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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课 <观颠倒品[1]>第二十三 问曰: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2] 经说:“因净、不净、颠倒,忆想分别,生贪、恚、痴。”是故当知有贪、恚、痴。[3] 答曰: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4] 若诸烦恼因净、不净、颠倒忆想分别生,即无自性,是故诸烦恼无实。[5] [1] 一、清辨,《般若灯论释》作〈观颠倒品〉。 二、安慧,《大乘中观释论》作〈观颠倒品〉。 三、颠倒相于不同的佛经正论中可谓是众说纷纭,使得初学者难以抉择其相。是故我等理应根据不同旨趣的佛经圣教来开演以下圣教契经中所言的几种颠倒相。总摄经论,所谓的颠倒相可得以下几种不同异说。下面就根据大小乘的宗趣来解读不同圣教正论中所言的颠倒相。 四、《大集法门经》云: [四颠倒,是佛所说。谓无常谓常,是故生起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以苦谓乐,是故生起想、心、见倒。无我谓我,是故生起想、心、见倒。不净谓净,是故生起想、心、见倒。如是等名为四颠倒。] 五、《大智度论·序品》云: [问曰:何等是四念处? 答曰:身念处,受、心、法念处,是为四念处。观四法四种: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是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时,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颠倒:诸不净法中净颠倒,苦中乐颠倒,无常中常颠倒,无我中我颠倒。破是四颠倒故,说是四念处;破净倒故说身念处;破乐倒故说受念处;破常倒故说心念处;破我倒故说法念处。以是故说四,不少不多。] 六、《大般涅槃经·寿命品》云: [汝诸比丘,于苦法中生于乐想,于无常中生于常想,于无我中生于我想,于不净中生于净想。世间亦有常、乐、我、净,出世亦有常、乐、我、净。世间法者有字无义,出世间者有字有义。何以故?世间之法有四颠倒,故不知义。所以者何?有想颠倒、心倒、见倒。以三倒故,世间之人,乐中见苦、常见无常、我见无我、净见不净,是名颠倒。 以颠倒故,世间知字而不知义。 何等为义?无我者名为生死,我者名为如来;无常者声闻、缘觉,常者如来法身;苦者一切外道,乐者即是涅槃;不净者即有为法,净者诸佛菩萨所有正法――是名不颠倒。 以不倒故,知字知义。若欲远离四颠倒者,应知如是常、乐、我、净。] 七、《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无尽品》云: [若菩萨摩诃萨能如是行般若波罗蜜,是时不见色若常若无常、若苦若乐、若我若无我、若寂灭若非寂灭;受、想、行、识亦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是时亦不见般若波罗蜜,亦不见以是法见般若波罗蜜、禅那波罗蜜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见以是法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是,须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为应般若波罗蜜行。] 八、《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方便品》云: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观色若常若无常、若苦若乐、若我若非我、若空若不空、若离若非离。何以故?自性不能生自性,乃至一切种智亦如是。若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如是观色乃至观一切种智,能生般若波罗蜜乃至能生一切种智。] [2]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分别起烦恼,说有贪瞋等, 善不善颠倒,从此缘而起。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因分别故起,说彼贪瞋痴, 善不善颠倒,此等从缘有。 [3] 《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问曰:有相续是有,以有其因故。此谓从烦恼生业,有烦恼及业因方有生死展转相续,亦应有寂灭。亦可计此是有因,谓相续耳。其主因为诸惑烦恼是,于已绝烦恼者则无是事故。因有贪等诸惑烦恼故,其果有相续亦应谓有。 答曰:设有其因——贪等诸烦恼者,是则应有有相续。是事则不然,何以故?此中如佛世尊曰: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 皆从众缘生。 “忆想分别”者,谓从忆想分别所生故名。 如《出曜经·欲品》云: 欲我知汝本, 意以思想生; 我不思想汝, 则汝而不有。 是故偈中说: “从忆想分别, 生于贪恚痴。” 余惑则是从是所生故,唯应确认是诸烦惑即是根本。是三种烦恼,如论偈曰: “皆依净不净, 颠倒众缘生。” 此谓依缘于净相生贪,依缘于不净相生恚,依缘于颠倒生痴。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三惑故,忆想分别是三者的通因。] [4] 一、《般若灯论释·观颠倒品》云: 爱非爱颠倒,皆从此缘起, 我无自体故,烦恼亦非实。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颠倒品》云: 若善不善倒,从缘生贪等, 以烦恼无性,故烦恼无实。 [5] 一、《中论释·明句论·观颠倒品》云: [问曰:云何痴从忆想分别生? 答曰:世尊说是缘起谓:“诸比丘!无明有因、有本、有缘。诸比丘!云何名无明有因?谓非理作意,从是染污作意生于痴心。” 故次颂曰: 若因净不净, 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 故烦恼无实。 若贪等三毒有自性者,性名为无作故,不依他缘所成故,是三毒不应从净、不净、颠倒因缘所生。然今因净、不净、颠倒生于三毒,是故三毒无自性,非真实有,谓第一义谛中无自性义。] 二、《中论青目释·观有无品》云: [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 三、《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我有及我所, 此二实皆虚, 由见如实理, 二执不更生。 诸阴我执生, 我执由义虚, 若种子不实, 芽等云何真? 若见阴不实, 我见则不生, 由我见灭尽, 诸阴不更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