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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课 二(有实无实不成立)分三:一、有实不成立之理;二、无实不成立之理;三、了知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一、有实不成立之理: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也就没有其他的事物了。 对方认为,法相和事相虽不存在,但虚空本身的有实和无实的自性还是存在的。下面我们就从虚空的有实和无实上观察。 俱舍和因明当中说:什么叫有实法呢?能起功用的瓶子、柱子等法就叫有实法。什么叫无实法呢?不能起功用的无瓶、无柱或世人在名言中也不承认的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等法就叫无实法。 先破有实法。“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也就没有其他的实体法了。学了《俱舍论》的人都知道,有部宗认为虚空是实有的。但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一个法要是实有,就会以具足事相和法相的方式存在,但前面已经用理证破了事相和法相;既然它的事相和法相都不存在,那么所谓有实法的虚空也就不存在。既离开了它的法相——无阻碍的特法,又离开了它的事相——虚空的自体,那“更亦无有物”,也就不可能再有什么有实法了。这是破有部宗的观点。 二、无实不成立之理: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如果没有有实的虚空,又怎么会有无实的虚空呢? 这两句破无实法。“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第一句后面的“有”是指有实法,第二句的“无”是指无实法。如果没有有实法,怎么会有无实法呢?我们知道,遮破有实法的无遮部分称作无实法。比如瓶子,它的存在是有实法;而瓶子不存在——无瓶,是无实法。无实法是观待有实法安立的,没有有实法,就不会有无实法。所以,有实法的虚空不存在,观待它的无实法虚空又从何而有呢?[1] 经部宗认为,虚空没有自相实有的本体,它是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着。这里就是破这一观点。 三、了知有实无实者不成立: 有无俱非中, 知有无者谁?[2] 在有、无、有无二俱或二非的补特伽罗中,能了知有实或无实虚空的人到底是谁? 对方说:有实、无实的虚空应该存在,因为观察虚空的分析者存在。既然有分析者,那所分析的对境——有实或无实的虚空就应该存在。因为能观察和所观察是观待的,有能观察就有所观察。 破曰:你们说观察者、了知者存在,但在有实、无实、二俱、二非的补特伽罗[3]中,谁是了知有实、无实的虚空者呢?如果的确有这种补特伽罗,那么由他知晓有实、无实的虚空,是可以的。但补特伽罗并不是有实法,也不会是无实法,有无二俱或二非的第三品物体更不可能存在。所以,所谓的观察者是不成立的。没有观察者,也就没有所观察的虚空。 三、摄义: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因此我们知道,虚空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既无法相,又无事相。 按照藏译本,“非相非可相”在前,“非有亦非无”在后,这比较符合前面的观察次第,因为前面我们先破了虚空的法相和事相,之后才破了有实法和无实法。观察法相事相的推理比较多,而观察有实无实却比较简单。在破了法相和事相以后,就可以推知有实法不成立;破了有实法,观待它的无实法也就无法成立。这样推下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虚空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没有法相,也没有事相。所以,虚空根本不成立。 二、以此理类推他法: 余五同虚空。 其余五界——地、水、火、风、识和虚空一样,都是不成立的。 破了虚空,下面类推其他五界。其他每一界都可以用破虚空的方式来破,只要把颂词中的“虚空”改成“地”、“水”、“火”、“风”、“识”就可以了。