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颂广释·破根境品

第三百五十九课


二、若已见色方为见行即为无用:

问曰:又若谓眼行至境界方可见色者,今应征问:为见已方行趣于其境耶?为不见而往趣于境界耶?此中何为?二俱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314』

若见色眼行,其行则无德,
或名所欲见,言定则成妄。
If the eye travels when the form is seen Its movement is of no benefit. Alternatively it is false to say What it intends to view is ascertained.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根境品》云:

若见已方行,行即为无用,

若不见而往,定欲见应无。

    或名:这里指反过来说。

【释文】若作是念想:见色后眼光方行趣于境界者,其行或说眼光行至色境则成无少功德。因为眼光往诣(境界)是为了求见于色,然其眼光在未行之初,既已睹见位处于此的色境故,其行即成毫无必要可言。若时谓言:不见而往者,则成所欲见者,不定能见。因为往趣于未见、未知的境界故,犹如瞽目[1]人所欲趣向不定能至也。

【释义】如果有人想:眼根见色时,是先见到了色境,而后眼根行动,至色境去缘取它。这是大谬不然[2]的想法,眼根的行动是为了见色,如果色境已经见到了,那它再行动又是为什么?又有何意义呢?实无有任何功德实义。已见之法,即无需再劳眼根去行动,已见某法之后,再去行动以求见它,唯是无义重复之举。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眼见色并非见后再行,而是未见境时,先要行动靠近所欲见的色境,如是就决定能见到对境。这也是大错特错的立论,若首先未见,就像盲人没有见外境一样,那么眼又向何处行动呢?自己首先对外境毫无所知,就说决定能见,无疑是愚痴虚妄的迷乱想法,就像某人先闭上眼睛不见一物,然后想“我要见石女儿”,说自己睁开眼睛就决定能见石女儿一样,对此谁人都可了知其虚妄。若如是观察,人们眼见色法也不成立,世俗诸法唯是虚假名言也。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根境品》云:

[又,眼趣色先见不见,二俱不然。故次颂曰:

若见已方行,行则为无用;

若不见而往[3],定欲见应无。

论曰:本为见色行趣于境,其色已见行复何为?见已方行,又违先立眼之与耳境合方知。亦不可言不见而往,眇[4]无指的行趣何方?如瞽目人所欲趣向不定能至,此亦应然。不见而往应无住期,或于中间遇色便止。期心往者或果所求,或由力竭中涂而住。如是二种理既[5]不成,更无第三,故非境合。]


[1] 瞽目:拼音gǔ mù,瞎眼。

[2] 大谬不然:拼音dà miù bù rán,意思是大错特错,与实际完全不符。出自《报任少卿书》。

[3] 往【大】,住【宫】

[4] 眇:拼音miǎo,瞎了一只眼,后亦指两眼俱瞎:眇视(a.用一只眼看;b.轻视)。“生而眇者不识日”。

[5] 既【大】,俱【宋】【元】【明】【宫】

Copyright © 2022-2025 龙慈国际佛学院 Nmibaf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