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课 问曰:若诸法尽空,将不堕断灭耶?又不生不灭,或堕常耶? 答曰:不然。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先说实相无戏论,心相寂灭,言语道断;汝今贪著取相,于实法中见断、常过。得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若果异因则是断,若不异因则是常[3]。 问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4]? 答曰: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5] 若行道者能通达如是义,则于一切法,不一不异、不断不常。若能如是,即得灭诸烦恼戏论,得常乐涅槃[6],是故说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间言:“得天甘露[7]浆,则无老病死、无诸衰恼。”此实相法是真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佛说实相有三种: 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为声闻法。 若生大悲、发无上心,名为大乘。 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若佛度众生已,入无余涅槃,遗法灭尽,先世若有应得道者,少观厌离因缘,独入山林远离愦闹、得道,名辟支佛[10]。 [1] 实相:《妙法莲华经·方便品》云: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2]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从缘所起物,此物非缘体, 亦不离彼缘,非断亦非常。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若法从缘有,而不即是因, 亦不异于因,故非常非断。 [3] 《中论释·明句论·观我品》云: [就世间实相而言:颂曰: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譬如依于谷子缘生稻芽。凡依因缘生果者,是则不可说若即,种不即是芽,否则所生、能生应成为一故。是则父子二事亦应一。以其是一故,于芽位亦应见种如芽自体;或应如种,亦应不见有芽。若事如是者,种子应成常有。许种无灭相故。是则即堕于常有论者,当得有大过。应成无因果等诸法。是故说因即果者则不称正理。 “亦不异因”者,亦不是离种有芽。是则应成无种亦能生芽过。 如《中论·观和合品》云: 若离从异异, 应无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种子于苗芽位亦应相续不断故,即成因果有错乱过。得立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 如圣天论师于《中观四百论·破我品》中说: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如契经云: 如由种生芽,种不即是芽, 亦不异于芽,故不断不常。] [4] 利:义谓“胜利”。言“胜利”者,所谓师资开悟证得如其次第。如彼六师诸外道等,虽闻正法而无所证,非佛于彼无愍济心,亦非圣教不中正理,以于世间所应度者,闻佛圣教皆已度讫。 [5]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不一亦不异,不断亦不常, 是名诸世尊,最上甘露法。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 无一义多义,不断亦不常, 此诸佛世尊,正法甘露句。 [6] 涅槃:脱离忧苦,超脱忧愁。旧译寂灭、尽灭。梵音译作涅槃、般涅槃。 [7] 甘露:拼音gān lù,指甜美的雨露。佛教语。梵语的意译。喻佛法、涅槃等。 [8] 辟支佛:拼音pì zhī fó,佛教语。梵语辟支迦佛陀的略称。三乘中的中乘圣者。因其观十二因缘法而得道,故亦意译为“缘觉”;因其身出无佛之世,潜修独悟,又意译为“独觉”。 [9]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诸佛未出世,声闻已灭尽, 然有辟支佛,依寂静起智。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正觉不出世,声闻复灭尽, 彼缘觉正智,从于厌离生。 [10] 《中观四百论大疏·净治弟子品》云: [设若由于某些因缘尚未具足者,则如颂曰: 今生知真性, 设未得涅槃, 后生无功用, 定得如是业。 为现见真如圣智而精勤修学,设若在即生中未得作苦边的离欲涅槃胜位。但是由于成就了知真性的第一义圣智故,在后生来世当中则无须功用勤作,决定能得到涅槃(圣果),如同受是业报。譬如,由无明使然所造的定业,设若即于今生未曾受报,但是就如同种子前一甫灭,苗芽、叶子、花果等遂即得生一般。在后生来世当中毋庸置疑定当感得其果。 《中论·观法品》云: 若佛不出世, 声闻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如彼,食啖芒果后植种其子喻。 <食啖芒果后植种其子喻> 譬如,若人食啖成熟的芒果后,将其种子毫无损伤地植种于沃壤肥泽的田地中。虽然无法辄得其果,然而在其余诸时,则能丰获大利。因为能够如其所愿地获得累累硕果 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