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课 四(遮破有实自性成立)分四:一、宣说轮涅来去自性成立等性;二、破有为法三相成实;三、顺便破他宗观点;四、破刹那成立。 一、宣说轮涅来去自性成立等性:
所谓的世间,如果有少许自性存在,那么需要住于三时之中,因而灭时不去某处,生时也不从某处而来,并且出生之后同样是刹那也不住留,由此可见,完全是超离安住三时的本性。世间蕴界的一切有实法如此这般显现,事实上,有什么自性成立的呢?没有。关于“耶”字,印度注释中解释为“仅在名言中存在”。 理由何在呢?世间与涅槃二者在真实义中,无去无来无住,是自性不生的等性。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世间与涅槃二者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自性空不空的任何差异。关于详细内容,当从《中论·观去来品》以及所说的《中论·观涅槃品》的内容来了知。 《中论·观去来品》云: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中论·观涅槃品》云: 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 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 涅槃之实际,即为世间际。 如是二际者,无毫厘差别。 《入行论·智慧品》云: 自性不成灭,有法性亦无。 是故诸众生,毕竟不生灭。 众生如梦幻,究时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悉无别。 《三摩地王经》云: 蕴无自性为空性,菩提无性为空性, 所行亦即自性空,智者了知愚者非。 二、破有为法三相成实: 假设此有实法存在住,那么生灭这二者也有可能,但由于本来未生,自性安住不存在的缘故,是无生,因为无生,所以灭在真实性中不成立,因此也就不存在先后顺序。如此一来,所谓对世间本不存在而假立为存在的“初生、中住、末灭”这些又岂能成实?根本没有成实,只在名言中以相续运用而已。 《中论·观三相品》云: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七十空性颂》云: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 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 三(顺便破他宗观点)分二:一、破胜论派所许微尘常有;二、破遍入天派所许神我常有。 一、破胜论派所许微尘常有:
胜论派声称:承认一切有实法能生灭会导致上述的过失,然而我们承认微尘恒常,因而无有过失。 驳:请问你们,一切有实法,到底有没有阶段性变异而得他法的情况?按照第一种情况,由于暂时恒常变异的缘故,如何是非刹那性的恒常法呢?不应成非刹那性的常法,理由如前所说。非刹那性的有实法不存在,如同心、声音及火焰一般。假设按第二种情况,承许无有阶段的变异,如此一来,就成了自性成立,现量见到的青年及由他变成老朽等形象岂能有截然不同呢?不应该有不同,因为你们承认阶段恒常稳固之故,犹如虚空。 如果对方害怕有这一过失,于是说:有实法自性刹那存在。 如同承认恒常的微尘在有些阶段为无常一样,请问你们承许一方或一部分灭尽而变化,还是一切部分完全穷尽而变成刹那性呢?不管怎样,都需要见到一切有实法后一半等变化而前一半一如既往的不同现象,由于以智慧得不到有如此不同的现象,因而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合道理。恒常法无有无增长故,即便由诸多微尘造成须弥山,也如先前的微尘一样,以根不可得。 二、破遍入天派所许神我常有:
遍入天派声称:我们的遍入天是无始无终、恒常古老的神我,因而不存在上述观察自性与阶段的那些过失。 这种说法不合理,原因是,如果遍入天是有实法,则需要是刹那性,如果是刹那性,则处在自己形成的第二时刻中一个整体就不存在了。先前存在的有实法本身在后时住留的陈旧物怎么可能存在?根本不会存在。假设因为是恒常、稳固的有实法的缘故,不是刹那性,但先前存在的有实法与后来也存在的所谓陈旧物直接相违,怎么会有这样的事物呢?绝不会有,因为陈旧物决定变异。 [1] 陈·真谛天竺三藏法师所翻译的《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中没有这偈颂文的译文,今根据藏文版的《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的内容作了补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