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课 二、实有则与涅槃界中永尽诸苦之说相违: 复次,世尊于《杂阿含经》中云:“若彼色受阴,永断无余,究竟舍离、灭尽、离欲、寂没,余色受阴更不相续、不起、不出,是名为妙,是名寂静,是名舍离,一切有余爱尽、无欲、灭尽、涅槃。” 依此圣教则知于一切时处,即如颂曰:
【词汇释难】 无蕴:无有所依身五蕴。 无我:也无有依五蕴假安立的补特伽罗的人我。 【释文】“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者,究竟涅槃时,若有诸蕴亦有人我者,则于尔时,因有蕴有我故,应见有涅槃者。此于契经定有乖违[1],其涅槃亦不出生死。是故究竟涅槃时,不见有任何涅槃者。故次颂曰:“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夫[2]涅槃者,即是永尽诸忧苦。彼复因是实事[3]的体性故,须待所依,其所依者亦应是寂灭相。此所依者若蕴若我,俱不可得故,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宗当依何立实有般涅槃耶? 复有别释:涅槃实有论者,设复计有涅槃者,汝今计何以为涅槃,为所依耶?为能依耶?初且不然,所以者何?如颂曰:“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既无蕴无我,是则不见一者可灭度而般涅槃故,依何有涅槃耶?是故且说涅槃为所依者,其理不然。 复次,说涅槃为能依者,亦不出此过。所以然者?故复颂曰: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无所依处的能依者必无是处故。当于尔时,夫涅槃者,当为何物?计(此)都无所有者为常住,理必不然。是故无诸常住实有的涅槃法。 【释义】有情依修道智慧寂灭五蕴相续,断除一切迷乱分别念,证入无余涅槃时,一切二取迷现皆融入法界,此时既无有五蕴,也无有人我存在。既无有人我五蕴存在,依彼等安立的涅槃又怎么存在呢? 世尊在《阿含经》中说过:“永尽诸苦即名尽,乃至永断诸蕴、爱尽、离贪欲,名为寂灭涅槃 。” 涅槃是尽灭一切轮回苦谛所摄的五蕴人我等法,如是所依的补特伽罗不存,能依涅槃不可能实有存在。真正的涅槃解脱,不是一般凡夫人以分别心所能想象的,在真实证入涅槃时并无任何能依所依的分别,那时一切二取法皆已消融于寂灭之境。在凡夫心目中,往往以为获得究竟涅槃果位者,像本师释迦佛那样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佛身,然这些身相只是在众生面前的一种幻化,是一种非了义的显现。 玄奘大师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云: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起邪观,不能当见我。 大疏中言:“本颂前两句言所依不存在,后两句说能依不存在。”若能由此着手,即可彻底打破小乘行人对涅槃解脱的实有执著。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涅槃若有,必有所依。此所依者,若蕴若我,般涅槃时俱不可得。故说颂曰: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论曰:住无余依般涅槃位,前蕴永灭、后蕴不生,其中都无诸蕴相续。既不见有般涅槃者,依何说有真实涅槃?若于尔时亦许施设有其真实补特伽罗,便堕如来灭后定有见处过失。若于尔时不施设有补特伽罗,还同前过。般涅槃者既不可得,是故决定无实涅槃。以于世间都未曾见无贪等者有贪等故,设复计有涅槃所依,是则涅槃有所依故,应如贪等其性无常。又若涅槃体是有者,则有缘相而可了知,应如色等不出生死。如说:“世尊!若求涅槃体实有者,不出生死。所以者何?言涅槃者,永灭众相离诸散动。”此经义言,一切世间散动妄见皆永离故,彼所发起所取能取相永灭故,证得涅槃。是故涅槃决定非是一切有执所依缘处。有说二句知[4]其次第,涅槃永灭所缘众相,永离一切能缘散动。涅槃既绝众相散动,不可以有而取涅槃。然经说有涅槃界等,为破拨无涅槃者见。有执生死无始无终,决定无有般涅槃界,故佛说有烦恼众苦炽火永灭般涅槃界,无生、无灭、无相、无为究竟安乐。此立道理,显生死火非常相续永无灭期,从众缘生有损恼故,犹如世间山林炽火。