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课 【释义】以瑜伽师通过禅定神通能见到未来的事物为理由,说未来法实有存在,这也是不能成立的推理。所谓的未来法,即是尚未生起显现的法,其本体于现今如同虚空花、石女儿一样,无有丝毫存在,瑜伽师若能现见无有本体的未来法,那又为何见不到虚空花、石女儿的存在呢?二者同样无有实体存在,若能见其中一个,另者理应同样见为有。如果认为瑜伽师以神通现见的未来法是实体存在的法,这种太过即无由避免。中观自宗不许一切法有自性实体存在,于圣者智慧前,虽能见到未来等三世法的显现,而这一切只是一种如梦如幻的缘起法,不是毕竟实有体性之法,如同梦中见诸事物一般,所见并非有实体存在。再说,瑜伽师所见的未来事物,并非第一刹那事实成立,第二刹那以智慧现见,实际上是一种如幻缘起力,而不是真正见到了未来的实体。 堪布阿琼云:如来能了知未来,其原因是在尽所有智慧[1]前,能显现三世万法,而于如所有智[2]前,能彻见彼等的空性本体。假如瑜伽师所见真正是实体的未来法,那么在他面前现在即有的这些法,不应说为是长远以后的未来法,而应该是现在法,因这些法已生未灭,完全具备了现在法的法相。本师释迦佛在律藏当中说过:现在的法是近法,未来和过去的是远法。因此现在于瑜伽师前即有之法,随理不应是远法,应是近法,既是近法,那绝不应承认这些是未来法。而且汝等承认未来有实体,有实体之法则恒时应存,应成已生未灭之现在法。所以无论从哪方面分析,未来实有的立论不可能成立。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时品》云: [谁有智人知一切行皆有生灭,而言常有?依行立世,世岂是真?现在尚非真,去来何有实!若去来世实非有者,宿住[3]死生通[4]何所见?应知二通[5]见曾当有,既现是无,无无差别,通力所见分限应无。是则异生三乘[6]圣众,知去来世劫数应同。汝执去来皆现是有,亦同此过。故次颂曰: 若见去来有,如何不见无? 既见有去来,应不说为远。 “若见去来有,如何不见无?” 论曰:去来亦有无量因果,展转隔绝中间非有,故说为无。又汝亦说过去、未来无取果等种种作用,过去、未来既有有无二义差别,何故二通唯见其有而不见无?若不见无,诸得通者不应照见过去、未来经尔所劫空无有佛,尔所劫中空无物等,是故不应唯见其有。去来现无曾当是有,以现无故不同现在,曾当有故为境差别。若同现无,则无远近时差别者,汝执去来俱是现有同在一世,应如现在无有远近时分差别,是则诸通应不能照去来远近时劫差别。过失既同,何得为难?若言去来虽同现有,然由行世时有前后远近差别,故异生等见近非远无无远近,其过不同。此亦不然,故次颂曰: “既现有去来,应不说为远。” 论曰:过去、未来既同现有,应如现在是近非远。若言去来虽现有体而无用[7]故说为远者,此亦不然,用不离体,过同前说。又此意[8]言:去来色等既同现有,同一世故,应如现在无有前后远近差别。过去、未来既无远近,诸得通者皆应无碍等见一切过去、未来。是则如来所知无量,余二乘[9]等所知有量,此等差别一切应无。是故去来虽现非有,而曾当有因果不同,展转相续时分决定。由此曾当有为方便,或有久习[10]智见猛利,复由种姓[11]法尔殊胜,极前后际展转相续,如其所欲皆能照知。或有习性与此相违,随其所应但知少分,此显去来非现有性。但得通者自因缘力胜劣不同,方便作意有差别故,自心变似[12]曾当有法,体相不同远近有异。依此立有过去、未来时劫不同、通力胜劣,非谓实有过去、未来缘之起通照知远近。] [1] 尽所有智慧:即尽所有智。是指佛同时照见十方三世一切万法,森罗万象,而没有丝毫错误的智慧。 [2] 如所有智:是指一切万法虽然千差万别,但是佛能照见其本体“真空”的智慧。 [3] 宿住:此指“宿命通”。宿命通,顾名思义,宿命通就是能够知道过去世的能力,这过去世有指自己的,也包括他人的。《三藏法数》:“谓能知自身一世、二世、三世乃至百千万世宿命,及所作之事;亦能知六道众生,各各宿命,及所作之事,是名宿命通。” [4] 生死通:《杂集论》云:“死生通者:谓依止静虑,于观有情死生差别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余如前说。观诸有情死时生时,好色恶色,当往善趣,当往恶趣,后际差别。” [5] 二通:即宿住通与死生通。 [6] 三乘:拼音sān shèng,即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 [7] 用【大】,同【宋】【元】【明】【宫】 [8] 意【大】,思【元】【明】 [9] 余二乘:即除佛乘以外的声闻乘与缘觉乘余二乘。 [10] 有久习【大】,久修习【宋】【元】【明】【宫】 [11] 姓【大】,性【宋】【元】【明】【宫】 [12] 似【大】,改【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