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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第一品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

二(所说论义)分四:一、总说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果;二、教诫修学无上菩提之因——二资粮;三、教诫修学国王无过之行为;四、教诫欲得解脱之出家菩萨广行学处。

一(总说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果)分二:一、分别说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果;二、轮番说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果。

一(分别说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果)分二:一、总说缘起;二、真实宣说。

一(总说缘起)分四:一、二因资粮之次第;二、归纳而认知因果;三、二因之差别;四、宣说法器之法相:

一、二因资粮之次第:

《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先说乐因法,后辩解脱法,
众生前安乐,次后得解脱。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先增上生法,后得决定胜,
因获增上生,渐至决定胜。

首先,宣说增上生之因十六法,关于十六法,下文中有明示。(听闻者)如理如实修持之后,才该讲解获得决定胜之道的所缘空性等法门。原因何在呢?因为需要连续得到增上生的果报方可渐渐达到决定胜的果位。除了接连投生为人、天的身份以外,依靠恶趣的身份无法获得解脱。听闻者最初获得了所传的教言再进一步实修,当相续成熟时才可为他讲授空性深义。否则,闻者可能颠倒执著空性之义而诽谤因果,结果会导致舍弃空性而堕入恶趣,诚如本论下文中所说。

    《教王宝鬘论·轮番说因果品》云:

若误解此法,毁坏诸愚者,

如是无见者,沉落不净中,

另外邪执此,愚起智者慢,

性情极粗鲁,倒堕无间狱。

假设必须宣说空性,就要不危及业果而结合业果来讲解。

《中论·观四谛品》云: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是故不欲说。

寂天菩萨在《学集论》中云:

于未修心众,宣说空性法;

令诸佛教徒,退失圆菩提。

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颂·净治弟子品》中云:

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

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

圣者无著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

《大智度论》云:“以有人疑后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堕断灭见;欲断彼疑,舍彼恶行,欲拔彼断见故,说杂生世间,得杂触,得杂受。是破群邪计有我有神,堕计常中。破群邪经问佛言:“大德,谁受?”若佛说某甲某甲受,便堕计常中,其人我见倍复牢固,不可移转,是以不说有受者、触者。如是等相,名为各各为人悉檀。”

增上生与决定胜有两个次第,即成就次第与现证次第。众生在生死轮回当中,相续无间地成就增上生之暇满人生以后,才能以此殊胜所依身,精进修法,而成就最终的决定胜果。所以,从成就的角度来言,则是“先增上生法,后得决定胜”。但,从现证次第的角度而言。则是“先决定胜法,后得增上生”,因为决定胜法可以在即生当中,通过正量推理而获证通达;但增上生法,却要依靠圣者的教言量才能得知。决定胜法为自证,增上生法为他证,所以自证的决定胜法,较他证的增上生法,应该早先现前于行者的相续当中。

二、归纳而认知因果:

《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善道具名乐,解脱谓惑尽,
略说此二因,唯信智二根。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增上生许乐,定胜许解脱,
彼因若略摄,信心与智慧。

所谓的“增上生”被认为是人、天人相续所摄的安乐与行舍[1];所谓的“决定胜”,被承许为依靠证悟无我的智慧而无余断除苦集的离系果[2]——解脱,因为是具备断而不复返之法相的“离系”故而称说为决定胜。善趣与解脱两种果位的因虽然有许许多多,但归纳而言,根据刚刚所说果的定数为二,最主要的因也有两种,概括地说,即是对三宝、四谛、业果等的清净信[3]、欲乐信[4]、胜解信[5]以及证悟诸法实相空性的智慧。

三、二因之差别:

《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因信能持法,由智如实了,
二中智最胜,先藉信发行。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具信故依法,具慧故知真,
此二主为慧,前行即信心。

正如人们所说的“信根极稳固”一样,信心是一切法的根本或门扉,由于具有信心的因,故而才能诚心诚意地依止、奉行增上生之因——十善及皈依等法门,因为具足不愿离开善法的精进即是具有信心的标志。由于具备能证悟甚深空性之因——智慧的缘故,才能了知实相真实义。对于无倒的实相以胜解信而获得体验即是具有智慧的标志。在这两种因当中,主要的还是智慧,因为只有依靠智慧才能明晓三有之因、解脱业惑之缚。

《摄集经》云:“以慧彻知法自性,真实超越诸三界。”

如果不具备信心,那么就无法生起闻慧等智慧,因此智慧的前行就是对业果等的诚挚信心胜解。倘若没有具备这一前提,则无法依靠智慧摧毁烦恼。

诚如《大乘宝性论·如来藏品》云:

