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 第二十品 观因果品

第八十课


二、观察有无接触不合理: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接触,因怎么能产生果法?若因果接触,因怎么能产生果法?

若因果没有接触,因怎么生果呢?不可能生果。如果从未接触过的法之间也有生的关系,那么石女的儿子也可以生果。

若因和果互相接触,因也不能生果。因为互相接触的法只能共同存在,既然果法已经存在,那就不必依靠因产生了;并且,共同存在的因果互不相干,这样也就失去了观待的关系。

接触不接触的理论并不是抉择名言的理论,而是抉择甚深空性的胜义理论。不仅是世间人,即使是佛教的有实宗,也无法对接触不接触的问难给出正确的答案。所以,观察名言因果的时候不能用“接触还是不接触”,只能说“因缘聚合时可以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饶益众生就会感受安乐,伤害众生就会感受痛苦,这是名言的无欺缘起。这与化学实验其实没有什么差别,在化学实验中,因缘一旦具足,反应物就会产生,这就是无欺的规律;同样,善业成熟就会获得安乐,恶业成熟就会感受痛苦,这是必然的规律。可惜的是,为什么世人只承认化学反应,而不承认善恶因果呢?

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一定要通达这些问题,否则就容易误入歧途,有些人喜欢说大话:“《中论》说因果不存在,三宝也不存在,一切是空性的……”于是,在行为上不取舍因果。前不久,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我现在住于明空无二的境界当中,不需要因果了。”我在法王面前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听法王说过“因果不重要”,这根本不是法王如意宝的传统。上师如意宝说过:作为修行人,既要重视世俗的善根,又要重视胜义的善根。胜义的善根就是安住于大中观、大圆满的境界,观修心的本性;世俗的善根就是念咒语、磕头、修加行以及听闻佛法等。上师如意宝还以比喻说明:骑马的时候,如果两只脚都蹬在脚蹬[1]里,这样就最稳当;退一步来说,即使一个脚踏空,另一个脚还可以稳住。所以,大家应该同时修习世俗和胜义的善根,这样即使胜义的善法没有修成,也还有世俗的善法可以依靠。所以,希望大家重视因果法,千万不要误入歧途。

修行人是应该有一些修行的境界,但有些人整天讲“境界”,而闻思的智慧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愚笨者非常可怜。没有境界的人最爱炫耀自己的“境界”,真有境界的人却根本不会说自己的境界。所以,大家不要讲很多“境界”,应该好好取舍因果。大家一定要重视世俗的功德,还处在世俗中时就应该修一些世俗的善法。如果放弃世俗善法,只是从《般若经》、《大圆满》中拿一两句“没有因果”的句子来安慰自己,这只是自欺欺人[2]而已,并没有多大意义。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懒惰,取舍能力差,反而以这种方式安慰自己。不过佛学院里这种人不多,社会上比较多。希望大家不要学这些,应该随学上师如意宝的优良传统。

五(观察空不空而破)分二:一、离果不离果之因不能生果;二、因不能生空不空之果。

一、离果不离果之因不能生果: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中没有果,因怎么能产生果法?若因中存在果,因怎么能产生果法?

“若因空无果,因何能生果?”若因上根本不存在果,那这种以果法空的因能不能生果呢?根本不可能。《显句论》说:因上空无果,则与非因相同,非因岂能生果?[3]《青目释》云:“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云何能生子?[4]”如果因上不存在果也可以生果,那么石头也可以生黄金,柱子也可以生孩子,摄像机也可以生牦牛……

“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如果果在因上不空,也就是因上存在果,那怎么还要因来生呢?已经存在的果不必生。就像母亲已经生了儿子,那这个儿子就不必重新生了。

二(因不能生空不空之果)分二:一、不空之果不能生灭;二、空果不能生灭。

一、不空之果不能生灭: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法不空则不生,果法不空则不灭。果法不空的缘故,不生也不灭。

若认为:果法应该存在,因为果法有生有灭。

破曰:不空的果和空的果都不能生灭。

首先,不空的果不能生灭。如果果法的本体不空,那它就不需要产生;如果果法的本体不空,那它也不会灭尽。其实这种不空的果法在世间是根本不存在的[5]。万法的生灭以现量可见、比量可知,如果认为存在实有不空的果,那就等于否认了万法的生灭。[6]

二、空果不能生灭: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法空的缘故不生,果法空的缘故不灭。因为果法不存在,所以不生亦不灭。

其次,空的果也不能生灭。空的果也就是不存在的果,这样的果不管聚集多少因缘也不可能产生;没有产生也就不会有灭尽。《显句论》云:“如同虚空一般。”[7]虚空没有本体,自然不会有最初之生;没有生,也就不会有中间的衰老和最终的灭亡。所以,如同虚空一般的果法无有生灭。

六(观察一体他体而破)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一、略说: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是异者, 是事亦不然。

因果是一体,这种事终究不合理;因果是异体,这种事也不合理。

如果因和果就像火和火的热性一样是无二无别的一体,这不合理。谁会承认种子和芽是一体呢?如果因果像东方的瓶子和西方的柱子一样是别别分开的他体,这也不合理。他体之法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法又怎么能成为因果呢?

