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正行21


 观音尊者将此处解说为三解脱门即:

     1、因无相解脱门:

     (法成法师译) :一切法空性,无相,

     (玄奘大师译):是诸法空相,

     2、体空性解脱门:

     (法成法师译):无生无灭,无垢离垢,

     (玄奘大师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

     3、果无愿解脱门:

     (法成法师译):无减无增。

     (玄奘大师译):不增不减。

     1、因无相解脱门:

     (法成法师译):一切法空性,无相:

(玄奘大师译):是诸法空相: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因无相解脱门,今用龙树大士的《中论》第一品去做解析。

一.观因缘品

     本品观察因缘。一般人都认为因缘聚合产生了果法,但这只是一种迷乱的执著,因为在真实的胜义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因缘。

     《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云:

何者缘生则无生,不具彼生之自性,

何依缘起则空性,若知空性不放逸。

     意思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是依靠因缘而生那必定是无生,因为并不存在具有自性的生,所以任何依靠因缘聚合而现起的法必定是空性,而菩萨了知这一空性的道理后,他的行为就不会放逸。《般若经》亦云:“色法无生……”即色法乃至一切法都是无生。

     我们要知道,解释一个观点时理证和教证都是必需的。教证就是作为立论之依据的佛经论典中的词句;理证则是有理有据的推理,比如因明和中观中的推断,它们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凭空想象,都有确凿充分的理由。在本品中,龙猛菩萨凭智力以理证作抉择,并辅以教证,圆满地宣说了产生万法的因缘是空性的道理。

一、(观因缘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总破四生;二、别破他生。

一、(总破四生):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诸法不是自生,也不是从他法而生,不从自他共生,更不会从无因而生,由此可知诸法无生。

     在名言中,依因缘而生的万事万物之假象是成立的,佛陀在经中也对这些法安立了具体的法相;但在胜义中,不管是轮回还是涅槃,不管是世间还是出世间,任何法都是无生的。“诸法不自生”,数论外道认为诸法自生,是自性变现了一切万法,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是自己产生自己,则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

     月称菩萨在至尊论冠《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说:

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

彼从彼生无少德,生已复生亦非理。

若计生已复生者,此应不得生芽等,

尽生死际唯种生,云何彼能坏于彼。

异于种因芽形显,味力成熟汝应无,

若舍前性成余性,云何说彼即此性。

若汝种芽此非异,芽应如种不可取,

或一性故种如芽,亦应可取故不许。

因灭犹见彼果故,世亦不许彼是一,

故计诸法从自生,真实世间俱非理。

若计自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

非一故勿许自生,以犯广说诸过故。

     “亦不从他生”,在雪域智者之最全知果仁巴大师的《中论释——正见之光》里讲说承许他生观点的是内道的声闻部二有实宗、大乘唯识宗及中观自续派。但他们的观点不合理,因为承许他生有火焰生黑暗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人们一般认为因和非因之间存在差别(“因”指某法的真因,“非因”指非某法的真因),但因果如果真正是自相的“他体”,从对果法同样起不到作用这一点来看,因和非因就不会有任何差别。在佛护论师的注释中,即以此因——因与非因相同的根据相同之类推因来遮破他生。这个推理在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中有讲解,大家可以参阅。

     月称论师在至尊论冠《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云:

若谓依他有他生,火焰亦应生黑闇,

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性同。

由他所作定谓果,虽他能生亦是因,

从一相续能生生,稻芽非从麦种等。

如甄叔迦麦莲等,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续一同类,稻种亦非是他故。

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

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

     “不共”,裸体外道许自他共生,即由自生与他生共同产生万法。但共生不仅不能避免上述过失,反而会同时具有这两种过失。

     月称菩萨在至尊论冠《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说:

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

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

     “不无因”,顺世外道认为诸法无因而生。但无因生是最下劣的见解,有果法恒时存在或者恒时无有等诸多过失。

     月称菩萨在至尊论冠《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说:

若计无因而有生,一切恒从一切生,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繁华世间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由此可知,一切诸法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共生、不是无因生,而是无生。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里说:破四边生在《入中论》里讲得很广;离一多的观察方法在《中观庄严论释》里讲得很广。如果对《入中论》的观察方式还不熟,那么本颂的真正含义恐怕也难以掌握。《入中论》是趋入《中论》的阶梯,是从意义上解释《中论》的殊胜论典,大家也要好好学。

     由于对本颂的不同解释,在印度出现了中观应成派和中观自续派,这在印度佛教和藏传佛教的历史典籍中都有详细记载。龙猛菩萨的《中观根本慧论》和圣天菩萨的《中观四百颂》被称为母中观,因为这两部论不属于自续派,也不属于应成派,而是二派的来源。《中观四百颂》主要讲中观的修行,所以两派对此论的辩论不是很大;而《中观根本慧论》主要讲见解,后代中观论师依据对本论的不同解释建立了各自的宗派。应成派的代表人物有佛护论师、月称论师、寂天论师等;自续派的代表人物有清辩论师、静命论师、智藏论师等。佛护论师虽然早于月称论师,但并没有像月称论师那样作广大的破立,所以并不是应成派的真正开创者。而月称论师在破清辩论师观点的同时,建立了圆满的中观应成派。

那么,二派究竟有何差别呢?

