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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课


二、破彼所答:

若作是念想:见瓶、乐等,凡所作者皆是无常,即能依义得解我等非所作者,理应常住。此亦不然。所以者何?既见瓶、乐等凡所作者为有体,相反,即能以此推知,我等凡非所作者应为无体。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
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If the unproduced is permanent Because impermanent [things] are seen to be products, Seeing that the produced exists Would make the permanent non-existent.

【词汇释难】

见:这里是了知的意思。

所作:“所”是被,“作”是造作、创造等。“所作”意思是被造作、被创造,有时也指被造作、被创造出来的有为法。

非作:即非所作。

【释文】无所有者,亦不应谓是常住,是故应言常性实有之事为无体,即如空华[1]

【释义】宝瓶柱子等外境诸法,与内境的苦乐感受等法,可以现见这些都是因缘所造作的,以所作故,这些法皆属无常,由此外道提出“我”等诸法是非所作法,应承认为常性之法。这种承认荒谬不经,经不起正理观察。既然瓶柱苦乐感受诸法,人们都可以现见彼等是所作法,皆成立为无常,那对“我”等法也应承认为无有常性之法。常有我实际上如同虚空花一般,因为非所作的有为法,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到的。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是凡夫有情在相续中以无明妄计而起的一种错误执著,是依五蕴境与非理作意生起的妄见,这样的法怎么会常有成实呢?此处之推理过程,诸初学者应明了,初二句是敌宗:瓶等是无常法,所作故,而我是常住法,非所作故。后二句内道破:既见瓶有所作成立无常,那么即可成立“我”等也不能有常性,是所作故。以所作因可成立无常,常与无常、所作与非所作是直接相违的关系,而常与所作、无常与非所作是间接相违的关系。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有余执言:唯异法喻,即名能立,异法遍故。比量本为遮余义故,现见遮相,所杂糅[2]缘能显义故。为定此义,复作是言:诸所作者既是无常,故知非作,理应常住。此言为显异法决定,此亦不然,随自意语不能如实显正理[3]故。所以者何?唯显异[4]义所遮事境名为同喻,其异法喻二分俱行可名为遍,若无同喻何所遍耶?不可说言自体自遍。又,诸比量欲遮余义,要有同法然后方成。同法若是无,异法应非有。离其同异二聚法外,更不许有余句义故。由此即破现见遮相,所杂糅缘能显于义。又,以不见所作为因,欲成有常,终无是义,以一切处未曾见有。故说颂曰: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

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论曰:见所作者皆是无常,谓非作者皆是常住。既见所作无常性有,应言非作常住性无。诸所作者既许有体,非所作者应许无体,以非作因于乐等有曾所未见龟毛[5]等无皆可得故。如是非作违害能立所依自相,非正能立为不尔耶?诸相违因若不遮碍自共所许,乃于自境能立相违自相差别。今此所依共许为有,若不共许,无容依此竞常无常,故非作因不能违害所依自相。]


[1] 空华:拼音kōng huā。隐现于病眼者视觉中的繁花状虚影。比喻纷繁的妄想和假相。

[2] 杂糅:拼音zá róu,交错混杂,浑然一体。

[3] 正理:拼音zhèng lǐ,正确的道理;正当的事理。

[4] 异【大】,意【明】

[5] 龟毛:拼音guī máo,全称“龟毛兔角”。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龟生毛,兔长角。本指战争的征兆。后比喻不可能存在或有名无实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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