比如意识,我们可以说:“识相未有时,则无意识法,若先有意识,即为是无相”乃至“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这是事相、法相的观察;“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这是有实无实的观察;最后得出结论,“是故知意识,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这样就破了意识。其他的地界等也可以同样类推。 破了六界也就破了一切法,但有时我们的执著方式很特别,比如对柱子、瓶子等不同的法,虽然这些包括在六界当中,但针对不同的分别,我们也可以把蕴处等作为观察的主体而破除相应的执著。但实际上,对任何一个法,用本品的方法,先观察事相、法相,再观察有实、无实,都可以得出空性的结论。 三、呵斥劣见: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智慧浅薄的人见诸法,或者见有相或者见无相,因此不可能见到寂灭一切见的安隐之法。 所谓浅智,也就是没有智慧的人,这种人前世没有种下善根,也没有闻思过般若空性。由于智慧浅薄,他们在见诸法的时候,或者见为有相,堕入常边;或者见为无相,认为一切法都是单空,堕入断边。这样的人其实很多。一般人都认为万法实有,有一种有相的执著,实际这堕入了常边。而在修行人当中,如果认为一切万法的本性是单空,像现在汉、藏的有些论师,他们认为空性就是什么都没有,像碗里面没有东西一样。把这样的境界称为空性,就堕入了断边。 实际上诸法的本体离开一切戏论,不是有,也不是无。但智慧浅薄的人或执为有实法或执为无实法,他们就见不到灭除一切见的安隐法。安隐法也就是真如法性,不为凡夫所见,是隐藏的法。这种隐藏的法就是远离一切戏论、不落任何边的万法实相,如果执著有的边或执著无的边,就不可能见到。 二、以教证总结: 《三摩地王经》云: 谓有无者即二边,净与不净亦为边, 是故舍弃二边后,智者亦不住中间。[4] 《宝聚经》云: “佛告迦叶:‘有者是一边,无者是一边,如是等。彼内地界及外地界皆无二义,诸佛如来实慧证知,得成正觉无二一相,所谓无相。’” 《金光明女经》云:“文殊师利问善女人言:‘姊!云何观界?’女人答言:‘文殊师利,如劫烧时世界空虚无一可见。’” 又如偈云: “世间如空相,虚空亦无相, 若能如是知,于世得解脱。” 藏译的《般若灯论释》中说:“遮遣本性有,并非言及本性无。于此虽破实有,然不可执为无实,若言非为黑,未说即为白。”[5] 《中观根本慧论·观六种品》传讲圆满 [1] 《中论·观有无品》云: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有坏名为无。 [2] 一、《般若灯论释·观六界品》云: [外人言:有体无体二皆是有,彼解者有故。若解者有,彼物则有。 论者言:汝谓解者解体无体,此之解者为是有体?为是无体?俱亦已遮,解者有体此义不成。又与有体无体不相似故。异此之外分别解者,此义不然。 如偈曰: “与体无体异, 何处有解者?” 释曰:解者无体,偈义如是。 外人复言:我有异门作此分别,如是解者,与彼有体无体不相似故。 论者言:彼不相似体是一物,有二分者是义不然,以相违故观亦不立,彼无可验令人信知。]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六种品》云: [问曰:因有了有、无相的知者——汝,方成有可知的无、有二相。既有了有无相的知者——汝,可知的有无二事亦应为有。 答曰:此亦不然,所以者何?颂曰: “异于有无相, 知有无者谁?” 设许有了有、无二法的知者,则亦应有有法及与无法。是事亦不然。设许有知者,应当征问:是知者为在有中?为在无中?若许在有中。则先偈中说: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而已言明此破。若许在无中。则说偈曰: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时是中已破。是二的知者,若异于有、无,更无第三知者,故无有法、无法的知者可得。] [3] 补特伽罗:又作“众生”、“数取趣”。梵音译作“补特伽罗”佛书说依附五蕴命名为人、为士夫、为有情众生。其身心中所有功德过失,时增时减,数数聚散,故名。佛经云:“人莫称量于人,汝等若当知见如我,然后乃可筹量于人。若妄称量,则为自损。” [4] 高齐天竺三藏那连提耶舍译《月灯三昧经》云: 于有无分别,净不净诤论, 远离是二边,智者住中道。 [5]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罗颇蜜多罗译《般若灯论释·观六界品》云: 遮有言非有,不取非有故; 如遮青非青,不欲说为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