     首先,佛护论师在解释这一颂的时候直接说:一切万法无自生、无他生……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法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真实的产生。

     对此,清辩论师造《般若灯论释》予以辩驳:宣说一切法无生一定要加胜义简别,不加胜义简别就不合理。意思是说,名言中的柱子等是存在的,如果一概说“柱子等无生”就有诽谤名言的过失。所以《般若灯论释》说:一切万法在胜义中无自生、无他生……

之后,月称论师在《明句论》中驳斥了清辩论师的观点,认为加胜义简别没有必要,因为说胜义中不生已间接说明在名言中可以有自性生,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直接说“一切万法不存在”就够了,不必加胜义简别。

     佛护论师在《中观根本慧论释——佛护论》中云: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诸法不自生:

     于此,某法若生时,该法之生是由自、由他、由自他共者、或是由无因而生?观察后,(则知上述)行相悉皆非理。何以故?言说‘由自’与言说‘由自性’是同体亦名。

     首先,诸法不从自身的自性而生,(否则)该生则犯无义生,无穷无尽生之过患。如是,安住于自己的自性之诸法无须再生。若已有诸法仍会复生,则犯永远无有不生之过患,然不许此义。故,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诸法亦不从他生,何以故?因犯一切生一切之过患故。    

     不共:

     亦不从自他共者而生,因犯(自他)二者之过患故。

     不无因:

     亦不从无因而生,因犯恒时一切生一切之过患,及一切造作悉成无义故。如是因诸法之生相恒时非理,故无有生,言说生法则唯谓名言。

     佛护论师曾提出:若有生,则可用无义生之过患进行驳斥,意思是以“无义生之过患”来遮破自生。对此,清辩论师认为:“此宗的安立有不具备能立及譬喻之过患。”自续派以三相(五相)推理成立无生,认为凡是推理必须具足能立及比喻。比如,“声是无常,所作故,如同柱子。”其中“声”是有法1,“无常”是所立法2,“所作”是能立的因3,因所成立的是立宗,“柱子”是比喻4。以“所作”的因推断有法的“声”是“无常”,再加上一个同品的比喻“柱子”,(所作法即为无常法,柱子因所作故即为无常法,如同柱子声音亦是所作法故定当无常是同理类推或总结5。),这就圆满了一个(五相)逻辑推理。其中能立是主要的根据,譬喻是分支的根据,缺了这两项完整的逻辑推理就不成立。

     月称论师反驳道:“此宗之能立及譬喻,乃用对方自宗已承认之观点进行破斥,故无须能立及譬喻(自续的能立因及譬喻)。”意思是:对方承许一切万法实有存在,其比喻、能立和立宗之间必定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要破斥对方的观点,只要指出其矛盾之处就可以了,故中观宗无须(自许)的能立及比喻。

     我们应当知道,自续派着重建立相似胜义,其使用的理论是自续推理。所谓自续推理,其宗法、能立、比喻都是自他共同承许的,比如,“柱子无常,所作故,如瓶。”(胜义中内六入必定不自生,因有故,如实有的神识‘神我识’。)其中柱子、所作、瓶都是自他共许的法。和自续派不同的是,在应成派面前柱子根本不成立,只不过随顺他宗的承许而展开应成推理。

     月称论师于《明句论》中引用教证对加胜义简别的观点进行了破斥:“若为中观派,则不能以自之比量推测而立宗,以未承认他法之故。圣天论师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回诤论》亦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我无立宗故,唯我为无过。’”

     以上我们简单介绍了应成派和自续派分派的情况以及二派的主要区别。现在有些人讲:“藏传佛教的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的说法不合理……”他们认为是藏传佛教把中观分成了两派。这说明他们根本不懂中观教义,更不懂佛教历史,只是想当然地随便乱说。其实,应成派与自续派的分派及辩论在印度一直存在,这在印度的历史典籍以及布敦大师的《印度佛教史》中都有清晰的记载,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对此也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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