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bml13

第十三课


八、贪欲。事者1,谓属他财产。

意乐2分三:想者,谓于彼事作彼事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欲令属我。

加行者3,谓于所思义,正发进趣。

究竟者4,说于彼事定期属己,谓念“其财等愿成我有”。此中贪心圆满,须具五相:一、有耽著心,谓于自财所;二、有贪婪心,谓乐积财物;三、有饕餮心,谓于属他资财等事,计为华好深生爱味;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凡彼所有何当属我”;五、有覆蔽心,谓由贪欲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若此五心, 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瑜伽师地论》中,于十不善俱说加行。

又非圆满贪欲之理者,谓作是念:云何当能令其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又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资身具,亦如是思。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他知我少欲远离、勇猛精进、具足多闻、成施性等?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诸国王及诸商主、四众弟子,供事于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仆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者,亦是贪欲。

    九、嗔恚心中,事1、想、烦恼如粗恶语。

等起者,乐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杀、遭缚,若由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

加行者3,即于所思而起加行。

究竟者4,谓于打等,期心决定或已断决。

此亦有五,全则圆满,缺则非圆。谓具五心:一、有憎恶心,谓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故;二、有不堪耐心,谓于不饶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谓于不饶益数数非理思惟随念故;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何当捶挞?何当杀害?”; 五、有覆蔽心,谓于嗔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仅成损害心者,谓作是念 “彼于我所,已作正作,诸无义事,故我于彼当作无义”。尽其所有几许思惟,尔许一切皆损害心,如是愿他现法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及愿后法往恶趣中,亦是损心。

十、邪见。事者1,谓实有义。

意乐2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加行者3,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究竟者4,谓诽谤决定。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一、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四、有失坏心,谓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谓由邪见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故。此五若缺,则不圆满。

虽其邪见复有所余,然惟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为一切邪见之中极重者故。

其中:杀生、粗语、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与而取、邪行、贪欲,由三毒起,惟贪究竟;妄言、离间及诸绮语,发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见由其三毒发起,惟痴究竟。

此等之中,思惟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一、十业道轻重 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一、十业道轻重)

    初中有五。

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1,谓猛利三毒所作。

由加行故重者2,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或于一时顿杀多生;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由无治故重者3,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

由邪执故重者4,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由事故重者5,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若母母亲,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谓于面门;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

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贤,若于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于一切中,此为最重。

由其事故重离间语者,谓破坏他长时亲爱及善知识、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发身三重业,所有离间语。

由其事故重粗恶语者,谓于父母等及余尊长说粗恶语,若以非真非实妄语说粗恶语,现前毁骂,呵责于他。

由其事故重绮语者:妄语等三,所有绮语,轻重如前;若诸依于斗讼诤竞所有绮语,若以染心于外典籍而读诵等,若于父母、亲属、尊重调弄轻笑、现作语言、不近道理。

由其事故重贪欲者,谓:若贪欲僧伽、佛塔所有财宝;及于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诸聪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贪求利敬。

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谓于父母、亲属、尊长、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诸诚心悔所作过者,起损害心。

由其事故重邪见者:谓能转趣谤一切事,较余邪见此为最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正至正行,此见亦尔。

与上相违是轻应知。

《本地分》中说有六相,成极尤重。加行故者1,谓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无彼三毒,发起诸业。串习故者2,谓于长夜亲近修习,若多修习善恶二业。自性故者3,谓属身语七支,前前重于后后,属意三支,后后重于前前。事故者4,谓于佛法僧诸尊重所,为损为益。所治一类故者5,谓乃至寿存,一向受行诸不善业,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损害故者6,谓永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

《亲友书》[1]中亦云:

无间贪著无对治,从德尊事所起业,

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应勤修善行。

其三宝等为具德事,其父母等为有恩事,开二成立。


[1] 《劝发诸王要偈》云:“恒依强意乐,无治德胜境,五业善恶重,宜勤修净善。”

Copyright © 2022-2024 龙慈国际佛学院 Nmibaf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