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课 三(破正生时有生自性)分三:一、总破;二、广释;三、摄义。 一、总破: 问曰:已生无有生,未生亦无生,已于有法、无法俱破其生相故。若尔者,何法当有生耶?谓正生时有生者。此亦不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366』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半生半未生,非一生时体; 或已未生位,应亦是生时。 《中论青目释·破去来品》云: [问曰:世间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 答曰: 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 【释文】“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者,若言正生时意谓半生半未生者,是则应无正生时。以法已生或是未生故。离已未生位,不得更有第三位可谓是生时体。既无生时体,不应谓言正生时有生。若言(已生未生)二分合名谓正生者,此中已生分既属已生位故,应名无生,如前已说:有法不生故;未生分既属未生位故,亦应无生,如前已说:无法不生故。若计已未生位谓正生时,是则去来二相,亦应是正生时。为明此义,故次颂曰:“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已得生用的已生者,因不正住故,唯属于过去世,而未生者则归于未来世。是故于此正生时计执有生者,是则应一切(过、现、未)三世,皆属于正生时。或应一切时处俱无正生时。 【释义】已生、未生皆无有生,于此多数人容易理解,然而对正生时有生的执著,很多人都难以舍弃。而实际上所谓的生时生,是一种模糊概念,如果加以观察,生时是一种相续,在这个相续中可以分半生半未生,半生的属已生,半未生的属未生,除此二分外,并不能找到一个正在生的法,哪怕在最细微的刹那中,也不会成立一个真实的正生。这种观察,是在时间上的分析方法,如果对时间进行观察,现在时不会真实成立,因此生法也如此,任何一种正在生的法,其中除了已生、未生外,无有正在生的存在。如果许已生未生之间存在正生,那么这种正生实际上是已生与未生,如是应成一切时都可成为正生时,这显然是不能为正常人接受的观点。所以,生时生唯是人们的迷乱假立概念,并无自性成立的可能。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有为相品》云: [复次,已生未生,生用已灭及未得故,俱无有生。除已未生,有生时体不可知故,亦无有生。若言生时二半为体,谓生半分、半分未生。此亦不然,故次颂曰: 半生半未生,非一生时体; 或已未生位,应亦是生时。 论曰:半生未生非生时体,生未生故,如已未生。如已未生有二相别非生时体,生时亦然,有生未生二种相异,如何可立为一生时?或应已生及未生位,亦共合说为一生时,有生未生二相异故。如汝所执半生未生,此显生时已未生位皆失自性,故定无生。岂不生时具有二相,已生半分、半分未生,已生未生各有一相,如何可难令互相成?一一别观可生时异,总观二相岂异生时?若言生时体一相二,已未生位体二相殊,故已未生与生时异,如何体一二相相违?相既不同,体应成二,非一有分从二分生,勿违生时二半为[1]体。若半已起名作生时,半既未生应名未起。又半生已生用已无,半复未生生用未有,如何二半合立生时?若生用无名生时者,已未生位应名生时,便失自宗三位差别。故离二位无别生时,生时既无二位非有,是故诸法决定无生。] [1] 为【大】,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