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课 二(断除过失)分二:一、第一断过;二、第二断过。 一(第一断过)分二:一、说过;二、断过。 一、说过: “说过”是指对方说我们中观宗的过失。 这里的对方是正量部[1]。作为小乘根本四部[2]之一,正量部的见解和其他宗派有点差别,他们承认一个不可思议的我。在佛经里有这样一段记载:有人问佛:“我或补特伽罗[3]到底存不存在?”如果释迦牟尼佛说不存在,有些外道就接受不了;如果说存在,就相违,因为本来无我。所以,佛陀没有回答。见佛不答,正量部的祖师便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我,再加上佛经里也有我和诸蕴非一体、非异体的教理,依靠这些,正量部的祖师就建立了自己的宗派。 佛教有四法印[4]: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对于这些法印,正量部不承认无我,所以他们的见解和外道是一样的。但从行为上看,他们又和内道相同。所以,总的来看正量部还是属于佛教。 我认为这里的对方应该是正量部,但有些讲义说是克什米尔的有部宗。不管怎样,对方的观点是肯定的,他们认为自己没有无穷的过失。虽然对方承认有为法具有生等法相、生生等随相,但他们认为法相和随相是互生的,所以没有无穷的过失。对方说: ![]()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生生产生本生,本生产生生生,所以没有无穷的过失。 刚才我们说,生具足法相就有无穷的过失,不具足法相就成了无为法。现在对方反驳这个观点,说没有这个过失。为什么呢?对方认为:一个法产生时,实际有十五个法一起产生。比如说一个烦恼产生时,此事相法(烦恼)本身,加上它的七个根本法相——生、有、住、老、无常、邪解脱、非出离(这和《俱舍论》中所说的本相差不多),然后加上七个随法相——生生、有有、住住、老老、无常的无常、邪解脱的邪解脱、非出离的非出离,这样总共有十五个法同时产生。有漏善法和烦恼法的安立方式相同;而无漏善法的根本法相中与前不同的是正解脱和出离,随法相也有相应的变化。关于这十五种法的安立方法有很多,每个论师的观点也不同,《中论释》的脚注中附录了一些[5],大家可参考。 颂词中的“本生”是根本法相,“生生”是随法相。比如瓶子,它的根本法相是本生,随法相是生生。这和《俱舍论》安立“相”的方式差不多,学过了《俱舍论》,理解起来也很容易。对方认为:本生的来源是生生,生生的来源是本生,有这两个法相就够了,两个互相产生,不会有无穷的过失。对方的观点有点像“鸡生蛋、蛋生鸡”,生生生本生,本生生生生,两个相辅相成,互相依存。他们认为这样就不会有无穷的过失。 二(断过)分三:一、破生生生本生;二、破本生生生生;三、破彼二之答。 一、破生生生本生: ![]()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如果说生生使本生产生,但生生实际从本生而生,那又怎么能生本生呢? 我们首先破生生生本生。你们刚才说过,生生的来源是本生,既然它的来源是本生,又怎么能生出本生呢?按你们的说法,本生应该是因,生生是果,没有本生就没有生生。如果是这样,那么后成立的生生,又怎么能产生在它之前的本生呢?根本不可能。就如儿子从父亲而生,父亲是因,没有父亲也就没有儿子;如果说儿子生父亲,就毫无道理[6]。所以,说生生能生本生,是不合理的。 二、破本生生生生: ![]()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如果说本生产生了生生,但本生从生生而生,那又怎么能生生生呢? 这一颂破本生生生生。如果说本生的来源是生生,既然它从生生而生,又如何产生生生呢?这里还是依据对方互生的观点,只要词句上变一下,也很容易理解。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如果说鸡是蛋生的,那么蛋是因,鸡是果,鸡怎么能生出生它的那个蛋呢?所以,说本生能生生生也不合理。 三、破彼二之答: 前面破了正量部的观点。破的时候,首先破了生生生本生。既然生生的来源是本生,它的本体还未成立——或者说还要靠本生来成立,此时它怎么能生本生呢?就像石女的儿子,它的本体不成立,怎么能产生其他的事物呢?不可能产生。就像生生生本生不合理一样,本生生生生也不合理。 这里有部宗认为:如果说本生生生生、生生生本生是次第性的,我们也觉得不合理,但实际上它们是同时的,是在正生时同时产生了对方。对方的意思是说,当生生正在产生时——也就是正生时,生了本生;当本生正在产生时,生了生生。 