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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课 答曰:若尔者,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1] 若见者即是闻者,见、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2]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若见者时亦应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故,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应俱用。 复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3]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应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4]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 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5]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耳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1]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见者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一一若先有,是义则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若见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一一有先住,如是非道理。 [2]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若见闻者异,受者亦差别。 见闻者不同,是我则多体。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若见闻各异,受者亦复异, 见时若能闻,即成多我体。 [3]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眼耳及受等,所从生诸大, 于彼诸大中,取者不可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眼耳等诸根、受等心所法, 彼从诸大生,彼大无先住。 [4]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无对应偈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眼耳等诸根,受等心所法, 若无先住者,眼等亦应无。 [5]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眼先无取者,今后亦复无, 以无取者故,无有彼分别。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彼眼等先无,今后亦复无, 以三时无故,有性皆息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