谓生死苦虽无始来依众缘生相续无断,若遇善友闻法修行,无漏圣道现在前时,灭诸烦恼不起诸业,后苦不续,名曰涅槃,譬如世间薪尽火灭。然此涅槃圣道所证,究竟寂灭离诸性相,永绝一切分别戏论。所以契经种种宣说,皆为方便除妄见执。诸有智者应正觉知,勿谓涅槃是有无等。若于生死起诸分别,易作方便令其断除。若于涅槃起诸分别,其病深固难可救疗,是故不应执有无等。] 月称菩萨于《中观四百论大疏》中所引《杂阿含经》如下。 《杂阿含经》卷第三云: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5]。何等为五?谓色受阴[6],受、想、行、识受阴。 云何色受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7],及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受阴。复次,彼色是无常、苦、变易之法。若彼色受阴,永断无余,究竟舍离、灭尽、离欲、寂没,余色受阴更不相续、不起、不出,是名为妙,是名寂静,是名舍离,一切有余爱尽、无欲、灭尽、涅槃。 云何受受阴[8]?谓六受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受阴。复次,彼受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 云何想受阴[9]?谓六想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想,乃至意触生想,是名想受阴。复次,彼想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 云何行受阴[10]?谓六思身。何等为六?谓眼触生思,乃至意触生思,是名行受阴。复次,彼行受阴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 云何识受阴[11]?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复次,彼识受阴是无常、苦、变易之法,乃至灭尽、涅槃。 比丘!若于此法以智慧思惟、观察、分别、忍,是名随信行;超升离生,越凡夫地,未得须陀洹果,中间不死,必得须陀洹果。 比丘!若于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观察、忍,是名随法行;超升离生,越凡夫地,未得须陀洹果,中间不死,必得须陀洹果。 比丘!于此法如实正慧等见,三结尽断知,谓身见、戒取、疑。比丘!是名须陀洹果;不堕恶道,必定正趣三菩提[12],七有天人往生,然后究竟苦边。 比丘!若于此法如实正慧等见,不起心漏,名阿罗汉;诸漏已尽,所作已作,舍离重担,逮得己利,尽诸有结,正智心得解脱。”] [1] 乖违:拼音guāi wéi,违反。 [2] 夫:拼音fú,文言发语词:夫天地者。 [3] 实事:拼音shíshì,具体的事。 [4] 知【大】,如【宋】【宫】 [5] 五受阴:即五取蕴。佛书所说人的身心的五个组成部分。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6] 色受阴:又作“色取蕴”、“色蕴”。五蕴之一。众多因色,果色等转变破坏之法聚积为一,称为色蕴。 [7] 四大:拼音sì dà,佛教以地、水、火、风为四大。认为四者分别包含坚、湿、暖、动四种性能,人身即由此构成。因亦用作人身的代称。 [8] 受受阴:又作“受取蕴”、“受蕴”。五蕴之一。领略快乐、痛苦及不苦不乐之感觉心,同类众多,蕴积一体,称为受蕴。 [9] 想受阴:又作“想取蕴”、“想蕴”。五蕴之一。三或四缘聚合之后,即能了知义理。名言。生起想象,分别辨察外境差别不相混淆之心。同类众多蕴积一体,称为想蕴。 [10] 行受阴:又作“行取蕴”、“行蕴”。五蕴之一。心相应行及心不相应行等能使心于境或所缘发起作用,及使心于各种外境进行活动之心,同类众多蕴集一体,称为行蕴。 [11] 识受阴:又作“识取蕴”、“识蕴”。五蕴之一。眼识等能见能知外境本体,故能分别了知各自所缘本性之心。同类众多蕴积一体,称为识蕴。 [12] 三菩提:拼音sān pú tí,指三乘之人所得的菩提:又名三乘菩提,即声闻菩提、缘觉菩提、无上正等菩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