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九品 观时品

第六十七课


问曰:若不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而有何咎[1]

答曰: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2]

不因过去时,则不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不因过去时有现在时者,于何处有现在时?未来亦如是,于何处有未来时?是故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现在时。如是相待有故,实无有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3]

以如是义故,当知余未来、现在亦应无,及上、中、下,一异等诸法亦皆无。如因上有中、下,离上则无中、下;若离上有中、下,则不应相因待。因一故有异,因异故有一;若一实有,不应因异而有;若异实有,不应因一而有。如是等诸法,亦应如是破[4]

问曰:如有岁、月、日、须臾等差别,故知有时。

答曰: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5]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6]

时若不住,不应可得;时住亦无。若时不可得,云何说时相?若无时相则无时[7]

因物[8]生故则名时,若离物则无时。上来种种因缘破诸物,物无故何有时[9]


[1] 咎:拼音jiù,〈名〉过失,罪过。

[2] 一、《般若灯论释·观时品》云:

不待过去时, 彼二则不成,

现在及未来, 是则无有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时品》云:

见在及未来, 若不因过去,

即无彼二时, 不因过去故。

[3] 一、《般若灯论释·观时品》云:

与过去无别, 余二次第转,

及上中下品, 一体等应观。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时品》云:

若因过去时, 或不因过去,

如是余二时。 此如前所说,

上中下等法, 应知无一异,

  亦无次第转。

[4] 一、以现在时为参照物,类遮过去、未来时如下:

若因现在时, 有过去未来,

过去及未来, 应在现在时。

若现在时中, 无过去未来;

过去未来时, 云何因现在?

不因现在时, 则无过去时,

亦无未来时, 是故无二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二、以未来时为参照物,类破过去、现在时如下:

若因未来时, 有过去现在,

过去及现在, 应在未来时。

若未来时中, 无过去现在。

过去现在时, 云何因未来?

不因未来时, 则无过去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三、以观察三时之理,类推一切三法如下:

若因于上品, 有中品下品,

中品及下品, 应在上品中。

若因上品中, 无中品下品;

中品及下品, 云何因上品?

不因于上品, 则无有中品,

亦无有下品, 是故无二品。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品,

善不善无计, 欲色无色界,

见可见见者, 作可作作者,

生住灭等法, 前中后三相,

一切尽无余, 是等法皆无。

[5] 一、《般若灯论释·观时品》云:

不取不住时, 住时亦不有;

可取不可取, 云何可施设?

 二、藏文版《中论颂·观时品》云:

不住时叵取, 若有可取时,

是住亦非有, 叵取时安说?

[6] 一、《般若灯论释·观时品》云:

此彼体相待, 世谛法如是;

第一义无体, 离体何有时?

因物故有时, 离物无有时,

亦无少物体, 何处时可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时品》云:

时不住无取, 时住亦无有,

离时何有体? 异体亦无时。

[7] 《中论释·明句论·观时品》云:

[问曰:应有如是时,何以故?有分量故。若无时则无分量,如驴无角不可说有分量。由有时故,则有刹那、罗婆、摸呼多、昼、夜、半月、一月、时行、年双等分量。以有时分,是则有时。

答曰:若使有时者,则应有时分。然今无时,所以者何?故次颂曰:

不住时叵取, 若有可取时,

是住亦非有, 叵取时安说?

此中若离刹那等分有时者,则可用刹那等分量得时体。然用刹那等分可量取的常住时体则不可得。如是不取不住时,义谓不住故是时不可取。

若谓时间绝对有恒常安住的自体,其体可用刹那等分筹量。如偈所言:

时节熟众生, 及灭减众生,

世眠时节觉, 谁能欺时节?

有如是等相的时体得住者。

驳曰:由刹那等分显明可取的时住体不可得。若复征问:云何无时体得住者?

答曰:因为离刹那等分不得有时体故。又计此时体为有为?为无为?(有为、无为)二者于<观三相品>中说偈俱破。

如论偈言: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以是故知可得筹量的时住体则无。时若如是不住,叵得而不可取,叵得不可取者,云何可说有刹那等时相?故次颂曰:

“叵取时安说?”

是故知无时。]

[8] 《壹输卢迦论》云:“凡诸法、体、性、法、物、事、有名异义同,是故或言体、或言性、或言法、或言有、或言物,莫不皆是有之差别。正音云私婆婆,或译为自体体,或译为无法有法。或译为无自性性。”

[9] 《中论释·明句论·观时品》云:

[问曰:所言‘无一离色等自性成立常有的时体’者,是言属实。然依色等诸行所立的时体则可用刹那等名予以诠表。故无前过。

答曰: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设许如是因物立名有时,若时无物,亦定应无其果——时体。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物尚无所有。”

上来种种因缘广破诸物,后亦当破,若时无有一物故,何得当言有时体?故说颂曰:

“何况当有时?”

无时故,其量刹那等分亦无。是故何得因有时量而得立有时体耶?故知诸法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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