大家学了《俱舍论》,知道有部宗有一个独特的观点,就是三世实有。他们认为未来存在,现在存在,过去也存在。那么未来如何存在呢?他们说未来法的得绳[7]在现在位上存在;或者说未来的法现在就存在着,它们像排队一样,到了现在位时,只是换了位置而已。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从未来进入现在也就是正在产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生可以生本生,本生可以生生生。 ![]() 若彼尚未生, 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 彼生可成立。[8] 如果生生还未生就能生本生,那你们所谓的正生时生,就可以成立。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种情况——生生还没有产生就能生本生,那你们说正生时生是成立的。但实际上有没有这种情况呢?根本没有。颂词表面上好像承认了对方的观点,说未生的法如果能生,那么正生时就可以生。但这是一种假设,说明正生实际就是未生,未生不能生,正生也就不可能生了。 对方所谓的正生时——现在正在产生,实际就是未生。比如本生,说它从未来进入现在——正在产生,实际也就是说它的本体还没有圆满,它的本体还没有圆满就是个未知数,和未生没有任何差别。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个事物或者已经完成——它的体已经现前了,或者还没有完成——它的体还未现前。已经完成的是已生;还没有完成的,像正在产生,实际就是未生。未生的法能不能生其他的法呢?当然不能,未生的法还没有本体,怎么能生呢?既然未生的法不能生,那么所谓正生时互生也就不能成立了。 比如苗芽,在人们的世俗观念中可能认为有一种状态,它不是未生,也不是已经生完了,而是正在产生。但这种正生实际是经不起观察的。为什么呢?因为苗芽或者已经生出来了,或者还没有生出来,生出和不生出以外,有没有一个第三品的状态呢?根本没有,因为我们用世间最细微的刹那或微尘来观察时它根本不可能成立。既然没有正生时,又怎么会有正生时的产生呢?[9] [1] 正量部:是佛教部派之一,从犊子部分出。继承了犊子部“有我”的学说,发展了关于业报的理论。 根据《大唐西域记》等文献记载,正量部在公元7世纪前后十分兴盛,在印度全境除了北印度以外都有传播。 [2] 小乘根本四部:亦名声闻四根本部。释迦牟尼佛示寂后,印度小乘佛教先后分裂而成的四根本宗派或部执:一、说一切有部,二、大众部,三、上座部,四、正量部。 正量部又可以可分成三个部派:一、鸡胤部,二、守护部,三、犊子部(又名可住子部)。其中犊子部行人说有不可思议的我。 [3] 补特伽罗:又作“众生”、“数取趣”。佛书说依附五蕴命名为人、为士夫、为有情众生。其身心中所有功德过失,时增时减,数数聚散,故名。佛经云:“人莫称量于人,汝等若当知见如我,然后乃可筹量于人。若妄称量,则为自损。 [4] 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忧檀那(“忧檀那”的梵文:udāna ),是由三法印添加一句而得来,作为诸法真理之四标准之印证,亦可视为佛教特征之四种法门。 一、《佛说法集名数经》云: [云何四法印?所谓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 二、《增一阿含经》卷十八中说: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非独在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中为尊,乃至世间人民中独尊。今有四法本末,我躬自知之,而作证于四部之众、天上、人中。云何为四?一者、一切诸行皆悉无常,我今知之,于四部之众、天上、人中而作证;二者、一切诸行苦;三者、一切诸行无我;四者、涅槃休息。我今知之,于四部之众,于天上、人中而作证。是谓,比丘,四法之本,是故于天上、人中而独得尊。”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5] 一、分别明菩萨于《般若灯论释》中说: [复次,犊子部言:起是有为而非无穷。云何知耶?由此自体和合有十五法总共起故。何等十五?一此法体;二谓彼起;三住异;四灭相;五若是白法则有正解脱起;六若是黑法则有邪解脱起;七若是出离法则有出离体起;八若非出离法则有非出离体起。此前七种是法体眷属。七眷属中皆有一随眷属,谓有起起乃至非出离,非出离体此是眷属,眷属法如是。