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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课 第十三品 <观行品> 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二、破彼之能立。 本品观察行。总的来讲,所谓“行”即指一切有为法。一切有为法皆是造作迁流的体性,都是虚诳妄取的体相,但众生不知反而执为实有,从而随逐不舍、流转不息。对于有为法的虚诳妄取相,小乘各宗有不同的解释,而中观宗依此开显了空性义。 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以教证安立诸法无自性;二、破他宗解释之教义。 一、以教证安立诸法无自性: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如佛经所说,一切有为法皆是虚诳妄取之相。以诸有为法唯是妄取的缘故,所以名为虚诳之法。 关于“虚诳妄取”,小乘行人认为是一切有为法的无常迁变性;而中观宗却认为,这是指一切有为法在名言中虽然无欺存在,但没有可堪观察的真实体性,一经观察就不存在,就像水泡和彩虹一样。小乘的观点都是建立在有实的基础上;而中观宗的观点完全不同,认为名言中的一切法只是梦幻般的存在,其本体为空性。 为什么一切有为法皆为虚诳呢?妄取的缘故。所谓妄取,就是以心识虚妄而取。如果这些根识无有颠倒,那么所取的任何法必定真实,但由于这些根识恒时都是颠倒而取,所以所取到的只能是全无真实的虚诳之法。如果认为它们真实存在进而引发贪心、嗔心等,那你就被欺骗了。比如眼前的柱子,我们总觉得它真实存在,但以胜义理证观察时无法成立,所以根识乃至分别念面前所显现的一切是虚诳欺惑性的。 对一切法的虚诳欺惑性,我想大家都有所体会。那天有一位居士对我哭诉道:“我原以为他是个好人,没想到却是个骗子……”我对他说:“这怪你自己愚痴,为什么不观察一下就把钱给他呢?”这个世间本来就充满了欺惑性,当你了解到这一点时就会知道:不曾受过欺骗的凡夫确实是没有的。外在形形色色的东西会欺骗我们,这并非一时如此,而向来是这样:小时候喜欢玩玩具,觉得这些东西特别好;年轻或中年时又希求感情及名声;到了老年仍然希求一些快乐的事物来充实生活。在一生当中,虽然分别念所认定的快乐和追求的目标转换过多次,但人们始终无法摆脱被欺惑的结果。世间人不知这个道理,日日夜夜为了所谓的快乐而奔波驰求,但他们又能获得什么呢?除了苦果以外什么都没有[1]。作为大乘修行人,虽然有时不得不随顺世间,但总的来讲,我们有不同于世间人的思想和生活目标,所以身心上的感受以及将来的成就也会完全不同于世人。 二(破他宗解释之教义)分二:一、破无实为教义;二、破无常为教义。 一、破无实为教义: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既然说诸法是虚诳妄取,那此中怎么会有所取呢?佛陀如是宣说的目的就是为了展示空性的意义。 对方认为中观宗所承许的“虚诳妄取”是指一切有为法都不存在的无实单空,即中观宗所说的大空性损减了业因果、前世后世等名言,是一种断见。 中观宗回答:我们的见解并不是断见。正如《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所说:“如果自性存在,而宣说为不存在并具欺惑性,就可称其为损减。然而,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承认过诸法以自性而成立,又怎么会存在对诸法现象的损减呢?”再者,如果对方认为佛陀抉择了万法空性,所以有空性可取,这也不合理。因为只有观待自性实有才可以这样建立,没有成实的自性又怎能建立实有的空性呢?因此,中观宗解释“虚诳妄取”为离戏空性,不但未诽谤佛陀的教义,反而如实开显了佛陀的究竟密意。那什么是“虚诳妄取”呢?一切所作所为、所思所想的法皆无实体,而这种无实也是空性,这就是佛说“虚诳妄取”的真实意义。 二(破无常为教义)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破彼宗。 一、说对方之宗: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2]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诸法都有变异的缘故,可知皆为无有恒常性。中观宗所谓的诸法无自性并不成立,因为必须承许诸法以人我而空,故诸法自体应当成立。并且,如果诸法无自性,又如何会有变异呢? “诸法有异故,知皆是无性。”这里的“异”是指前后不同的变化。小乘宗认为:将“虚诳妄取”解释为空性或无自性的观点并不符合佛经教义。为什么呢?诸法都有变异的缘故。所以“虚诳妄取”应解释为“无性”,也就是无有恒常自性。