇,但是无缘的人,殷勤再三也不过是被看作一痴人。这里的“三笑”一般被看作是唐伯虎与秋香“三笑姻缘”的故事,即唐伯虎在苏州山塘寺游玩时,对秋香一见钟情,又见秋香三笑,便认为秋香也已钟情于自己。

“情人眼里出西施”一句中,提到的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首的西施。她天生丽质、倾国倾城,向来是美的化身和代名词。所以当一个人觉得对方女子貌如西施,那么他的浓情蜜意可想而知。

因此“情人眼里出西施”也逐渐演变为了成语,比喻由于有感情,不论对方外表如何,都会觉得对方外表美。但爱情是相互的,如果一个人只是一厢情愿地去包容,很大可能不会有好的结局。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色不迷人人自迷”。]

佛菩萨因为明了烦恼所缘事的不确定性后就能断除贪欲等执念,而凡夫众生则因为尚未根除生起烦惑的因——颠倒妄执之故,一直都深陷于迷乱的妄念当中不能自拔。下面的公案就能充分说明这个事实。

《大庄严论经》云:

[复次,若闻善说应当思惟,必得义利,是故智者常应听受善妙之法。

我昔曾闻,舍卫国中佛与阿难旷野中行,于一田畔[2]见有伏藏。

佛告阿难:“是大毒蛇。”

阿难白佛:“是恶毒蛇。”

尔时田中有一耕人,闻佛、阿难说有毒蛇,作是念言:“我当视之,沙门以何为恶毒蛇?”

即往其所见真金聚,而作是言:“沙门所言是毒蛇者,乃是好金。”

即取此金,还置家中。其人先贫衣食不供,以得金故,转得富饶衣食自恣[3]。王家策伺怪其卒[4]富,而糺举[5]之系在[6]狱中,先所得金既已用尽,犹不得免,将加刑戮[7]

其人唱言:“毒蛇。阿难!恶毒蛇。世尊!”

傍人闻之,以状白王,王唤彼人而问之曰:“何故唱言:‘毒蛇。阿难!恶毒蛇。世尊!’”

其人白王:“我于往日在田耕种[8],闻佛、阿难说言毒蛇,是恶毒蛇。我于今者,方乃[9]悟解[10]实是毒蛇。”

即说偈言:

                 “诸佛语无二,说为大毒蛇,

阿难白世尊,实是恶毒蛇。

恶毒蛇势力,我今始证知,

于佛世尊所,倍增信敬心,

我今临危难,是故称佛语。

 毒蛇之所螫[11],正及于一身,

 亲戚及妻子,奴婢僮仆[12]等,

一切悉无有,而受苦恼者;

财宝毒蛇螫,尽及家眷属。

我今于财宝,及与亲戚等,

 视[13]如恶毒蛇,瞋恚发作时。

智者宜速离,如舍恶毒蛇,

应速求出家,行诣于山林。

谁有智慧者,见闻如此事。

而当着财宝,封惑迷其心?

  我谓得大利,而反获衰恼。”

王闻偈已,深知是人于佛语中生信解心,即说偈言:

                 “汝今能信敬,悲愍之大仙,

所说语真实,未曾有二言。

先所伏藏财,尽以用还汝,

更复以财宝,而以供养汝。

能敬信调御,善逝实语故,

大梵之所信,拔梨阿修罗,

天王及帝释,我等与诸王,

城中诸豪族,婆罗门刹利,

尊胜智见人,无不信敬者。

   能同我[14]信故,现得[15]于花报[16]

   今信最信处,应获第一果。”]


[1] 樵夫:拼音qiáo fū,一般指上山砍柴、劈柴的人,也可泛指从事林业的人。

[2] 田畔:拼音tián pàn,田界;田边。

[3] 自恣:拼音zì zì,指放纵自己。亦指放肆。

[4] 卒:拼音cù,〈副〉突然 [suddenly] 则亡以应卒。——《汉书·辛庆忌传》

[5] 糺举:拼音jiū jǔ,拼音督察举发。

[6] 在【大】,其【宋】【元】【明】

[7] 刑戮:拼音xíng lù,意思是受刑罚或被处死。

[8] 耕种:拼音gēng zhòng,耕耘种植。

[9] 乃【大】,及【元】【明】

[10] 悟解:拼音wùjiě, 对佛理的领悟;理解;领会。

[11] 螫:拼音shì,毒虫或毒蛇咬刺。

[12] 僮仆:拼音tóng pú,仆人。

[13] 视【大】,观【宋】【元】【明】

[14] 我【大】,于【宋】【元】【明】

[15] 得【大】,在【宋】【元】【明】

[16] 花报:在获得果报之前、在当世获得的业报,也叫现世报。因果的道理,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播种,就相当于造业;结果,收获瓜果等,就相当于果报;在结果之前,植物会开花,这就相当于花报。

Copyright © 2022-2024 龙慈国际佛学院 Nmibaf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