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 第四品 观五阴品 青目释

第十五课


复次,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1]

二处有色因则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为色因;若先因中无色,亦不名为色因[2]

问曰:若二处俱不然,但有无因色,有何咎?

答曰: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3]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何况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分别名凡夫,以无明爱染贪著色,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4]说因中有果无果等[5]。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不应分别。

复次,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6]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细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异;如布似缕则不名布,缕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缕不成绢[7],粗缕无出细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8]

四阴及一切法,亦应如是思惟破[9]。又今造论者[10],欲赞美空义故[11],而说偈: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12]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13]

若人论议时,各有所执,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则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实无常则无业报,眼耳等诸法念念灭,亦无有分别,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

若依空破常者,则无有过。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问答,尚应依于空法,何况欲求离苦寂灭相者!


[1] 一、《般若灯论释·观五阴品》云:

色若已有者,则不待色因;

色若先无者,亦不待色因。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若已有色者,色因无所起;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2] 《中论青目释·观因缘品》云:

 [复次,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

[3] 一、《般若灯论释·观五阴品》云:

无因而有色,是义则不然;

是故于色境,不应生分别。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无因而有色,是事亦不然;

是故于色中,离有无分别。

[4] 戏论:拼音xì lùn,谓错误无意义之言论。即违背真理,不能增进善法而无意义之言论。

[5] 《中观四百论·破时品》云: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6] 一、《般若灯论释·观五阴品》云:

若果似因者,此义则不然;

若果不似因,义亦不应尔。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果若似于因,此说即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7] 绢:拼音juàn,一种薄而坚韧的丝织物:绢本。绢花。绢素。手绢儿。

[8] 一、《般若灯论释·观五阴品》云:

受阴及心阴,想行一切种;

如是等诸法,皆同色阴遮。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所有受心想,诸行一切种;

及余一切法,皆同色法说。

[9] 此中以受为例而说偈曰:

若离于受因, 受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受, 受因不可得。

离受因有受, 是受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若离受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若已有受者, 则不用受因;

若无有受者, 亦不用受因。

无因而有受,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受。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10] 造论者:义谓论主——龙树菩萨。

[11] 《回诤论》云:

若人信于空,彼人信一切;

若人不信空,彼不信一切。

[12] 一、《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彼一切诸法,皆同色法说;

若诤论安立,随所起即空。

 二、《中论释·明句论·观五阴品》云:

 [如中观师欲明一法是空性,余一切法亦复如是。故次颂曰:

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

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此中所言“辩论”者,即是遣破他宗。即以性空为因言明“色无自性”如是以破自性论者时,若人意欲答辩:“谓受等有故,如是色亦应有。”是人如是等类的答辩,是则不成答复。所以者何?当知受等诸法的有相,俱同于所立色的有相。如色及色因,一异中求不可得。如是触缘受、与识俱生的想、无明缘行、行缘识亦尔。如受等与其因等,若一、异中求俱不可得。如是一切俱同于所立(色)。如言受等俱同于所立(色),能相、所相,因、果,分及有分等一切诸法俱同于所立色。由于是人的一切言辞句义皆同所立故,何得言有问答?于论中所作的一切答辩论主则教谏中观师用:“俱同所立故。”]

[13] 一、《般若灯论释·观五阴品》云:

若观一物体,则见一切体;

如是一物空,一切皆空故。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五蕴品》云:

若见一物性,一切法亦然;

若解一法空,一切皆空故。

言说有所得,诸所作皆空;

一切无所得,一切皆成就。

 三、《中论释·明句论·观五阴品》云:

 [如破他宗所用理,解说亦尔。故次颂曰:

解说空性时,若人言其过,

是则不成过,俱同于所立。

 当知在解说空性时,若有弟子等人言其有过者,其过如前亦同于所立。

 如《中观四百论·净治弟子品》云:

说一法见者,即一切见者,

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

 《大集大虚空藏菩萨所问经》中亦说:

若知一法同诸法,如幻阳炎无所取;

虚妄空寂不常恒,彼人不久成真觉。

 复次,《月灯三昧经》云:

如汝知我相,慧析一切法,

其性亦如是,清净如虚空。

以一知一切,以一切知一,

 虽有种种说,而不起于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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