二、广说: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如果因和果是一体,那么能生和所生就成为一体;如果因和果是他体,那么因则与非因相同。

这一颂具体解释因果一体或他体的过失。

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能生和所生就变成一体了。大家都知道,依靠眼根产生眼识,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眼根和眼识就成了一体;依靠父亲才有儿子,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父亲和儿子就成了一体,但谁会这样认为呢?在月称论师的《显句论[8]》、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以及全知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都使用了这两个比喻[9],清辩论师使用的则是父子和火薪的比喻[10]

另外,如果因和果是一体,那么农民为了收获庄稼而辛勤耕耘就没有用了,修行人为了获得佛果而精进修持就失去意义了……如是有无穷的过失。

因和果是他体也不合理。如果因和果是他体,那么因就等同非因,如是则种子不能生苗芽,母亲不能生儿子;或者非因就等同因,如是则火焰能生黑暗。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他体”并不是像前天的种子和今天的苗芽这样非同时的两个法,学过《入中论》的人都知道:一者存在另一者不存在不能叫他体,两个事物的自相都存在才能成为真正的他体。

既然因果一体他体都不成立,而一体他体之外又没有其他安立因果的方式,这就说明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因果。

作为修行人,闻、思、修行应当齐头并进,一方面要通达理论,一方面也要实修。希望大家都不要落入一边。如果只是盲修,从来也不听课,这不是真正的修行人;如果只是闻思,从不修行,这也不是真正的修行人,大家也不能像学术界的人士那样,眼光总是向外观察,从来不内观自相续的烦恼,应该在谨慎取舍因果的基础上修习空性。

最近很多道友都喜欢背诵了,这是个好现象,因为有无背诵对自己的影响完全不同。十年前我背了《量理宝藏论》,现在翻译的时候还是觉得特别熟悉。看着汉文的颂词,藏文就能直接浮现在脑海中。通过背诵论典还能在阿赖耶上熏习深厚的习气,这对生生世世都有非常大的利益。


[1] 脚蹬:拼音jiǎo dēng,在马背上专供踏脚的部件。

[2] 自欺欺人:拼音zì qī qī rén,自欺欺人指既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3] 《中论释·明句论·观因果品》云:

[复次,颂曰: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许因能生果者,为空无果因能生果?为不空有果因能生果?此中若因空无果,谓离于果法的因则不能生果,即同于非因空无有果故。若因不空有果者亦不能生果,已有果故不应复生,如已有(自体)的天授。以是因缘故,且说若因空无果若因不空有果皆不能生果。]

[4] 《中论青目释·观因果品》云:

[复次,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无果者,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应复生。]

[5] 《中论·观四谛品》云:

未曾有一法, 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 无不是空者。

[6] 《中论释·明句论·观因果品》云:

[今当征问:所可生果为空?为不空?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若不空者即非缘生,自性有住故,如是自性有住者则不生,自性无转变故不灭。如是若许果不空则成不生不灭。既不如是认许故,果非不空,以其许有生灭故。]

[7] 《中论释·明句论·观因果品》云:

[今说果空亦不然,应成无生灭故。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此中所言“空”者,谓无自性义。若法无自性,云何能生灭?譬如虚空等无自性者则不见有生灭相。是故谓果为空者,亦成不生亦不灭。]

[8] 月称菩萨于《中论释·明句论·观因果品》中云: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若因果是一者,应成生及所生二事为一。是二非一,否则父与子,眼与眼识亦应是一。是故且说因果为一者则不然。

今说因果是异者亦不然。何以故?因果若异者,异法无相待故,应成果不待因。是事亦不然。以是义故,因果若异者,是事亦不然。如是以正智推求,不得有若一若异相者,则不名是能所生法,是故因不生果。]

[9] 麦彭仁波切于《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观因果品》中说: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如果因法与果法为一体,则能生及所生成为了一体;如果因法与果法二者以本体成立为异体,则因法与非因二者也就完全相同了。如果因果为一体,则有父与子、眼根与眼识成为一体的过失;如果因果为异体,也即互为他体而不相观待,则有油灯产生黑暗等过失。]

[10] 分别明菩萨于《般若灯论释·观因果和合品》中言:

[因果若一者, 能所则为一;

 因果若异者, 因则同非因。

释曰:此谓汝不欲得能生所生二如父与子,云何为一?亦如火与薪,云何得一?此之二喻,世间共见。以是故我今说验,因之与果不得为一。何以故?能生所生有异故,譬如父子二。此谓计一者过。

复次,执异者云何?谓因与果异故,譬如一切非因法。而汝不欲因同非因,汝意欲得因果二法相续不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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