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正行36


三、(观察因果而破):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因法在因位时不会由自己毁灭,在果位时也不会由他法毁灭。

     对方认为:灭法是存在的,因为在产生果以后,因要毁灭,就如牛奶变成酸奶时,牛奶要毁灭一样。

     破曰:在因法变成果法时有因法的毁灭的说法并不合理。如果存在因法的毁灭,那它是在因位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果位时由他法毁灭呢?就如牛奶,它是在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

     如果说牛奶在因位时,即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当处于牛奶的状态时,牛奶的本体并未失去,此时哪里有牛奶的坏灭?如果说就是牛奶自己将自己毁灭,那就有自己对自己起作用的过失。自己对自己起作用,如宝剑锋自割,轻健者自骑等等,这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自己可以对自己起作用,那么作者与作业则成了一体;或者相反,因为有了能作所作,一体也成了他体。因此,自己毁灭自己不能成立。

     如果说牛奶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不论此因果二者接不接触,酸奶都不能毁灭牛奶。首先,如果因果接触,则成了因果同时。为什么呢?因为因果不同时,则不能接触,就像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由于前后不同时,所以无法接触;而因果若要接触,酸奶阶段时就应有牛奶存在,如是也就成了因果同时。但因和果同时,这种观点连世间最愚痴的牧童也不会承认。其次,如果因果不接触,则果不能灭因。酸奶没有接触牛奶,怎样毁灭它呢?此时若有毁灭,那么东山的铁锤也应该可以摧毁西山的瓶子,而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不接触的法,也都可以彼此毁灭。显然这是不应理的。所以,因果不接触,果就不能灭因。

     龙树大士在《中论——观三相品》中云:

灯若未及暗, 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暗。

     由以上观察可以了知,不论因果接触与否,果法灭因都不能成立。既然因法不能由自己毁灭,也不能由果法毁灭,那所谓灭法就不能成立。

     中观的理证符顺于诸法实相,是事势理,有智者应细细推究并依此树立正见。全知麦彭仁波切说:对于不愿听受真理的人,我们无话可说;但对于追求真理的人,我们宣说中观正见,相信他会因此而了知世间邪说极不应理。全知麦彭仁波切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他的话讲道理的人一定会深受感染。

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正如一切诸法的生相不可得,灭相也了不可得。以没有生相的缘故,可以推知亦无灭相。

     第一品以及本品抉择了诸法生相了不可得,没有生相也就没有灭相。本颂科判中的“能遍”即是指生和灭,就本颂来讲,就是指生。有生则有灭,有灭则有生,以因明而言,生灭是互相周遍之因,二者互为能遍所遍,是一对无则不生的因果。本颂“生相不可得”,即是指能遍不可得,如果灭相必定所依靠的生相不成立,那么所遍的灭相也就不能成立。

     《中观四百颂——破有为相品》中云:

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

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

     意思是说:既然诸法之生无所从来,而灭也无有所往,那么整个三有轮回为何不是一种幻化呢?它完全是一种幻化,只不过众生执于各种迷乱显现而已。前文以观察自生、他生等方式,抉择了万法的实相都是无生。一切万法既然没有生相,那所谓的灭相又从何而来呢?所以,无生则无灭。比如一个人从未产生,未曾来到这个世间,那怎么会有他的死亡呢?又如虚空中的鲜花从未依因缘而生起,那么,“虚空中的鲜花凋落了”,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呢?不会有。因此,任何法的灭,它唯一的前提就是生,没有生,灭不可能存在。

     寂天菩萨在《入行论——智慧品》中云:

若识皆不见,则明或不明,

如石女女媚,说彼亦无义。

     其实,生灭不存在是我们对治烦恼的殊胜方便。人们往往认为真实有烦恼在自相续中生起、安住以及依缘而灭,在凡夫的迷乱显现中,这些法存在,但以正理观察时,所谓烦恼的生灭是不存在的。如《般若二万颂》云:

“诸法如幻之自性,不生不住亦不灭。”

     《大圆满虚幻休息》亦云:

“一切诸法如幻化一般,最初无生,中间无住,最后无灭。”

     这样的教言,在《中观四百论·破有为相品》中也有宣说。因此,我们真正对生住灭的自相有了认识,那对一切万法,不管是外境的纷然显现,还是内心的分别幻变,皆可了知毫无自性。我们在抉择万法实相时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抉择方法:

  • 抉择万法唯心。

如寂天菩萨在《入行论——正知正念品》中云:

唯由系此心,即摄彼一切,

调伏此一心,一切皆驯服。

实语者佛言:一切诸怖畏,

无量众苦痛,皆从心所生。

有情狱兵器,何人故意造?

