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八品 观我法品

第六十五课


问曰:若诸法尽空,将不堕断灭耶?又不生不灭,或堕常耶?

答曰:不然。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1], 不断亦不常。[2]

先说实相无戏论,心相寂灭,言语道断;汝今贪著取相,于实法中见断、常过。得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若果异因则是断,若不异因则是常[3]

问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4]

答曰: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5]

若行道者能通达如是义,则于一切法,不一不异、不断不常。若能如是,即得灭诸烦恼戏论,得常乐涅槃[6],是故说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间言:“得天甘露[7]浆,则无老病死、无诸衰恼。”此实相法是真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8]智, 从于远离生。[9]

佛说实相有三种:

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为声闻法。

若生大悲、发无上心,名为大乘。

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若佛度众生已,入无余涅槃,遗法灭尽,先世若有应得道者,少观厌离因缘,独入山林远离愦闹、得道,名辟支佛[10]


[1] 实相:《妙法莲华经·方便品》云:

[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2]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从缘所起物,此物非缘体,

亦不离彼缘,非断亦非常。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若法从缘有,而不即是因,

亦不异于因,故非常非断。

[3] 《中论释·明句论·观我品》云:

[就世间实相而言:颂曰: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譬如依于谷子缘生稻芽。凡依因缘生果者,是则不可说若即,种不即是芽,否则所生、能生应成为一故。是则父子二事亦应一。以其是一故,于芽位亦应见种如芽自体;或应如种,亦应不见有芽。若事如是者,种子应成常有。许种无灭相故。是则即堕于常有论者,当得有大过。应成无因果等诸法。是故说因即果者则不称正理。

“亦不异因”者,亦不是离种有芽。是则应成无种亦能生芽过。

如《中论·观和合品》云:

若离从异异, 应无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种子于苗芽位亦应相续不断故,即成因果有错乱过。得立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

如圣天论师于《中观四百论·破我品》中说: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如契经云:

如由种生芽,种不即是芽,

 亦不异于芽,故不断不常。]

[4] 利:义谓“胜利”。言“胜利”者,所谓师资开悟证得如其次第。如彼六师诸外道等,虽闻正法而无所证,非佛于彼无愍济心,亦非圣教不中正理,以于世间所应度者,闻佛圣教皆已度讫。

[5]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不一亦不异,不断亦不常,

是名诸世尊,最上甘露法。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

无一义多义,不断亦不常,

此诸佛世尊,正法甘露句。

[6] 涅槃:脱离忧苦,超脱忧愁。旧译寂灭、尽灭。梵音译作涅槃、般涅槃。

[7] 甘露:拼音gān lù,指甜美的雨露。佛教语。梵语的意译。喻佛法、涅槃等。

[8] 辟支佛:拼音pì zhī fó,佛教语。梵语辟支迦佛陀的略称。三乘中的中乘圣者。因其观十二因缘法而得道,故亦意译为“缘觉”;因其身出无佛之世,潜修独悟,又意译为“独觉”。

[9] 一、《般若灯论释·观法品》云:

诸佛未出世,声闻已灭尽,

然有辟支佛,依寂静起智。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法品》云:

正觉不出世,声闻复灭尽,

彼缘觉正智,从于厌离生。

[10] 《中观四百论大疏·净治弟子品》云:

[设若由于某些因缘尚未具足者,则如颂曰:

今生知真性, 设未得涅槃,

后生无功用, 定得如是业。

为现见真如圣智而精勤修学,设若在即生中未得作苦边的离欲涅槃胜位。但是由于成就了知真性的第一义圣智故,在后生来世当中则无须功用勤作,决定能得到涅槃(圣果),如同受是业报。譬如,由无明使然所造的定业,设若即于今生未曾受报,但是就如同种子前一甫灭,苗芽、叶子、花果等遂即得生一般。在后生来世当中毋庸置疑定当感得其果。

《中论·观法品》云:

若佛不出世, 声闻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如彼,食啖芒果后植种其子喻。

<食啖芒果后植种其子喻>

譬如,若人食啖成熟的芒果后,将其种子毫无损伤地植种于沃壤肥泽的田地中。虽然无法辄得其果,然而在其余诸时,则能丰获大利。因为能够如其所愿地获得累累硕果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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