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课 二(广释)分二:一、破他部;二、破自部。 一(破他部)分二:一、破能相;二、破所相。 一(破能相)分二:一、破实总是异体的所依;二、破德是异体的能依。 一、破实总是异体的所依: 此中有人言(胜论师):“虽然色、瓶,其体无异,然今有性与瓶则有异相。所以者何?如我所宗者,瓶异有性,有性异瓶,所言“有性”即通大同(总相),所言瓶者则指实质别相。因彼(瓶事别相)与(大同)有性合故即名有瓶。” 为破彼论,故复颂曰: 『328』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边执品》云: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 二相既有殊,应离瓶有异。 二:即同句义与异句义,或谓总相与别相。 同:即胜论师所谓的“同句义”。是万法共同的有性。 非尔:并非如此。 【释文】若见有性遍通于瓶等诸实质别相故,谓言有性为总相,而瓶则是个别的反体[1]异相故,便言有性(同)与瓶事(异)二者能相各异故,谓言瓶事异于有性者。是则恰如能相各有所别故,其有性何不异于瓶事耶?因此仅仅依此(同、异性各自的)能相差别,即可立为智言各别,而无需为智言各别的因而更计异性。然今(汝等)更计谓有别相故,是则有性与瓶,便失因能相差殊所得的异相。是故谓言:“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2]”者,是言非也!若见诸法同异相异,即于法外别立有同。既见诸法同异相殊,应于法外别立有异。同异二相俱遍诸法,异应如同离法别有。设许法外有异有同,此复应有余同异性。如是展转同异无穷,则不可知二相差别,二皆遍故,俱无穷故。若不更立异相即于异法能起异想者,是则如尔,余一切异性亦应如此,无需更立异相。若尔计此无有任何胜用的异相究竟何为?既无异相,即成未曾有一法能异于可异。 又应作是念想:何等有性与异和合?为即异者?为不异者? 若谓即异者(有性)与异相合,其理不然,因为既成异相,更与异合则无合义。若谓不异者(有性)与异相合,则成相违,因为异与不异自相违反不可合成异相。既无异相,是则不应立言有性异于瓶事。 就此世间,人们仅仅将此颠倒妄执立为定量[3]故,便有瓶事实有的智言可行。若于色体四种推求[4],实则不得有瓶自性故。就此探求真性的正理门而言,即可立言瓶事宛若旋火轮等性本自空。 【释义】此处的“破他部”是指破斥胜论外道的观点。胜论师认为:色与瓶虽然不是异体,但是其有性与瓶是异体,瓶是实质,是一种别体,有性是总相,二者异体联系,由总相可成立瓶的存在,所以瓶是实有。 中观师破曰:如果瓶的实质别体,与其有性总体二者是异体,以此你们说在瓶之外有一个总相有性存在,这是不合道理的。如果总相有性与瓶的别体相异,那么有性以什么理由与瓶不相异呢?二者理应相异不一,而有性既然与瓶子本身无关,故无法以它成立瓶是实有。胜论外道于此,是想建立一种所谓的有性总相,来成立瓶子等法的别体为实有,但这种总相存在,不能是瓶等法的色,如上颂已破,故他们说总相有性是异于瓶子的法,这种法与瓶子有联系,故能成立瓶子为实有等等。这种建立虽然挖空心思,然而总相别相既然相异,二者即不能有什么关系,如同马以外的牛,即使有牛存在,对马的存在毫无帮助。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边执品》云: [复次,胜论者言:彼立同性与诸法一,有斯过者;我立同性与诸法异。由相异故,应无此失。诸法相望有同有异,法体局[5]别,所以名异;有性该通,所以名同。通局既殊,故相有异。由相异故,异外有同。若如是者,同异句义应异性外别立有同,有同异故,如所同法。若言不尔,此同异性境界异故,异外无同。其所同法,境界一故,法外有同。若尔诸法应有异性。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 二相既有殊,应离瓶有异。 论曰:若见诸法同异相异,即于法外别立有同。既见诸法同异相殊,应于法外别立有异。同异二相俱遍诸法,异应如同离法别有。设许法外有异有同,此复应有余同异性。如是展转同异无穷,则不可知二相差别,二皆遍故,俱无穷故。异应如同名同非异,同应如异名异非同,是故法外无别同异。又若实等与有性[6]别,应不能知实等是有。带别相智不能审知余别相法,前已具辨[7],如何世间于非有性实等法上起有智耶?若言实等虽非有性,与有合故起有智者,则实等法假名为有,体非真有应说为无,如边鄙人立飡[8]立溺[9],便痢[10]不洗、不嚼杨枝,假号为牛,非真牛犊。实等亦尔,假有真无。又汝应言。何者真有余与有合假说有耶?若言有性是真有者,其理不然,无差别故。有与实等齐有智缘,如何可言一真一假?又真有假有应非一,智缘真假相别故,如王与王使。又言实等其体各异,有性是同,故与有别。此亦不然。实等真体亦无有异,但可功能相等有别。有性亦尔,功用有殊,云何定执有异实等?所以者何?俱所知故,并非无故,同有用故,应互相似皆异皆同,是故有性非离实等。] [1] 反体:思惟中所现与异类或别类相反的事物。谓思惟中所现的色法,如与非瓶相反者,即为瓶之反体。 [2] 同:于此即指同相——有性。 [3] 定量:拼音dìng liàng,又作“量”。真切认识自境。从新认识自境之心。如真现量与真比量。 [4] 若于色体四种推求:《中观四百论·破边执品》 非即色有瓶,非离色有瓶,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5] 局:拼音jú,〈名〉部分。 [6] 有性:即指“同句义”即总相谛,又作总谛。指有性乃诸法所共有。 [7] 辨【大】*,辩【宋】【元】【明】【宫】* [8] 飡:拼音cān,同“餐”。饭食:早餐。西餐。 [9] 溺【大】,尿【宋】【元】【明】【宫】 [10] 痢【大】,利【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