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

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

是故三界中,恐怖莫甚心。

     二)抉择心法如幻: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云:

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

经说众生从业生,心已断者业非有。

若谓虽许有色法,然非如心为作者,

则遮离心余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

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

若许现起真实智,行者五蕴皆非有。

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应执无色,

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

     《金刚经》云:

“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圣天论师在《智藏集论》中说:

心识为胜义,稳智者不许,

因离一异性,杳然如空莲。

     三) 抉择幻法离戏:

     圣天论师在《智藏集论》中又说:

非有亦非无,非俱非俱非,

远离四边执,智者真如义。

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颂——教诫弟子品》中云:

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

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

     龙树大士在《中论——观我法品》中云: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全知麦彭仁波切也有教言说:没有幻化师,他所变化的幻化相也将销声匿迹。意思是说,若首先能对生住灭三相不存在之理产生深深的定解,那对魔术幻化般之外境的耽执,也将烟消云散。

     因此,平时我们应观察自心的来源、住处和灭处,这是初修大圆满的关键,也是抉择并证悟空性的唯一方法。虽然中观是大圆满的前行,但前行与正行一定要结合起来修。有人认为前行只在最初修一修,正行时就不用修了,但这是一种错误想法。曾有人打电话说:“我现在前行基本修完了,下面正行修什么呢?”听他的意思,好像前行修完就不必再修了,草草修一遍,目的就是过了以后好修正行,就像吃饭前先喝口茶一样,但这是不对的!以前的高僧大德们都将前行作为正行修法那样对待,这在华智仁波切的《大圆满前行》中讲得很清楚。而现在的有些人偏偏认为前行不殊胜,只有正行才殊胜,所以他们修前行时,只是随便修一下就过了。当然,一方面来说前行的确是入门法,修前行是为了趋入正行;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像观察心的来源、住处、灭处这样的修法,其实已是大圆满中非常甚深的修法了。因此,希望大家不要忽视《中论》的推理,尤其是无生、无住、无灭,若能对此先生起定解,再趋入大圆满本来清净的正行修法,将不会有困难。若敷衍了事,那么作为大圆满前行的空性见就难以产生,以后即使进入大圆满正行的甚深修法,也难以得益。但如果我们以中观的推理方法,抉择出包括自心的一切万法没有生住灭,并对此生起定解,那么对于修持大圆满正行本来清净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法王如意宝也讲过:听受过《中论》等中观教言的人,对他们引导比较容易;而一点也没有听过的人,除非信心特别大,否则很难引导。因此,不要放弃中观的闻思!

     很多人刚一开始非常兴奋:“我要学《中论》!一定要认真!”接下来两三天都睡不着,一直精进。可是现在,他慢慢放松,一天比一天放松,逐渐所有的螺丝都掉了……这些人的闻思态度,我看不惯!《格言宝藏论》中说:做事的人总要别人嘱咐、催促,连旁生也做得到;而没有催促也能自觉行持,这才是智者的行为。但有些人每天都要我说,说明天要讲考,他就稍微看一下书。对于这种人,萨迦班智达有一个比喻:有些牦牛,要用石头、棍棒来打,它才勉强走几步;没有打,它就一直站在那儿。希望大家精进,不要做这种人。如果你觉得这个法对你很重要,对众生也很重要,你就自觉地闻思,我觉得这样非常好。但看到大家情绪低落,精进不起来,确实有点失望!佛学院的生活条件还可以,有吃有穿,在这样的环境里,你们应该增上信心,精进闻思,不要虎头蛇尾。有些人刚学《中论》的时候信誓旦旦,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失去信心了。这种态度不好!