故任何有为法都应该有自性,没有自性又如何体现无常呢? “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对方说一切法无自性不合理,因为一切法以我及我所空。既然如此,法的自性就必定成立。 “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异?”如果诸法无自性,那为什么会有变异呢?如果万法就像空中的鲜花一样不存在,那它的变化就无法安立。所以一切万法的自性决定存在,有自性才有无常变异。 二(破彼宗)分二:一、破无常变异法;二、破空性存在之理。 一(破无常变异法)分二:一、无有自性成立之异法;二、变异不成立。 一、无有自性成立之异法: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如果诸法有自性[3],那怎能有迁往他法的变异呢? 无常变异是自他共许的观点。对方认为只有成立自性才可建立前后的变异。而中观宗认为,有自性则始终不可能改变,就如热性的火始终不可能变成潮湿的水一样;有改变则说明没有实有的自性。既然对方也承许一切万法无常变异的观点,又怎能承认万法有自性?当然,这里并不遮破名言诸法的无常变异,对于柱子的新生、安住及坏灭等变异,中观宗以如梦、如幻的方式建立。 二(变异不成立)分二:一、变异不成立之理;二、以比喻说明。 一、变异不成立之理: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果该法的本体没有舍弃,则不会有变异;如果该法已经成为异体的他法,也不会有变异。 前面遮破了有自性才有变异的观点,这里遮破变异的自性。 “是法则无异”,“是法”即未舍弃自本体的分位,由于未舍弃本体所以不可能有变异。比如人的本体还没有失去时,就不可能变成牦牛等其他的法;如果在人的本体未舍弃的同时成了牦牛,就有不同的两个法成为一体的过失。 “异法亦无异”,“异法”即演变成他法的分位,此时也没有变异,因为已经成为异体他法的缘故。就如人已经变成牦牛,那在牦牛的本体上就不应再有变异。或者,在成为牦牛时人的本体已不存在,那又如何“由人变成牦牛”呢?因此,不论是未舍弃自分位的“是法”还是已舍弃自分位的“异法”都无有变异。 当然在名言中可以成立变异。虽然人们经常说:这个人已经老了,他以前多年轻啊!这个人现在变坏了,他原来是个好人……但这些变异及所变异之法只是世俗假象而已,真正观察时都不存在。如果有人认为,变异存在之故所以有为法存在,那我们就可以本颂的方式通过遮破变异来遮破有为法。 二(以比喻说明)分二:一、壮老之喻;二、乳酪[4]之喻。 一、壮老之喻: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老。 无有变异之意,就如壮年无有衰老,老年也无有衰老一样。 在没有观察的名言中,一个人从少年至壮年,从壮年至老年,从老年至死亡,这种衰老的变化是人们共同承认的。但在中观宗看来,这只是名言中的一种虚幻显现。真正观察时,壮年、老年都无有老。 “壮不作老”,在未舍弃壮年的本体时不可能变老,因为壮年与老年是相违的两种状态,不会同时存在。《显句论》中说:因为老年与壮年本质上相违,老年人不是壮年人,壮年人不是老年人,所以壮年时不能作老[5]。 “老亦不作老”,如果舍弃了壮年成了老年,那能否变老呢?这也不可能。因为老年时已无壮年,又从何而老呢?再者,已经成了老年则无法再变老。因此,无论是壮年还是老年都不存在变老。 [1] 《入行论·菩提心利益品》云: 众生欲除苦,反行痛苦因, 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 [2] 《中论青目释·观行品》中,在本偈颂文后还有一个偈颂曰: [问曰: 诸法若无性,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而有种种异?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 [3] 《四百论大疏·破常品》中说:“所谓的实事、自性、我、常、坚实名异义一。” [4] 酪:拼音lào,用动物的 乳汁做成的半凝固食品。 [5] 《中论释·明句论·观行品》云: [复次,若法于显相中有自性,却又有异相转变者,终无是处。为明此义,故次颂曰: 是法则无异,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老亦不作老。 且说是法仍处于原先的阶位时不应谓有异相。譬如仍处于少壮阶段的青年则不应有异相。若计至其他阶段时则应有异相者,是事亦不然。所言有异相即是衰老的亦名。不许年少者有老相,只许年老者有老相,此亦不然。所以者何?以其年老者无需更老故。年老者何须更老耶?因为无需更老,也已成有老相故,老相作老者,是事则不然。 若使少壮作老者,是事不然。因为不到老年阶段仍名是少壮故,少、老两位彼此相违故。] |




