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目释 第十七品 观业品

第五十五课


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1]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2]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

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3]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4]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5]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6]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7],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

如谷种喻[8],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9]

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10]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11]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12]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

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13]


[1]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若住至受果,此业即为常,

业若灭去者,灭已谁生果?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业住至果熟,彼业即是常,

若灭即成无,云何有果生?

[2] 一念:拼音yī niàn,一动念间;即心之一刹那顷。

[3]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如芽等相续,而从种子生,

由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若不先植种,果生即不能,

因随果法中,从芽等相续。

[4]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种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而后果,不断亦不常。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若芽等相续,芽等复生余,

种先而果后,不断亦不常。

[5]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起,

从是而起果,离心无相续。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若心有相续,心法即现转,

果若离于心,无相续可转。

[6]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故业在果先,不断亦不常。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业先而果后,不断亦不常。

[7] 世亲造,唐·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破执我品》云:

[从业相续转变差别,如种生果。如世间说“果从种生”,然果不随已坏种起,亦非从种无间即生。若尔,从何?从种相续转变差别,果方得生。谓种次生芽、茎、叶等,花为最后,方引果生。若尔,何言“从种生果?”由种展转引起花中生果功能,故作是说。

若此花内生果功能非种为先所引起者,所生果相应与种别。如是虽言“从业生果”,而非从彼已坏业生,亦非从业无间生果,但从业相续转变差别生。

何名“相续”、“转变”、“差别”?

谓业为先,后色、心起,中无间断,名为“相续”;即此相续,后后刹那异前前生,名为“转变”;即此转变,于最后时,有胜功能无间生果,胜余转变,故名“差别”。]

[8] 如谷种喻:谓经部譬喻者。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113云:

[譬喻者说:“身、语、意业皆是一思。”]

[9] 《中论释·明句论·观业品》云:

[汝说谷种喻,业果亦如是。故次颂曰: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初善心、善心相应等法,得生其果——心法相续。若是善心熏习的相续完具俱有因时便能得生爱果。若无心者——离于初心,则无相续得生。以是故说: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若此善心如阿罗汉最后心,不成心法相续得生,因果辗转不绝的能生因法而灭尽者,是业即堕于断灭。又若生成未来的心法相续而不失自体者,则堕于常有。是事亦不然。是故虽许业相念念生灭,亦不堕于断常。]

[10]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求法方便者,谓十白业道,

胜欲乐五种,现未二世得。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求法方便者,是十白业道,

此世及佗世,得五欲胜果。

[11] 一、《般若灯论释·观业品》云:

作此分别者,得大及多过,

是如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二、《大乘中观释论·观业品》云:

若如汝所说,次第而分别,

彼有过失生,其过多复大。

[12] 甚:拼音shèn,〈副〉极端,极其;非常,异常。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宋·周敦颐《爱莲说》

 吾家后日当甚贫。——清·林觉民《与妻书》

[13] 《中论释·明句论·观业品》云:

[复有余人问难故,为对是难,故次颂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人欲以种芽相似的法体,断除心法相续中断常之过者,是人则得大过甚多:与见不见俱相乖违故,如是等过其数甚多。谓得何过?若以种子相续为喻者,即成从是稻子唯生于稻芽等(同类)相续,而不生于非类。从是稻芽等相续中唯生于稻谷等果法,种性别故,而不生于山豆根果。如喻所比,从是善心唯生于善心相续,种类别故,不生于不善心及无记心的相续。如是从是不善心、无记心亦仅生于不善心、无记心相续,种性别故,不生于异类。乃至欲界系心、色界系心、无色界系心及无漏心等亦唯生于欲界系心、色界系心、无色界系心及无漏心而不生于异类心。从是人心唯生于人心而不生于天、地狱、恶鬼、畜生等余心。如是即说天则唯生于天,人则唯生于人。是故为业不善的人、天等亦应不受分门别类的趣处、生处、种姓、智慧、根基、力量、相貌及与受用等。亦复不堕于恶趣。汝既不受如是等事故,是故若计如谷子相续喻者则得大过甚多故所计于此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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