     我那天说过:一个人在一辈子里,传这样的法很难得。在我的印象中,法王如意宝传《中观庄严论释》只有一次,《中论释》只有一次,而某些大圆满法也只传过一两次。所以,你们学习《中论》的机会,有没有第二次很难说,而我传讲也不一定有第二次。因此,现在有这个机会,希望大家不要放松。

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分二:一、有实不可灭;二、无实不可灭。

一、(有实不可灭):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如果是有实法,则不应有毁灭。因为在一个法的本体上,不应该既有有相又有无相。

     观察万法是否有灭,也可以从有实无实的角度分析。如果是有实法,如柱子、瓶子等,这样的法是否有灭呢?没有。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有实法即是指该法的自性成立,而所谓灭是指它的自性不成立。也就是说,二者一个是未坏灭,一个是坏灭;一个是有本体,一个是本体失坏;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有实法与它的灭二者有天壤之别,完全相违,相违的有和无岂能在同一本体上并存?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释》中说:“以相违故,譬如水火。”水存在之处,火肯定不存在;火存在之处,水肯定不存在。在其他讲义里,多以光明与黑暗为喻,有实法喻为光明,它的灭则喻为黑暗,由光明黑暗不会同在一处,可知有实法与它的灭不会并存。因此,是有实法,则没有灭。

     在我们的分别念中,总是认为有实法先存在,然后毁灭。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种迷乱执著。对此我们可以问:有实法是存在(未灭)时灭,还是不存在(已灭)时灭?如果是存在时,则不可能灭,因为存在的缘故;如果是不存在时,也不可能灭,因为已灭的法再灭,就有两个灭法、两个灭者的过失了。因此,将柱子首先存在然后坏灭称为有实法灭,这不过是名言中的假立,并非真实。而无始以来的无明习气如迷乱眼翳般覆盖了本具智慧,令我们无法现见万法的本来面目,只能见到眼前浮现的各种迷乱显现,并执以为实。但我们要知道,这毕竟是虚伪的,经不起任何观察。

二、(无实不可灭):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如果是无实法,也不应该有毁灭,譬如人身上没有第二头,因此也不能说断掉第二头。

     本颂前两句从意义上成立无实法无灭。所谓无实法,即本体不成立的法,如无瓶、无柱、石女儿、虚空中的鲜花及龟毛、兔角等等。既然无实法的本体不存在,怎么会有它的灭呢?好比虚空中从未产生五彩缤纷的鲜花,谁会说冰雹把它们摧毁了呢?又好比石女的儿子从未降生,谁会为他的死亡哭泣呢?

     本颂后二句是以比喻说明无实法无灭。比喻中的“第二头”,是指人身上的第二个头。一般来讲,人只有一个头,不可能有第二个头。既然没有第二头,那么断除第二头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无实法就如这第二个头,其本体不存在,自然不会有它的坏灭。关于第二头,也有论师这样解释:一个人的头被割断以后,就没有第二个头可以割断。这种解释也可以理解。

     此处说无有第二头,是就绝大多数而言,并不是说没有两个头的情况。两个头的人或动物,过去有,现在也有。比如两头蛇或连体婴儿,它们都是两个生命以业力而连在一起。《释迦佛广传》中也有记载:世尊与提婆达多在过去世中,曾一起转生为共命鸟,他们的身体连在一起,头不相同。据说泰国就有一对二十几岁的连体女孩,她们小时候一起生活还可以。但长大以后,两人都非常苦恼,因为性格不同,爱好也不同,所以经常发生摩擦,比如到了晚上,一个想睡一个不想睡等等。后来二人都表示:“我们宁可死,也不愿再这样生活下去了!”经二人一再要求,医生为她们做了分离手术,但手术之后二人都死了。此外,一个人断了头还能不能活呢?一般来说是不能活的,但《前世今生论》中也引用过一个公案,说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就见过一个断头人,虽然他的头已经断了三年,却一直活着。这也说明众生的业力确实不可思议。

     汉地也有这样的公案:南宋时期,有个叫刁端礼的文士,因事路过浙江境内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没有头的老人在打草鞋,动作非常利落。刁端礼感到惊奇,就上前询问,房里走出一个壮年男子,他说:“这老人是我父亲,宣和庚子那年(公元1120年)时逢战乱,被斩首。我在死人堆里找到父亲的尸体,他的手和脚还能活动,我们不忍心把他安葬,只是把他的头埋到屋后,又用药敷在他脖颈的伤口上。后来创口痊愈,中间喉管处可以发出啾啾的声音,我们从这孔窍给他灌粥汤,竟然一直活下来了,至今已有三十六年。他七十多岁了,还能干活。”刁端礼听后,惊讶不已。