法体和合总有十五法起,彼根本起,除其自体能起作十四法,起起能起彼根本起;住等亦然。以是义故,无无穷过。] 二、安慧菩萨于《大乘中观释论·观有为品》中说: [复次,犊子部师言:生等诸法虽是有为,云何可说为无穷耶? 彼宗颂言: 生生之所生,唯生于本生; 本生之所生,复生于生生。 此颂意者,诸法生时并法自体有十五法共成生法,即彼如是有生住异灭诸法具足。此如是法无有差别,若差别分别者有十五法,所谓:一、生;二、住;三、灭;四、若是白法,即正解脱生;五、若是黑法,即邪解脱生;六、若非出离法,即非出离法生;七、若是出离法,即出离法生;八、生生;九、住住;十、灭灭;十一、正解脱眷属;十二、邪解脱眷属;十三、非出离法眷属;十四、出离法眷属。除本生自体成十四法,若并本生法总成十五。生生及本生,二法为始意,为此中生生所生唯本生生,更无别法。本生所生还生生生,如是乃生诸余法等,此即不堕无穷之过。] 三、月称菩萨于《中论释·明句论·观三相品》中说:“正量部等主张:“生等虽更有生等有为相。然也不堕于无穷。因为本相、随相互能助成彼此故。何以故?此中若有善法或烦恼生时,通自体十五法共生。谓:一、法体,二、生,三、有住老,四、无常,五、若是烦恼则有邪解脱,六、若是善法则有正解脱,七、设为出离则有出离自体,八、设是非出离则有非出离自体,如说此等即为法体眷属。生生至非出离非出离自体谓随眷属。是十五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十四法。生生唯生于本生。同理,(根本的)非出离除自体令十四法不得出离。义谓令彼等不得涅槃。非出离非出离唯令(根本的)非出离不得出离。如是则已舍离生等有无穷过 。” 四、僧成大师所释的《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中云:“若善法或烦恼法随一生起时,与本法共有十五法生起。1、即彼法;2、彼法的生;3、成就;4、住;5、老;6、无常;7、若是烦恼法即有邪解脱;8、若是善法即有正解脱,若是出离法即有彼法之出离法,若是非出离法即有彼法之非出离法,此中以彼善法或烦恼法为主体,彼法之生乃至非出离即是眷属,烦恼法共有八法,善法亦然。1、彼法之生的生;2、成就的成就;3、住的住;4、老的老;5、无常的无常;6、若是烦恼法即有邪解脱的邪解脱;7、若是非出离法即有非出离的非出离,此是眷属的眷属。彼十五法。” [6] 龙树菩萨于《回诤论》中说: 为是父生子?为是子生父?何者是能生?何者是所生? 为何者是父?为何者是子?汝说此二种,父子相可疑。 [7] 得绳:(佛教术语)说一切有部所说,十四不相应法中有名得者,使一切之有情法,系于人身中不离,因而譬为绳。如善恶诸业,一旦所造之业,既入过去,有得系彼之诸业于身,故至未来而使受其果也。《摩诃止观》中说:“笼以四大,系以得绳。心在色笼,无处不至。业绳未断,去已复还。” [8] 鸠摩罗什所翻译的《中论·青目释·观三相品》中此处则有两个偈颂。 如《中论青目释·观三相品》云: [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 复次, 若本生生时,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何能生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9] 月称菩萨于《中观四百论大疏·破有为相品》中说: [问曰:已生无有生,未生亦无生,已于有法、无法俱破其生相故。若尔者,何法当有生耶?谓正生时有生者。此亦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 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论曰:“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者,若言正生时意谓半生半未生者,是则应无正生时。以法已生或是未生故。离已未生位,不得更有第三位可谓是生时体。既无生时体,不应谓言正生时有生。若言(已生未生)二分合名谓正生者,此中已生分既属已生位故,应名无生,如前已说:“有法不生故”;未生分既属未生位故,亦应无生,如前已说:“无法不生故”。若计已未生位谓正生时,是则去来二相,亦应是正生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已得生用的已生者,因不正住故,唯属于过去世,而未生者则归于未来世。是故于此正生时计执有生者,是则应一切(过、现、未)三世,皆属于正生时。或应一切时处俱无正生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