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bml14

第十四课


(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

    一、由福田门故力大者。谓于三宝、尊重、似尊、父母等所,于此虽无猛利意乐,略作损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此复犹如《念住经》[1]云:“从佛法僧虽取少许,亦成重大。若不与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类奉还,盗佛法者即得清净,盗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净,福田重故。若盗食物当堕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则当生于诸狱间隙——无间近边极黑暗处。”

《日藏经》中特说:犯戒受用僧物少许,或叶或华或果,当生有情大那落迦,设经长夜而得脱离,复当生于旷野尸林,无手乏足诸旁生类及无手足盲饿鬼中,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又说已施僧众苾刍,虽诸华等,自不应用,不应转与诸居家者,诸居家者不应受用,罪亦极重。

隋天竺三藏那连提耶舍译《大乘大方等日藏经》[2]云:

宁以利刀自割身,支节身分肌肤肉,

所有信心舍施物,俗人食者实为难。

宁吞大赤热铁丸,而使口中光焰出,

所有众僧饮食具,不应于外私自用。

宁以大火若须弥,以手捉持而自食,

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辄食施僧食。

宁以利刀自屠脍,身体皮膜而自啖,

其有在家诸俗人,不应受取僧杂食。

宁以自身投于彼,满室大火猛焰中,

其有在家俗人辈,不应坐卧僧床席。

宁以火热炎铁锥,拳手握持便焦烂,

其有在家俗人等,不应私用于僧物。

宁以胜利好刀砧,而自脔切其身肉,

勿于出家清净人,发起一念瞋恚心。

宁以自手挑两眼,捐弃投之掷于地,

其有习行善法者,不应怀忿瞋心视。

宁以热铁鍱其身,东西起动行坐卧,

不应瞋忿心妒嫉,而著众僧净施衣。

宁饮灰汁碱卤水,热沸烁口犹如火,

不应怀贪毒恶心,服食众僧净施药。

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3]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又较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嗔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4]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于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故于是处,极应防慎。

二、由所依门故力大者。谓如铁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此因相者,《涅槃经》[5]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 修行道时,显然后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

《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具十不善,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

《分辨阿笈摩》亦云:

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

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

    通说犯戒及缓学处。

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 现见实尔。

三、由事物门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正行供养,较诸财施财物供养,最为超胜。此是一例,余皆应知。

四、由意乐门故力大者。《宝蕴经》说: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于此诸塔,复经微尘沙数之劫,以一切种可供养事承事供养。若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华,其福极多。如是由其攀缘所得若有胜劣,及缘自他利益事等意乐差别。此复由其强盛微弱、恒促等门,应当了知。又于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嗔力为大。

《入行论·安忍品》[6]云:

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

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

此复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萨,较前尤重。

《三摩地王经》[7]云:

若互相嗔恚,非戒闻能救,

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

《入行论·菩提心利益品》[8]中亦云:

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

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1] 元魏 瞿昙般若流支译《正法念处经》云:“佛法僧物,微少偷盗,是则为上。彼佛法僧,若盗僧物,佛法能净,盗佛法物,僧不能净。若盗众僧现食用物,堕大地狱,头面在下;若取属僧所常食物,则堕无间阿鼻地狱,宽广闇等,以重福田。”

[2] 法尊法师译《菩提道次第广论》所引《日藏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业。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3]   三藏法师义净译《入定不定印经》云:“假使有人以嗔恶心,系缚十方一切有情置牢狱中。若复有人以嗔恶心于菩萨所,不欲眼视背之而去,其罪重彼无量无数。”

[4] 三藏法师义净译《入定不定印经》云:“假使十方一切有情皆被挑目,复有余人于复有情起大慈心,令眼平复所得功德。若复有人以清净心,而往瞻视大乘菩萨,其福胜彼无量无数。妙吉祥!假使有人,能令十方所有狱囚皆得解脱,受转轮圣王天帝释乐,若复有人以清净心瞻视赞叹大乘菩萨,其福胜彼无量无数。”

[5] 北凉时期著名三藏法师昙无谶译。共40卷。《涅槃经》云:“譬如苍蝇,为唾所粘不能得出;是人亦尔,于小罪中不能自出,心初无悔,不能修善,覆藏瑕疵,虽有过去一切善业,悉为是罪之所垢污。是人所有现受轻报,转为地狱极重恶果。善男子,如小器水置盐一升,其味苦,难可得饮,是人罪业亦复如是。善男子,譬如有人负他一钱,不能偿故,身被系缚多受众苦,是人罪业亦复如是。”

[6]  如石法师译《入行论·安忍品》云:“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

[7] 高齐天竺三藏那连提耶舍译《三摩地王经》云:“诤心毕定堕恶趣,虽持禁戒及多闻,供养诸佛广行施,兰若禅等莫能救。”

[8]  如石法师译《入行论·菩提心利益品》云:“博施诸佛子,若人生恶心,佛言彼堕狱,久如心数劫。”

Copyright © 2022-2024 龙慈国际佛学院 Nmibaf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