     无独有偶,唐朝开元年间,某地县令崔广宗犯法被斩首,家人把他的尸体抬回去,也一直活着。他每当吃饭时,就用手画地写“饥”字,家里人把食物粉碎成屑状,从他食管中塞进去,用汤冲下;吃饱了,他又用手在地上画“止”字,这样一直维持很多年。而且,他还可以和妻子一同生活,后来妻子生了一个男孩。这几则公案也说明众生的业力确实不可思议啊。

     学习了以上两个颂词,我们知道有实法与无实法都无有灭。通常我们认为灭法存在,不是有实法灭,就是无实法灭,但这只是我们的分别念,实际并不存在。灭法不存在,并非在观察以后,有的变成了没有,而是它本来就没有。如佛经云:“不生不灭。”其中“不灭”,就是指一切万法本不存在,所以说不灭,并不是指观察之后的结果。全知无垢光尊者亦云:“观察之时皆无有,如是未察时亦无。”意思是说,我们在如理观察时,一切万法的确不存在;其实在未观察时,同样不存在。

     我们来到这个世间,一直不能了知这个道理。不管年轻人、老年人,因为受过各种邪说的教育,所以总是将不存在的法认为存在,存在的法认为不存在,具有这样的颠倒邪执。学了中观以后,我们应该树立正见。

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诸法不能以自相灭,也不能以他相而灭,就如诸法不能自相生,也不能他相生一样。

     假如一切法有灭,则或以自灭,或以他灭。所谓自灭,即自己坏灭自己,比如人的自杀,或者事物的自然毁坏;所谓他灭,即由他法而坏灭,比如人的他杀,或者事物被他法所摧毁。然而,所谓自灭他灭都是未经观察的说法,其实并不存在真实的灭。

     首先,自灭不成立。因为自己只有一个本体,不能成立能灭所灭,没有能灭所灭就不能成立灭法;如果出现能灭所灭两个法,又与一法相违。此外,若有自灭,那自己也能对自己起作用,如宝剑锋自割,指尖自触,舌头自舔,眼根自见等等,很多自作用的过失就会出现。因此,自灭无法成立。

     寂天菩萨在《入行论——智慧品》中云:

世间主亦言,心不自见心,

犹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

     其次,他灭也不成立。如果有为法以灭法而灭,而灭法又需要灭法,如是则有无穷的过失;若灭法不需要灭法,那灭法就成了无为法。如果有为法以其他的法而灭,比如说瓶子以铁锤来灭,那当瓶子未被铁锤摧毁前,它是否成了虚空一般的常住无为法呢?显然不可能,因为它是无常的,是刹那灭的。所谓铁锤摧毁瓶子,只是终止了它的相续,创造了碎片,并未真实毁灭瓶子。因此,所谓他灭也不成立。既然无有自灭他灭,就说明灭不成立,这如同无有自生他生的道理一样。

     以上抉择了无有生住灭。此时有实宗又疑惑地问:没有生住灭则没有有为法,那你们中观宗对万事万物的存在如何抉择?中观宗回答:在观察胜义谛时,不要说生住灭,连生住灭的事相本体也不存在,乃至不存在也不存在,总之,万法皆远离一切戏论;而在名言中,我们承认如梦如幻的生住灭,以及一切有为法的存在,虽然它的本体是空,但在众生面前的迷乱显现依然存在。由此可见,由于中观宗在抉择胜义中无芝麻许实质性的同时,也承认世俗中的无欺显现,所以没有任何过失。

     本品依靠诸多理证,以总破、别破的方式对有为法的法相进行了观察,相信很多人会有一些深入的体会。为什么这里对有为法的分析这么细致呢?因为一般众生都认为有为法存在,而对无为法的存在,几乎没有什么执著。正是对有为法自性的执著,导致了人们对实相的迷惑。而这一法我执产生的根本来源,就是对一切有为法的强烈实执。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云:

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龙树大士在《七十空性颂》中云: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

     我们以上述理证观察以后,就会对作为有为法法相的生住灭不存在之理深信不疑;以法相的生住灭不存在,又会了知它们所表示的事相有为法也不存在,这样就可以破除这种执著。因此我想,只要我们如理抉择,一定会在自相续中生起定解。当然,这种定解需要你在听闻以后再再思维,没有思维,任何定解都是不会生起的。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菩提心现前地品》中云:

世俗真实广白翼,鹅王引导众生鹅,

复承善力风云势,飞度诸佛德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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