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课 二(破外部许我体是解脱所依)分三:一、破数论师所计具有思性的常我是解脱所依;二、破具有思种的常我是解脱所依;三、明我执永尽即是解脱。 一、破数论师所计具有思性的常我是解脱所依: 数论师等谓曰:“因了别功德[1]与思我别为异体时,大等流转生死的次第,就会永息不起。在解脱分位,一切诸变异皆悉止息[2],唯有思我离系独存故,实有解脱者——思我。已舍离前所说众过故,计度[3]应当是解脱。”(此亦不然,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常品》云: 我时舍诸德,离爱有何思? 若有我无思,便同无所有。 【释文】“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者,于获得解脱的我,在解脱位时,不应妄计有思性。如彼所宗:计我思惟觉所著义,思为其性如火之与暖其性不殊,许思性为我的本体,能如实了别(五唯等)诸所现境。自性了知思我欲受用(色、声、香、味、触)诸境时,即与思我相合,便次第出生诸根之聚[4],是思我所用境的能生因。若时享用诸境的思我由习少欲,于境离欲,尔时思我即得离爱。爱即是贪欲杂染。于彼已离爱染的思我而言,纵许有思性亦毫无功德。由彼思我,则于尔时,根本无法正受任何外境,因为一切因果体性的诸变异皆悉隐没不现故。是故解脱者——我,于涅槃分位有思性者,其理不然。 若于尔时,谓我无思性者,今当说颂征问:“若无思有我,岂非同无有?”本体与思性无二无别的我,若无思性,便计执为有性者,其理分明,便同于空无所有的石女儿[5]。 【释义】数论外道许一切所知法摄为二十五谛,其中神我是一种意识,是常有法,能享受一切现象等等,自性是其余二十三种现象之因。最后由神我思维认识实相,舍弃对诸现象的爱欲得到解脱时,二十三种现象融入自性,唯独剩下解脱的神我。若解脱真是如此,那你们所谓的解脱所依之神我,已离开对五唯五大等二十三种现象的思维执爱,此时他无有一切能享受的对境,既无有思维享受之对境,那么这种神我的意识思维又有什么功用呢?他已无有任何可思维缘依之境,纵然有思维能力也只能像白痴一样,起不到半点作用。无有作用的法如同虚空一般,自体尚无法成立,若将这样的法承认为解脱所依,诚然不能成立涅槃实有。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解脱的神我无有思维,既许无有思维,则神我也不存在。因彼等许神我与思维是等遍,就像火与热一样是同一体性,不可分离,思维不存在,则神我也成了子虚乌有之法,不能作为解脱的所依,既无所依,则能依涅槃也就如同空中楼阁,不可能实有存在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常品》云: [复次,数论外道作如是言:因果散坏悕望止息,唯有思我离系独存,尔时名为涅槃解脱。为破彼执,故说颂曰: 我时舍诸德,离爱[6]有何思? 若有我无思,便同无所有。 “我时舍诸德,离爱[7]有何思?” 论曰:随所现境分别受用,汝说名思,即执为我。此必不离根境和合,如是二事不离悕望,为满悕望根境和合,随所现境思即受用。般涅槃时悕望止息,因果散坏何得有思?既无有思,我亦非有,云何汝说唯有思我离系独存,尔时名为涅槃解脱?若汝复谓般涅槃时,虽无有思而有我在。此亦不然,故说颂曰: “若有我无思,便同无所有。” 论曰:汝宗计我,思为性相[8]。般涅槃时思既非有,性相俱灭更无所有,复依何物而说有我?] [1] 功德:此处的功德即指自性。又作“主物”。 《入行论·智慧品》云: 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 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 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 一体有三性,非理故彼无。 如是德非有,彼复各三故。 若无此三德,杳然不闻声。 [2] 止息:拼音zhǐxī,停止。 [3] 计度:拼音jìdù,估计;料想。 [4] 诸根之聚:即“十一根”。五作根:口、手、足、大、小便道;五知根眼、耳、鼻、舌、皮。及通二性的意根。共计为十一。 [5] 石女儿:拼音shínǚér,(譬喻)石女之儿,非有之譬也,如言龟毛兔角。 [6] 爱【大】,忧【宫】 [7] 爱【大】,忧【宫】 [8] 性相:拼音xìng xiāng,性就是诸法永恒不变的本性,相就是诸法显现于外可资分别的形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