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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课 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分三:一、真如之本体不可言诠;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 一、真如之本体不可言诠: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法性如涅槃。 诸法的实相不是心的行境,也不是语言的所诠,这无生无灭的法性就如涅槃一样。 无我是从所断的角度来讲的,真如是从所证的角度讲的,万法的本性就是真如,通达了无我,真如就现前。见、闻、觉、知的是现象,而万法的实相以语言无法表达,以分别心也不能缘取。为什么呢?因为它只是各别自证的智慧行境,不在心和语言的范畴之内。 为什么真如不是心和语言的行境呢?这就像眼睛虽然见得到色法,但不能听到声音,也不能了知其他根的境界一样,因为这些都不是它的行境。耳朵也只能听到声音,并不能了知其他的境界……同样,凡夫的分别念有它特定的范围,不可能通达法界。《定解宝灯论》中说:心和语言所缘的要么是有,要么是无,要么是有无二俱,要么是二非。所以,真如不可能作为心和语言的行境[1]。 “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真如法性最初无生,最终也无灭,它和涅槃没有差别。佛陀所证的涅槃果位寂灭了一切戏论,是不生不灭的,故以此来比喻真如法性。 《法华经》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 真正的证境不可能以语言宣说。那佛陀为什么要广传八万四千法门呢?这些都是方便,因为语言本身并不是真如本性。就像以手指指月,手指只是一种表示,绝不可能是真正的月亮[2]。其实真如的本体即使佛陀也无法宣说[3]。 《金刚经》云: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4] 同样,上师宣讲佛法,只是为了让弟子依靠方便方法而趋入真如。当弟子真正到达了真如之境,则会明白:真如的确以语言无法表达,也无法以分别念思维。当然,在趋入法性真如的过程中,暂时必须依靠经论、依靠语言、依靠分别心的智慧,否则便无从趋入真如。从修法的角度来讲,万法的实相就是最高的境界。对大手印、大圆满有所体会的人,应该以这里的标准来验证自己的境界。 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对下等根基,佛陀说一切法实有,又说一切法非实有;对中等根基,佛陀说一切法名言中实有,胜义中非实有;对上等根基,佛陀说一切法非实有非不实有。这就是诸佛所说的佛法。 既然一切万法的真如本来离戏,以语言没办法表达,以思维没办法分别,那么佛陀怎样宣说佛法呢? 中观宗回答:虽然万法的本体不可言说,但佛陀针对不同根基的众生宣说了不同的法。 “一切实”,针对根基低劣的众生,佛陀首先说一切万法实有。在名言中,器情世界、业因果、前世后世等法本来无欺存在,因此佛陀在初转法轮的经典中随顺世间而宣讲一切万法实有存在,随顺世间是佛陀的特法[5]。 《入中论自释》中引经云: “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6] “一切非实”,在劣根者具有一定智慧后,佛陀又宣说一切非实有,即为了打破众生对人我的坚固执著,佛陀宣讲了诸法不存在的道理。 实和非实是佛陀在初学者——下根众生面前所说的两个法门。对有邪见的外道及世间人,佛陀说业因果及轮回都存在;对有世间正见且堪受无我空性的众生,佛陀又说一切法非实。 “亦实亦非实”,在中根者面前佛陀说一切万法既是实有也是非实有。或许有人认为这是矛盾的:有则不可能空,空则不可能有。但实际并不矛盾。因为在名言中,因果不会虚耗,前世后世也无欺存在,所以名言中一切万法可以说是实有的。但名言中的法在胜义中是空性的,因为以中观理论抉择时,没有一个不空的法。这就是中观自续派着重抉择的观点。 “非实非非实”,在最利根的应成派所化众生面前,佛陀说一切万法非实有也非无实有。在抉择究竟的胜义谛时,名言中的实有当然不可能存在,没有实有的法,观待实有的无实也不可能成立[7]。 《大智度论》云: “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诸法有是一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8] 所以,从最究竟而言,一切万法是远离一切戏论的,根本没有任何本体可以成立。这就是所谓的诸法实相,也是佛陀对上等根基所宣说的真正的甘露妙法。 “是名诸佛法”,以上对三种根基所宣说的不同佛法,就是诸佛所宣说的妙法。宣说远离一切戏论的胜义实相当然是甘露妙法,但对不同根基的众生,以暂时或假立的方式宣说种种法门也是很有必要的。就像医生为治愈病人的各种疾病,而采取了暂时或究竟的各种手段一样,佛陀也针对下、中、上三种根基,分别宣说了不同法门。 对于这一颂,清辩论师和果仁巴大师都是根据三种次第来宣说的;月称论师的《显句论》中也有这个意思,只是没有明显的“三种根基或次第”的词句;而青目论师的讲义也说本颂是对三种根基宣讲的,只是次第和内容不太一样[9]。 [1] 如<赞般若波罗蜜偈>言: 般若波罗蜜, 譬如大火焰, 四边不可取, 无取亦不取, 一切取已舍, 是名不可取, 不可取而取, 是即名为取。 般若无坏相, 过一切言语, 适无所依止, 谁能赞其德? [2] 《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十方诸菩萨来》时云: [依义者,义中无诤好恶、罪福、虚实故,语以得义,义非语也。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视指而不视月。人语之言:“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汝何看指而不视月?”此亦如是,语为义指,语非义也。以是故,不应依语。] [3] 《大宝积经·被甲庄严会》云: 音声及文字, 不应随彼转, 应知真实义, 无行以随行。 实义无音声, 亦无有文字, 超过语言故, 乃名为实义。 [4] 一、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二、唐三藏法师玄奘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云: [佛告善现:“于汝意云何?如来颇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耶?善现!汝今勿当作如是观。何以故?善现!若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我,为非善取。何以故?善现!说法说法者,无法可得,故名说法。”] [5] 如东山住部,<随顺颂>云:若世间导师, 不顺世间转, 佛及佛法性, 谁亦不能知。 虽许蕴处界, 同属一体性, 然说有三界, 是顺世间转。 无名诸法性, 以不思议名, 为诸有情说, 是顺世间转。 由入佛本性, 无事此亦无, 然佛说无事, 是顺世间转。 不见义无义, 然说法中尊, 说灭及胜义, 是顺世间转。 不灭亦不生, 与法界平等, 然说有烧劫, 是顺世间转。 虽于三世中, 不得有情性, 然说有情界, 是顺世间转。 [6] 《杂阿含经》云: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不与世间诤,世间与我诤。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语者,不与世间诤。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为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谓色是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受、想、行、识,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是名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 比丘!有世间世间法,我亦自知自觉,为人分别演说显示,世间盲无目者不知不见,非我咎也。诸比丘!云何为世间世间法,我自知,我自觉,为人演说,分别显示,盲无目者不知不见?是比丘,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世间世间法;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苦,是世间世间法。比丘!此世间世间法,我自知自觉,为人分别演说显示,盲无目者不知不见。我于彼盲无目不知不见者,其如之何!”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7] 《入行论·智慧品》云: 观法无谛实, 不得谛实法。 无实离所依, 彼岂依心前? [8] 《大智度论·释集散品》时云: [复次,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 又复常无常、苦乐、空实、我无我等,亦如是。色法是一边,无色法是一边,可见法不可见法、有对无对、有为无为、有漏无漏、世间出世间等诸二法,亦如是。 复次,无明是一边,无明尽是一边;乃至老死是一边,老死尽是一边;诸法有是一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菩萨是一边,六波罗蜜是一边;佛是一边,菩提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蜜。略说内六情是一边,外六尘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是一边,此非般若波罗蜜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罗蜜。如是等二门,广说无量般若波罗蜜相。] [9] 至于说法次第月称菩萨于《四百论大疏·净治弟子品》中言: [以是之故,由于班宣有、无等是为了诱进导化世间众生的善权方便故,世尊曾(于经中)说: 有无及二俱, 亦说二俱非, 由病增上故, 宁非皆成药? 论曰:“有无及二俱,亦说二俱非”者,为了洗净见一切皆无的(邪见)垢染故,能仁世尊于所化有情班宣说有;为了荡除一切实执耽著故,有时则说无;复又为了蠲除二相俱执见故说亦有亦无;为了除尽一切诸戏论故善说二俱非(即亦非有亦非无)。 复次,汝等自己也可以善加观察:“由病增上故,宁非皆成药?”一切诸疾患皆须加以疗治。由于彼等病原的分门别类,岂非也形成了众多不同的疗治良药妙方?一药治百疾者则无是处。此亦如是。如彼,沙门于罗刹与饿鬼赐授相应的法药圣水喻;得见驱摈罗刹方计喻。 <沙门于罗刹与饿鬼赐授相应的法药圣水喻> 譬如,昔有三兄弟,其中老大出家作沙门,老二变成一位具有大神变力的罗刹,老三则堕为流星面饿鬼。俩位弟弟相伴相随往诣兄长沙门所。是沙门为令罗刹了悟获得圆满受用的正因而布教演说施舍的功德,为令晓了异熟因而开显犯戒的过失。对饿鬼者,为令解了饿鬼道的苦因,而施予圣水令其息灭苦受后,再跟它开演悭贪吝啬的过愆。如喻所比,由于所化众生的(根器)意乐千差万别故,致力于摄化一切有情的诸佛世尊,所说圣教亦复变得如此包罗万象,气象万千。 <得见驱摈罗刹方计喻> 又譬如,某甲世夫的父亲在他方为儿子定了一门婚事,不久其父便与世长辞。 母亲教敕儿子曰:“去把尔父某名某字的罗刹友找来,然后随彼一同前往去探望一下儿媳。” 他亦如是照办。随后罗刹便带着他在无量大殿的虚空中飞翔,在他们的后面也有一人紧随其后。 罗刹对他说:“子!尔去把此人(紧随其后者)给绑缚起来!” 他也如是办妥后便返回追问罗刹:“究竟为何要命我把此人给绑缚起来?” 罗刹对曰:“这是个出家的沙门,我无法忍受是沙门的威严。” 随后罗刹便带着他来到了一座城邑的附近,便把那位童子留置在城郊,自己先入城探寻女子的下落。当罗刹睹见女子时,对此女产生了欲贪非分之想,便捉住女子不放。 童子在城郊等待许久便作是念想:“是罗刹竟然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还不见回来!”便自己躬自往诣城邑去一探究竟时,不料竟然撞见罗刹正执住此女不放。 童子便呵骂罗刹道:“放开斯女!斯非汝妇。” 然此罗刹却牢牢执住此女不放。后来便找了一位驱鬼师,是驱鬼师坐在门槛上大声嚷道:“罗刹!又要作烟熏,给你留了一条逃生道。” 如喻所比,真可谓是一物降一物,当知说法次第亦复如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