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课 二(广释)分四:一、观察生时义而破;二、破许去来之间住的法为正生时;三、破许已生前位的法体为正生时;四、破许未生为正生时。 一、观察生时义而破: 复次,若计实有正生时,今应征问:为作生时体?为不作生时体?二俱有过。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367』
【词汇释难】 玄奘大师译《大乘广百论·破有为相品》云: 生时若是果,体即非生时; 生时若自然,应失生时性。 【释文】正生时的法体,由于正处于生时体的自本相故,是则不须更有所作。若法不作生时体,亦应不成为是正生时,以法尚未作成生时体故。如法作为生时体,是则不须更作生时体;如是若法不作生时体,亦应不成有正生时。既无生时体,应无正生时。 【释义】若正生时有自性,那么正生时是正在造作生时体,还是不造作生时的体?若许正生时正在造作或说以作业形成生时的体,那么正生时本体应该还没有产生,以正在造作的原故。而本体尚未产生,又怎么能说正生时有自性呢?若许正生时不需为生时体造作,既无有生的作业,即不能成立为正生时,因正生时是正在生起的时候,理应有生起果的作业。以观察生时是否在为生起本体而作业,即可很明了地知道生时生不会真实成立,以生时造作体或不造作体都不可成立为正生时。人们常常认为,正在造作某法的本体时,即是该法的正生时,其实这是没有观察而生起的错误观念,若需要造作,其本体即不应许为已生,而本体尚未有,又怎么会有该法的生呢?如同石女儿,其体未有,故也无有生等诸相。 《大乘广百论·释论·破有为相品》云: [复次,应问迷徒:生时自性为因缘起?为是自然?初且不然,故次颂曰: 生时若是果,体即非生时; 生时若自然,应失生时性。 “生时若是果,体即非生时。” 论曰:若生时体从因缘生,即非生时,已有体故。未来将起故名生时,未来体无,说谁为果?若言此位观待当来,至现在时名为果者,亦应说近,何立远名?如是生时非已生故,如未生位非实生时。又此生时时远摄故,如已灭位,何谓生时?若言生时体虽未有,众缘会故已得近名,同是未来体俱非有,余远此近差别何缘?亦违汝宗去来皆远,故汝所执但有虚言。后亦不然,故次颂曰: “生时若自然,应失生时性。” 论曰:若生时体非因缘生,应是无为,失生时性。若非缘起得名生时,一切无为应生时摄。又非缘起应类空花,体既是无,岂生时摄?若体非有名作生时,即一切无应生时摄。是故诸法无实生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