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课 三、若未来实有应成是现在: 复问:如汝所宗未来事为有为无? 答曰:以未来的性相而有故应立未来为有。若尔者,此即不应名未来,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词汇释难】 法若:此处的法指未来事。 【释文】若法现在即有自体者,应即为现在。以现有故,即如现在相的自本体。 若作是念想:“此即不言有现在相,但言有未来相,故此不堕现有相,唯应即成当有相。” 答曰:若法有定性,即成有自体[1],亦成现在相。如色青以青色体自居时应名为(色青的)现在相,若此转成黄色时即不名是(色青的)现在相。如是未来体若以未来相自居时,应即为现在,将其妄称为未来,则是处不然。若时如是无未来者,云何当得有过、现?故知无(过、现、未来)三世体。 【释义】如果像时论派所认为那样,未来体是实有,任何一种法在未来的时候,也能表现出其未来相。比如说明天的瓶子上,存在着后天瓶子的相,如是今天的瓶子,也应存有明天瓶子的相,依此类推,应成一切法皆已生起而未灭坏,一切应成现在法,这样又凭什么道理说为未来呢?未来的本体皆已生起存在,而尚未灭坏,已生未灭即是现在的法相,按道理不应许为未来。依世俗假立名言,人们共许今天的瓶子与明天的瓶子为一相续,可以说明天的瓶子于今天有,也即现在法有明天法的相,明天法有后天法的相,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假立分别,是虚幻无实的名言。如果许未来法有实体,是成实法,即不可能成立。现在若存在成实的未来,那么未来即应是现在,永远不应成为未来。 婆薮开士[2]论师云:“若三时自相有者,今尽应现在;若未来是为无,若有不名未来应名已来。” 三时若自相存在,未来的自相应成实恒存,如是现在也存在未来,而未来是现在无有成立之法,如果已成立,不应称为未来,而为已来的现在。依此类推,只要承认未来实有即应成为现在,未来之法何时也不可成立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又说颂曰: 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 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论曰:若色等法未来现有,应如现在,便失未来。未来既[3]无,二世非有,彼为先故一切应无。] [1] 若法有定性,即成有自体:《中论·观有无品》云: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2] 婆薮开士:即姚秦三藏鸠摩罗什所译《百论》释论的作者。 [3] 既【大】,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