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九品 观本住品 青目释

第三十四课


答曰:若尔者,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1]

若见者即是闻者,见、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2]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若见者时亦应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故,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应俱用。

复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3]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应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4]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

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5]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耳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1]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见者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一一若先有,是义则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若见即闻者,闻者即受者,

一一有先住,如是非道理。

[2]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若见闻者异,受者亦差别。

见闻者不同,是我则多体。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若见闻各异,受者亦复异,

见时若能闻,即成多我体。

[3]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眼耳及受等,所从生诸大,

于彼诸大中,取者不可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眼耳等诸根、受等心所法,

彼从诸大生,彼大无先住。

[4]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无对应偈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眼耳等诸根,受等心所法,

若无先住者,眼等亦应无。

[5] 一、《般若灯论释·观取者品》云:

眼先无取者,今后亦复无,

以无取者故,无有彼分别。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先分位品》云:

彼眼等先无,今后亦复无,

以三时无故,有性皆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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