自然之胜义,是以信所证,

日轮璀璨光,无目不得见。

又如云:“胜义当依信心而证悟。”信心被称为间接解脱之因;智慧称为直接解脱之因。

《大方广佛华严经·贤首品》云:

深信于佛及佛法,亦信佛子所行道,及信无上大菩提,菩萨以是初发心。

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流,开示涅槃无上道。

信无垢浊心清净,灭除憍慢恭敬本,亦为法藏第一财,为清净手受众行。

信能惠施心无吝,信能欢喜入佛法,信能增长智功德,信能必到如来地。

信令诸根净明利,信力坚固无能坏,信能永灭烦恼本,信能专向佛功德。

信于境界无所着,远离诸难得无难,信能超出众魔路,示现无上解脱道。

信为功德不坏种,信能生长菩提树,信能增益最胜智,信能示现一切佛。

是故依行说次第,信乐最胜甚难得,譬如一切世间中,而有随意妙宝珠。

    《宝灯经》云:

信心先导如母生,能护增上诸功德,

遣除疑惑渡瀑流,信心能表安乐城,

无浊诚信能净心,断除我慢敬根本,

信如宝藏宝珠足,如手乃摄善法根。

信心能越魔之道,能示殊胜解脱道,

功德之田种不坏,信心生长菩提树。

《回诤论》云:

若人信于空,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信空,彼不信一切。

    《佛说大乘十法经》云:

信为最上乘,以是成正觉,

是故信等事,智者敬亲近。

信为最世间,信者无穷乏,

是以信等法,智者正亲近。

不信善男子,不生诸白法,

犹如焦种子,不生于根芽。

《大乘集菩萨学论》云:“我意于他脱诸苦怖,不乐己身斯何殊妙,唯护尸罗尽有情界拔诸苦本。希妙乐行竖菩提因,发坚固意不坏信根。”

龙树大士在《大智度论·释序品》中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若人心中有信清净,是人能入佛法;若无信,是人不能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譬如牛皮未柔,不可屈折,无信人亦如是。譬如牛皮已柔,随用可作,有信人亦如是。

复次,经中说信为手,如人有手,入宝山中,自在能取;若无手,不能有所取。有信人亦如是,入佛法无漏根、力、觉、道、禅定宝山中,自在所取。无信如无手,无手人入宝山中,则不能有所取。无信亦如是,入佛法宝山,都无所得。佛自念言:“若人有信,是人能入我大法海中,能得沙门果,不空剃头染衣。若无信,是人不能入我法海中。如枯树不生华实,不得沙门果,虽剃头染衣,读种种经,能难能答,于佛法中空无所得。”

四、宣说法器之法相:

《宝行王正论·安乐解脱品》云:
由痴贪嗔怖,而能不坏法,
当知是有信,吉祥乐名器。
已能熟简择,身口意三业,
恒利益自他,说为有智人。
《教王宝鬘论·别说因果品》云:
谁不由欲嗔,怖痴而越法,
彼谓具信者,定胜妙法器。
谁能善观察,身语意诸业,
知利自他已,恒行即智者。

    那么,堪为法器的具信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具慧者又是怎样的人呢?

    由于贪图肉、皮等而进行杀生等抛弃正法,是以贪心或欲望而越法;诸如,由害心等驱使而杀生,是以嗔心而越法;害怕国王的惩罚而舍法是以怖畏而越法;秉持诸如为了父母等杀生无有罪过而舍法,即是以痴心而越法。任何所化众生,远离以上四种越法后不以欲望、嗔恚、怖畏、愚痴而违越正法并对业果等诚信不移,这种人称为具信者。正由于此人能逐渐被引向解脱,因此堪为决定胜的殊妙法器。在讲到“不越”之时,诸如,为了谋求食财的皈依,虽说也没有离开四种越法,但也可以称为“具信者”。

    任何人认真全面观察自己身口意的善、不善、无记状态后,断除一切不善与无记法而奉行善法,完全回向无上菩提以成办众生之利,了知这是对自他二者今生来世有利之事后持之以恒地进行取舍,就称为智者。逆行倒施者纵然通达五明也不称之为智者。

    总之,明确三士道的次第,进而如理如法身体力行,这样的人就叫做具信者与具慧者。


[1] 行舍:即平等舍,于身于心无损害故不欲远离,无利乐故不欲值遇,平等正直无功用住,十一善心所之一。

[2] 离系果:五果之一。依妙智力断尽各自应断,即以修习圣道永断烦恼所证得者。

[3] 清净信:了知所信对境一切功德,生起欣乐之心。

[4] 欲乐信:为证无上菩提生起恭敬学道之心。

[5] 胜解信:对于因果道理三宝功德生起信解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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